第十七章 告狀

且說當天傍晚,青牧村汪家宅院內,汪老爺正在書房內寫字,突然家丁來報,說桐源縣縣令差人送來一封信。汪老爺接過信拆開一看,不由得眉頭一皺,放下書信,讓家丁速去叫管家過來一趟。

不一會兒管家來了,汪老爺說:“那個張老頭的兒子回來啦,到縣衙去告我們,說當初造假房契的是我們。還說手上有當年張老頭換給我們的房契爲證。”

“你趕快去查一下,當年那個房契還在嗎?”汪老爺吩咐到。

“您是說當初跟張老漢那裡換來的那個破屋的房契嗎?我這就去查查”管家回答說,便起身往帳房去了。

不一會兒,管家回來,將一紙文書遞到汪老爺手裡,說:“找到了,是這張吧,請您過目。”

汪老爺接過來,仔細看了一看,便放心下來說:“這個東西可要收好,不能讓人拿去了,不然就麻煩了。這樣吧。這房契放我這裡保管,你去跟賬房說一下,做個備註就行了。”

等管家走了以後。汪老爺走進了一間廂房,來到佛龕前,只見他伸手在佛龕下面撥弄了一下,那個佛龕就自動向旁邊滑開,露出一個牆洞來,內裡是一個做工十分精美的箱子。

汪老爺拿出隨身的鑰匙,打開櫃子,將房契放了進去。關上佛龕後,又檢查無誤,這才滿意地離開了。

這一切,都被早就候在院門之外的天賜聽了個真真切切,他的嘴角露出了一個狡詰的微笑。

當晚,天賜就潛入汪府,獲取那張房契後,就連夜趕回了桐原縣城。

次日,三人如約又來到縣衙,將房契呈與了吳縣令。

這縣老爺拿到文書一看,大驚失色,當下故做鎮定地說:“此物證先交與我,待本縣查驗真僞後,再作定論,你等明日再來聽審。”說罷就宣令退堂了。

趙簡與慕陽二人煞是氣憤,天賜卻笑着說:“無妨,明日再來就是。”

這邊,吳縣令火速差人前往青牧村打探情況,汪老爺接報後,一臉狐疑,當下即去廂房開櫃查驗。

這一看,不得了,原來櫃子裡已是空空如也,幾百兩銀票也不見了,當下大呼:“不好!”即命人回報縣長大人。

汪老爺想了想又不放心,又命人立即備車,親自趕往縣衙面見縣長大人去了。

汪吳二人見面之後,吳縣令就將天賜呈上的房契交與汪老爺審看。

汪老爺一看,臉上頓失血色,說:“對,對,就是這張啊,這小子競偷到我家去了,真是膽大包天,快把他給抓了!”

縣令臉色一沉:“抓了?那企不是承認這個東西是真有其事了?”

“啊?!哪該如何是好?”汪老爺有些慌了神。

吳縣令老奸巨猾地說:“不急,既然真是這張房契,你便拿回去就是了。”說罷將房契交與了汪老爺。

汪老爺接過房契,一頭霧水,怔在那裡。

縣令又說:“你即去着人照此文契,仿製一張假的,交給我就行,我自有安排。”

汪老爺這才恍然大悟,領命而去。

第三日一早,張、趙、楚三人又至縣衙門前等候,不時,就聽縣衙內擊鼓升堂,衙役出來傳三人進堂候審。

三人進得堂內,但見縣老爺高坐大堂之上,旁設有一偏席,也坐有一官員。

縣令驚堂木一拍,說道:“你等昨日所呈物證,本縣令不便私自認證,我今日請來縣主簿大人,當你衆人之面,當堂驗明其真僞,如何?”

“敬請縣長大人裁奪。”天賜回答到。

“好!”縣老爺一擡手舉起一張文契,說:“請將此文契交與主簿大人當場審驗。”說罷將文契交與衙役轉呈給坐在偏席上的主簿大人。

主簿大人拿過文契仔細查驗了一陣,回覆說:“此文契明顯是僞造之物,印章籤文等俱是作假。”

“大膽狂徒,競敢作假,欺騙本縣,還有何話可說?”縣老爺一拍驚木大喝道。

“可否將物證交與小人過下目?”天賜說到。

縣令點頭認可後,衙役上前將文契取來交與天賜。

天賜接過文契看過之後,說:“縣令大人,我也覺得此文契是僞造之物,可否把當年我父交出的假文契也拿出來讓主簿大人跟這張比對識別一下呢?”

見天賜這麼容易就承認了作假,縣令心中暗自高興,就說:“行,本縣令了你心願,讓你死得明白。”即着人去取來當年張父所提供的假文契。

原物證取來後,將兩張文契又一起交與主簿大人審驗。

主簿大人認真查驗過後,說:“這兩張文契俱是作假,且分明是出自同一人之手,印章籤文等俱是雷同。”

“哦,這就奇怪了,我父當年提供的假文契與這張文契皆是出自一人之手,那莫非都是我作的假不成?”天賜佯裝糊塗地說到。

“那也是你父子聯手造假,來人啊,將此人拿下!”縣令大人老羞成怒。

“且慢!”天賜叫道。

“我昨天交與大人的並不是這張文契啊,不知怎麼被換成這張了?既然主簿大人在此,小的就將真的文契呈上請大人審驗。”說罷,從懷裡摸出一張文契,呈交給了主簿大人。

主簿大人接過來仔細辨認查看,又拿出放大鏡子審驗了一番後,說:“這張文契是真的,絕對無誤。”

“可作呈堂證供不?”天賜又問。

“那是自然可以的,毋庸置疑。”主簿大人回答。

“那就交與縣長大人,請縣長青天爲民作主了。”天賜輯首道。

縣長從主簿手上接過文契來一看,正是跟昨天一模一樣的房契,心想昨日明明已經交與汪老財主,怎麼又在這裡出現了,竟百思不得其解,不由得臉上紅一陣白一陣。殊不知昨日天賜呈與他的那張房契,是請畫坊工匠精心臨摹的一張複製品而已。

“好,這物證確實不假,說明當年張氏確實持有真正的房契文書,至於那假造的房契是怎麼回事,待我再傳審那汪家,問清事情來由之後,定會給你們一個說法。今天審案到此,退堂!”

“縣長大人且慢,既然已證實我父所言非假,實爲冤枉,懇請大人先將我父免罪釋放。”天賜懇請道。

“嗯,這個,好吧,到是可以先將你父放出,但是你們也別先忙着伸冤,容本縣慢慢將案件查清楚再說。”縣令大人頗有些尷尬地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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