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關於山賊王三禿子的傳說
王三的名號叫什麼,人們也不記得了,只記得他的綽號叫“王三禿子”。王三是薊縣城內西南隅人,家住西城根附近。王三出身貧寒,小時候腦袋上長滿“禿瘡”,因無錢治療,落下滿腦袋傷疤,沒有幾根頭髮。他出生在清朝末年,那時男人們都在頭上梳一個大辮子,在腦袋後面耷拉着,男人們都以辮子粗、長爲美。王三的頭上沒幾根頭髮,也編不成辮子,所以人們都稱他爲“王三禿子”。
王三家裡很窮,沒有幾畝土地,他的父親和兩個哥哥除農忙時下地幹農活外,平時還要給人家打工(俗稱做工伕)和上山割柴草賣。王三從小沒讀過書,從十多歲就跟着大人下地幹活或在縣城附近拾柴打草,成人後或給人“做工伕”(打工),或上山割柴,整天勞作,不得清閒。王家父子辛勤勞作,雖未發家致富,卻也可以維持正常生活,又蓋了兩層草房,哥三個每人一層。兩個哥哥也先後娶妻生子,王三因禿頭沒有辮子,沒人願意嫁他。後來父母雙亡,哥仨分家,三禿子就自己過日子了。
辛亥革命以後,男人們剪掉了辮子,改爲留短髮或“大分頭”、“大背頭”,也有的人剃光頭。王三也就把那幾根頭髮全剃光,成了徹底的“禿光亮”了。但是剃光頭的人頭皮是正常的,沒有頭髮有毛茬,過不幾天,又長出頭髮蓋住頭皮。王三的頭上瘡疤都是一片片凹凸不平“死肉”,怎麼看也不好看。如果他本人有本事,家境富裕,即使禿頭也能娶上媳婦。可惜他家境貧寒,給人家打工時人家管飯,吃飯幹活還可以。自己下地幹農活或者上山打柴回來,幹半天活,一個人就懶的做飯了。於是就到街上買些饅頭、大餅等熟食吃。這樣必然花費較大,他靠賣力氣掙來的錢,只能維持自己一個人的日常生活,沒有存款和積蓄。同時,還要落個“不會過日子”的名聲,所以王三禿子到了三十多歲,還是娶不上媳婦。
王三禿子在城裡也算個“名人”,他的“出名”不僅因爲“禿頭”,主要還是因爲他經常給各家店鋪送柴草。過去薊縣人做飯、取暖都用木柴和柴草,那時既沒有液化氣,也沒有煤炭,城裡的鋪家全靠買柴燒。像王三這些經常上山打柴的人,平日都會送貨上門,直接把柴草擔進店鋪的內院,因此和店鋪的掌櫃、夥計們以及掌櫃的老婆孩子都熟悉。俗話說人熟好辦事,王三給店鋪送柴草,有時掌櫃的不在家,當時不給錢,就記在賬上。有時他從店鋪買東西,當時也不給錢,記在賬上,日後用柴草抵賬。在記錄賒欠賬目的過程中,夥計寫完後,讓王三看,有時讓王三照貓畫虎自己寫。王三雖然禿頭,腦子並不笨。儘管沒念過書,由於經常看賬目上的一、二、三、四、五和油鹽醬醋米麪菜肉等漢字,慢慢的也認識並會寫一些簡單的生活常用字了。
王三這人平時的脾氣很好,待人很隨和。因爲混熟了,有的人就直接喊他“三禿子”,他即使心裡不高興,表面上也假裝不生氣,忍氣吞聲的賠笑臉。王三因禿頭娶不上媳婦,已經夠倒黴了,偏偏還受到旁人的奚落,別提心裡多苦悶了。有的愛開玩笑的人還說他:“你這輩子算白活了,整天像被騸(閹割)了的牲畜一樣幹活吃飯,還不如貓狗呢。貓狗到時候還可以互相配對呢,你卻連個女人的邊都摸不着,不是白來一世嗎。”王三一想可不是嗎,自己現在能夠幹活打柴掙錢餬口,老了以後,幹不動了豈不要凍餓而死嗎。可是自己一沒文化,二沒手藝,不受苦大累又能幹什麼呢?左思右想也沒有出頭之日。氣餒之下,幹活也沒勁了,像得病似的在家躺倒了。
王三沒有多少積蓄,十幾天不出去“做工伕”或上山打柴賣,家裡就“斷頓”(斷炊)了。好在他和街上的店鋪都熟悉,容易賒賬,只要用柴草抵債就可以。以前他也賒過賬,所以這次他賒些米麪油鹽菜,繼續在家休養。
一天大集上,王三去“趕閒集”,見一羣人圍成一圈聽大鼓書(西河大鼓),王三也跟着聽了一會兒。這段書說的是《彭公案》中竇爾敦盜御馬一段,書中對綠林好漢竇爾敦大加讚賞。在絕望中生活的王三,聽了大鼓書後心頭一亮,他想:自己整天像牛馬一樣苦幹,不但沒有出頭之日,還被人們瞧不起,被看成貓狗不如的廢物蛋。那些佔山爲王,打家劫舍的強盜卻被人們視爲英雄豪傑,看人家這輩子多風光。我王三也是七尺男兒,何必一輩子當牛做馬受苦受累呢。我也要吃好的穿好的,吃喝玩樂快活幾年,就是死也值了。於是王三又去綢緞莊賒來綢緞,到裁縫鋪做了兩身好衣服,手工費也欠着。又到肉鋪、酒店、米店、面鋪賒來米麪酒肉等,在家裡大吃大喝起來。除了沒錢逛窯子外(窯姐不賒賬),連飯館都有他的欠賬了。如果吃喝飽了去幹活也可以有指望還賬,可他卻什麼活也不幹,整天穿綢裹緞,東遊西逛,像個闊少爺似的,擺起“譜”來了。
這樣一來,城裡人對王三就議論紛紛了,“王三變饞了”,“王三變懶了”,“王三變成騙子手了”,說什麼的都有。俗話說“好借好還再借不難”,“只借不還再借也難”。王三的吃喝總靠賒賬也不行了,走進店鋪,不等他說話,人家就說“老三是還賬來了吧”,鬧得他不好開口再賒。即使厚着臉皮再賒賬,人家也要說“本店小本經營,拖欠不起,請您別店去賒吧”。他只好另去一家店鋪,結果許多店鋪都有他的欠賬。因爲他每家賒賬不多,礙着面子,大家也不找他討要。但是也有少數店鋪的人見到他,總要問一句:這幾天幹什麼了?有錢了嗎?還有一個倒黴的綢緞莊老闆,在一天中午到王三家裡找上門來要賬了。見王三正在家裡喝酒吃肉,氣也就來了。要說這個老闆也可能出於好意,想開導和教訓王三一頓,讓他繼續勤儉持家,好好勞動。見王三思想變了,就把話說的“狠了”一些,把他批評數落一頓,還挖苦他說:你也想輕輕鬆鬆就吃好的穿好的,你有那本事嗎?你天生一份賤骨頭,一生下來就是受苦受累的命。你也想穿綾羅綢緞,吃雞鴨魚肉,你配嗎?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看你那副德性,你們家墳地有那個蒿子嗎等等。綢緞莊老闆的一番諷刺挖苦,把王三惹火了,藉着酒勁,抄起平日割柴的鐮刀就砍了下去,把那個老闆的肚子給開膛了。老闆掙扎着捂着肚子蹲在門外大叫大嚎,鄰居立刻去綢緞莊報信,夥計們趕緊過來把老闆擡走找醫生療傷(腸胃貫通傷,經搶救未死)。這下也把王三嚇壞了,他見老闆凶多吉少,自己不用償命也得坐十幾年大牢。他怕吃官司,收拾幾身衣物趕緊跑了。
王三在進山打柴時知道哪個山頭有草寇,於是就到一個較近的山寨去入了夥。
在清末民初時期,薊縣北部的山區裡有多處山賊草寇佔據的山頭,但大多是三五個人或六七個人一夥,沒有像戲劇和小說裡描寫的那種幾個大寨主,幾百嘍囉兵的大山寨。這些山賊草寇中既有在家鄉惹了禍,爲了逃避官司的人,也有窮困潦倒走投無路不願當討飯花子的人。他們各據一方,有強有弱。
勢力強大的山頭比較少,他們少的十幾個人,多的二三十人。有頭領有部下,有外勤人員與後勤人員等內部分工,有現代化的武器裝備,槍支彈藥多騾馬坐騎多,稱得上“響馬”。他們可以騎馬到山下大村鎮去襲擊“連莊會”,搶劫大財主的財物和槍支馬匹,擴大自己的勢力。也可以攔截比較大的客商運輸隊,搶得大量貨物,要被劫的客商拿錢來贖。還可以向附近的豪紳和富戶收取“保護費”,保證這片地盤不受小股草寇的騷擾。這些強勢的草寇多在離縣城較遠的深山裡,佔據一些較大的寺廟或民宅爲營地,在社會上的名氣也比較大。
勢力小的草寇多數沒有洋槍快馬,只是幾個人一夥,互相稱兄道弟,佔據山裡的小廟或者山民廢棄的房屋居住,攔路搶劫一些小本經營的過路客商,搶得少量的錢財,到附近的村鎮上買來糧米,自己起火做飯。他們多數以長矛刀劍爲武器,也有少量的土槍(傳統打槍砂的火槍)或者洋槍(打子彈的現代槍)。在劫道時他們不僅要錢,也要生活需要的布匹、糧食、肉菜等物。但是搶得大量錢財的機會是不多的,因爲商人們販運的是貨物,不會帶很多現金和銀票,而且販運大量商品的車輛或者騾馬馱隊都有保鏢持槍押運,那些小山頭的草寇們輕易不敢劫他們。
那年代富豪們都在大城市或者大村鎮居住,不僅深宅大院,還有持槍的家丁看家護院。那時爲了維護農村的治安,防賊防盜防火等,在那些較大的村莊裡,都要組建“連莊會”。連莊會有點類似新中國的民兵組織,也有洋槍和大刀長矛等武器。不同的是,新中國民兵的武器是國家發的,在1966年之前,我國各工廠、農村等基層單位的民兵組織就配備了機關槍、步槍、手榴彈等輕武器。舊中國“連莊會”的武器是自籌的,一般是按照地畝數攤派的,大家湊錢買槍支彈藥。那年代民間可以造槍,允許買賣槍支彈藥。“連莊會”的開支大部來源於富戶財主,所以該組織也是由土地多的財主們操控的。會員在冬季農閒時也要進行軍事訓練,平常夜裡要在“村公所”值班,在街道上巡邏等。因此,那些實力小的草寇們也不敢到大村莊和富豪的家裡去搶劫。所以,山裡那些實力小的草寇們,多是劫一次道吃幾天飽飯,多日劫不到財物,也要過緊日子,生活也是不太富裕的。
王三上山投奔的是實力小的“山寨”,因爲離縣城較近的山裡也沒有“大寨子”。這個小寨子,加上王三才五個人,爲首的大哥號稱“李大炮”,以擅長打槍而得名。他有一杆火槍,打鳥打兔子比較準確,打人當然更沒問題了。還有張五、趙六、劉二麻子三個弟兄,沒有快槍和馬匹。他們不僅攔劫過路客商,有時也到山下小村莊普通農戶搶些糧食豬羊雞鴨衣服等生活物資。
王三上山後,開始跟着他們攔路搶劫過幾次,攔劫的多是下山賣山貨回來的老百姓,也沒有劫到多少錢。見到那些老百姓跪在地上,向李大炮苦苦哀求的樣子,王三心裡老大不忍。畢竟都是苦出身,王三對這些老百姓還是有同情心的。事後就對李大炮等人說,搶這些老百姓太沒意思了,得不到多少錢,還被大家責罵。如果搶那些有錢的財主,老百姓不罵你還“稱願”。大家覺得王三說的有理,就決定攔路搶劫有錢人。可有錢人畢竟是少數,而且出門帶多少錢誰也不公開邊走邊宣揚。怎麼辦?王三是城裡人,見識多些,就提議去攔截長途客車。因爲那年代乘坐長途客運汽車的多是有錢人,窮人出門都是步行。
民國初年的汽車都是燒木炭和劈柴的蒸汽機車,從北京到唐山,從北京到山海關的客運汽車從薊縣城裡經過。因爲小城鎮乘客不多,沿線沒有建汽車站,中途可以隨時上下客人。因爲直接攔劫怕汽車不停,他們就商量好計謀,下山作案了。
這天上午,由王三和劉二麻子兩個人穿戴整齊,裝扮商人摸樣,在城東“五里碑”攔截汽車。由李大炮、張五、趙六藏在路邊負責搶劫。城東“五里碑”也就是現在的縣醫院東側,小毛莊的西邊的路段,過去這裡是一個大上坡,地勢高低不平,路旁土坎下有人,在大道上也看不見。那年代這裡雖然離城不遠,卻是人煙稀少之處,北京到遵化、遷西、唐山、秦皇島的長途客運汽車都從這裡經過。
上午十點多鐘,一輛客車從城裡出來的汽車來到此處,王三和劉二麻子站在路中招手攔車,汽車停下了。正在王三和跟車的售票員商量價錢時,李大炮端着火槍,張五趙六每人一把大片刀,從路南土坎下竄了上來,槍口對準司機,要求留下“買路錢”。王三他倆假裝害怕,躲到汽車後邊去“看熱鬧”了。只見那個跟車員(負責中途賣票和往鍋爐裡填火,並幫助乘客提放行李等勤雜工作,都是年輕男子)不慌不忙,站在車上對裡面的客人說:“這三位好漢生活上有難處,要些買路錢我們公司願意給。可咱這輛車途中沒上幾個人,我這裡沒收多少錢,請帶錢多的乘客幫幫忙,借我點錢。我給你們打借條,車到終點站後保證如數償還。”因爲按照法律規定,乘客途中在車上遭受的損失,客運公司確有賠償義務。所以,有些乘客就你拿三十他拿五十的,一下湊了三四百塊大洋。在大家湊錢的同時,跟車員也給他們都寫了借條。李大炮他們見到這個情景,心裡那個樂呀,以爲這下可要發大財了。
跟車員提着裝錢的帆布袋子下了汽車,要把錢遞給李大炮。李大炮心眼不少,把槍口對着跟車員,往後退了兩步,大聲喊:“不要過來,把錢放下。”跟車員捧着錢袋子,邊往前走邊躬身說:“請好漢笑納”。李大炮又向後退了兩步,張五趙六在李大炮的身後兩側,也跟着往後退,這樣就到了汽車前方几米遠的地方。李大炮見跟車員還往前走,又大聲喊:“站住,把錢放地上,不然我要開槍了。”跟車員說:“千萬別開槍”。之後,就把錢袋子扔到李大炮身子側面。就在李大炮斜眼一瞥落在地上的錢袋子的一剎那,跟車員一個箭步衝上來,用手握住李大炮手中的槍筒向高一擡,“砰”地一聲槍響,黑煙和槍砂飛到空中。與此同時,跟車員飛起一腳踹在李大炮的胸膛,李大炮向後倒退七八步,一骨碌倒在地上。同時,那杆火槍也從李大炮手中轉移到跟車員手裡,只見他順勢一輪,張五趙六手中的大片刀就全被火槍桿打飛了,緊接着跟車員一個掃堂腿,張五趙六一齊摔倒在地,捂着小腿大叫喊疼。這幾個動作,前後不過二三十秒,乾的非常利索,把車後的王三和劉二麻子都嚇傻了。只見跟車員從地上撿起錢袋子,看着三個躺在地上“誒呀媽呀”嚎叫的強盜,嘲笑說:“小毛賊,憑你們這點本事也想劫汽車,回去練練吧。”然後,提着火槍和錢袋子上車了。
汽車開走了,可以想象,當跟車員把那些錢按借條如數退還給乘客時,一定會得到一片讚揚聲的。原來,那年代路上劫匪較多,乘客多是有錢人,客運公司高薪聘用的跟車人員,都是武術高手,只有這樣才能保護乘客的安全。
汽車走遠後,李大炮張五趙六三人被王三和劉二麻子攙扶着回到山寨。這次吃虧可大了,丟了一杆火槍,傷了三個人,張五趙六的腳脖子腫的老粗,李大炮胸部腫痛,疼的喘不上氣來,估計是肋骨被踹斷了幾根,骨茬子扎破肺葉,造成肺部腫脹。那年代也沒有x光機,也無法作開胸手術,吃些中草藥也沒管事,沒幾天,李大炮就因喘不上氣而憋死了。張五趙六的腿腳過兩三個月才完全恢復。
經過這次劫道失敗,讓王三他們意識到,攔路搶劫風險太大,不是好“財路”。要想避強凌弱,必須改變策略。王三是在縣城裡長大的,知道哪些店鋪老闆家裡有錢,而且他還會寫幾個字,在草寇中也算識文斷字的“秀才”了。他就想出了用綁架和敲詐的方法,讓有錢人自動交出錢財的主意,這樣就避免了遇到武術高手的風險。於是,他們就把“財路”,轉移到薊縣城裡。
那時的薊縣縣城還有完好的城牆、城樓和城門,城裡雖然沒有正規軍隊,但是維護地方治安的警察還不少,他們負責把守城門和夜間巡邏。每天早晨開城門,晚上關城門。夜裡在城牆和主要街道上,都有警察和打更人員進行巡邏,負責防火、防盜等任務。所以,山上這些小寨子的草寇們一般是不敢進城作案的。不過也有些膽大的草寇,敢於到城裡來買東西,因爲那年代沒有身份證,城門口也無人檢查。守城的警察只在城樓上值班,城門是允許人們都是隨便進出的。那年代雖然從西方傳進了照相技術,可以拍照黑白照片,但在縣裡還未普及,對許多負案在逃的人員並沒有照片。那時的通緝令只是畫影圖形,標明案犯的主要體貌特徵,很難與本人比對。所以,即便是負案在身的山賊草寇混進城來也無人察覺。
因爲王三熟悉薊縣城裡的情況,他就告訴同夥們不要害怕,只管大膽進城遊逛。王三爲掩蓋禿頭的特徵,還特意買了假髮頭套,再戴上帽子,蓄起鬍子,還真的換了個人似的,不聽聲音,過去的熟人也不容易認出他來。於是王三就買來紙筆,寫了幾封敲詐店鋪錢財的恐嚇信,意思是要求老闆於某月某日派夥計把若干大洋錢送到城外某個地方,不然的話就用放火、爆炸、或者綁架上學小孩的方法,讓對方買賣做不成,日子過不安寧。王三是個聰明人,他對各店鋪老闆所要的錢財數目因人因店而宜,大店鋪要百八十塊,小店鋪要三五十塊,估計老闆們都拿的出。做好準備工作之後,王三他們幾個人就到薊縣城裡來逛大街了。他們趕大集,逛商鋪,聽大鼓書,看拉洋片;進茶館喝茶,到飯鋪吃飯,也順便把恐嚇信悄悄的放在十幾個店鋪的櫃檯上。
王三這招還真有效,那些膽小怕事的老闆們,爲圖安寧,還真的派人把大洋錢送到指定地點。王三的小“山寨”一下子就收了好幾百塊,這可比攔路搶劫過路客商輕鬆多了。原來那幾個小草寇,哪見過一下來這麼錢,於是都誇獎王三有本事,推舉王三爲“老大”。王三當家後,就花錢買些硫磺、麻油等引火之物,又買些火藥和引信,用黃膠泥和瓦罐子製造土炸彈,準備報復那些收到恐嚇信不給錢的店鋪。
薊縣城裡的店鋪老闆也不全是膽小怕事的,發現王三的恐嚇信以後,有的老闆不以爲然,不相信山賊草寇真的敢到縣城裡來殺人放火,也有的老闆拿着恐嚇信到縣政府和警察局報了案。那年代薊縣城裡警察人數不少,長短槍等武器也齊全,但是馬匹不多。警察們抓些普通的刑事犯人還可以,但是與騎馬挎槍的響馬交火則處於劣勢。所以警察只是在城鎮裡維持秩序,不願進山“剿匪”。因爲去的人少了,打不過山賊草寇,去的人多了,草寇們棄寨而走,隱藏在老百姓中,無處查找。待大隊官兵撤退後,又重新集聚山寨。鬧得官府勞師動衆,白費糧餉,收效甚微。所以,店鋪老闆報案也等於白報。王三瞭解到這些情況後,決定對這幾個店鋪進行報復性警告。
他派人帶着硫磺、麻油破棉布等引火物,化裝成客商住進城內客店,白天踩點確定目標。晚上悄悄地遛到目標店鋪門外,把引火物塞進店鋪“雨搭子”上邊的屋檐內,打火點燃。那年頭的房檐和雨搭子都是木頭的,在麻油和硫磺的輔助下還不容易燃燒嗎?即使被巡邏的警察和更夫發現着火,及時呼喚人們救火,沒有把整棟房屋燒燬,室內的商品也要受損。因爲救火是要用水來滅火的,大量的水把火澆滅了,店鋪裡的商品也要淋溼了,總之是要受損失的。另外,王三還派人裝扮成要飯花子進城,要飯罐子裡放進土炸彈,大白天把自制的土炸彈點燃引信後扔進店鋪門裡,乘人們矇頭轉向之時跑出城去。雖然這種用瓦罐子和黃土泥爲殼的土炸彈,沒有鐵殼炸彈那麼大的殺傷力,但也會造成一定程度的人身傷害,不論是把店裡的夥計炸傷了,還是把顧客炸傷了,店老闆都要負責花錢醫治。而且店鋪一出事,就會影響他的聲譽,影響客流量,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比王三勒索的錢財還要大。所以,當王三以後再送去恐嚇信索要錢財時,這些老闆也只好乖乖的就範了。
對於用爆炸和放火的方法還嚇不倒的店鋪老闆,王三用“綁票”的方法迫使其就範。在縣城裡“綁票”主要是針對比較大的店鋪老闆家的孩子和夥計。那年代城裡人口少,除去大集那天以外,平時街上沒有熙熙攘攘的人流。王三他們趕着小轎車子(帶車樓子的木輪鐵瓦車)進城,在街上等待小學生放學。王三和店鋪老闆的老婆孩子都認識,知道哪個小學生是哪個老闆的兒子,就把他騙到車前,持刀威脅不讓他喊叫,先用破布堵住嘴,再用一個大布袋子從頭到腳一套,仍在車樓子里拉出城外。之後寫封勒索恐嚇信,要老闆拿錢贖人。老闆心疼兒子,只好拿錢贖人。
有的老闆沒有上學的孩子,王三他們就綁架店裡的小夥計。那時的店員都是男的,都在店鋪裡吃住。開始要當三年學徒工,三年以裡不給工資,不給假(不許回家)。最初的學徒工負責爲顧客掀門簾,端茶倒水(過去許多鄉下人進城買貨都是步行,店鋪裡設有桌椅茶水,供客人坐下休息解渴,以便招攬顧客),還要幫顧客把較大的商品送出店門,搬運貨物裝上車等。王三他們就利用買些貨物,讓小夥計到店鋪門外幫着往車裡放貨的機會,持刀威脅讓他上車,到車上還是堵嘴裝袋子里拉走。過去的店鋪不是大玻璃窗,而是紙窗戶,門口的門簾是布的,不透光,外邊的活動裡邊看不見。等裡邊的老闆或其他店員,見小夥計不回來再出門去找,人和車早就沒影了。開始還以爲小夥計偷懶去別處玩了,到吃飯、睡覺還不不回來,就知道出事了。小夥計在店裡失蹤,老闆是要負責任的,收到拿錢贖人的恐嚇信後,老闆只好破財了。
在王三的種種勒索手段下,城裡的店鋪老闆都被征服了。後來王三就乾脆讓店鋪的老闆們每年交一次“敬山費”,而且每次要的也不多,老闆們怕他找麻煩,就按他寫信規定的時間、錢數,按時送到指定地點。
王三他們不僅在城裡勒索店鋪,有時還用在農田裡綁架財主家的長工,尤其是綁架“打頭的”(財主家僱傭的長工工頭,俗稱“打頭的”),讓財主家出錢贖人。這招也比較靈,因爲過去長工也是在主人家吃住,人失蹤,主人家要負責任的。所以綁架長工,也可以勒索到財主家的錢。
王三他們這個山寨,人數是不固定的。既有新人來入夥,也有的弟兄分到一筆錢財後洗手不幹,回家置買田地娶妻生子當良民去了,山寨裡最多時才七八個人。這麼多店鋪供養他們,每家店鋪也出不了太多的錢,而王三他們則可以坐享其成了。有時再勒索幾次鄉下地主老財,山寨就“闊”起來了。雖然這些恐嚇信沒有寫信人落款(簽名),但王三寫的那幾個蜘蛛爬似的破字,也不難被店鋪的夥計們辨認出來。這樣,“山賊王三禿子”的大名,也在社會上逐漸流傳開了。又因爲王三他們山寨不劫道,不搶普通老百姓的錢財了。儘管他們並沒有殺富濟貧,也沒有向窮苦人施捨錢財,私下裡也被人們當成“綠林好漢”而街談巷議了。
王三的山寨有錢了,就逐漸購置了槍支,又從遠處山裡搶來幾匹馬,配好鞍襯訓成戰馬。這樣他們這個小山頭的草寇也升格成“響馬”了。多數落草爲寇的人都沒有成家立業娶妻生子的念頭,大多數山賊草寇都沒有“壓寨夫人”。因爲他們的生活不穩定,說不定哪天被捕入獄丟腦袋,都是得過且過,快活一天是一天。王三和幾個負案在身的弟兄,都屬於這種情況。他們勒索到錢財之後,就任意揮霍,到山下去吃喝玩樂,有時還揹着長槍,騎着快馬到城裡來遊逛。
當然,王三他們進城時不能自稱是“響馬”,而是假稱爲某某“鄉公所”或者“堡公所”的“鄉丁”或“堡丁”,也就是“連莊會”的武裝人員。因爲那年代,民間允許持有槍支,有些勢力大的鄉長、堡長出門身後都要跟幾個背槍的隨從。薊縣最出名的是城南八里莊的一個堡董(保長),他和當時的縣長都稱兄道弟,進城時,身邊跟着八個堡丁,前邊四個人開道,後邊四個人後衛。堡董挎着二把盒子槍(駁殼槍),堡丁身背三八大蓋(老式步槍)。進城時都騎洋車子(自行車),但是每個堡丁的手裡還拿着一條馬鞭子。誰在街上擋了他們的路,或者讓路不及時,就用馬鞭子抽。被抽打的老百姓如果敢和他們講理,還要挨一頓皮鞭子抽。到官府去告狀,你也打不贏官司。縣長說你阻礙交通,耽誤公事,不但白捱打,還要受處罰。所以,城裡人在大街上只要見到騎車子帶馬鞭的八里莊人來了,都嚇得遠遠躲開。
正由於鄉村“連莊會”中這些穿便衣的武裝人員,與那些穿便衣背大槍的山賊草寇沒什麼區別。所以,王三他們纔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持槍跨馬進城遊逛。平時人們都知道“山賊王三”是“禿子”,他戴假髮化妝進城誰又能認出來呢。而且他們進城吃喝玩樂都照常付費,公平交易,誰又能懷疑他們是強盜呢?所以,王三就越來越膽大,平日裡他們不僅逛商店下飯館,有時還進城看大戲,看馬戲(有時城內有外地來薊縣演出的評劇戲班和馬戲團),逛窯子打茶圍。有時還進城趕大集看熱鬧,聽大鼓書看變戲法等(大集上有追集的藝人),真的和城裡那些財主闊少一樣,享起福來了。
俗話說沒有不透風的牆,山賊響馬王三禿子化妝進城吃喝玩樂的事,最終還是被警察局的密探知道了。他們買通了城裡窯子館的老鴇子,讓窯姐注意戴假髮的嫖客,並及時報告,否則以“通匪”論處。
那時的逛窯子嫖窯姐與現在不同,現在的賣淫嫖娼也是講經濟效益和工作效率的,暗娼是高效率賣淫,嫖客是快節奏的嫖娼。每個嫖客完事就走人,慢的一兩個小時,快的二三十分鐘。一個暗娼一天可以接待幾個或十幾個嫖客。而過去開窯子是合法的,每個窯姐一個房間,白天打茶圍,晚上宿嫖客。每夜只接待一個嫖客,不像現在的暗娼女人,不分日夜都接待嫖客。
打茶圍就是由窯姐以女主人的身份招待客人喝茶和吸菸。收費是按照茶水的數量和時間計算的,俗稱“買牌”。每次一壺茶水(一份茶葉,任意續開水),一個鐘頭,收費三角(當時街上普通茶館一壺茶水收費五分)。來窯子打茶圍的客人多爲兩人以上五人以下,人多了屋內坐不開。客人中有“本客”與“賓客”之別,花錢買單的人是“本客”,不花錢白喝茶的是“賓客”。幾個人進屋後,窯姐先問明誰是“本客”,然後和他站在一起招呼“賓客”落座。“本客”要“這是張大叔”,“那是李小弟”的先給“妻子”介紹各位賓客的身份和稱謂,窯姐也跟着“本客”的稱呼與“賓客”見禮。窯姐還要按照“本客”介紹的各位“賓客”的“輩分”,本着先長輩後晚輩,先長兄後小弟的順序給各位“賓客”倒茶水,點香菸,最後纔給“本客”倒茶水,完全和自家夫妻一樣對待。喝茶的過程中處於小輩人或小叔子地位的“賓客”可以和妓女開玩笑,說些葷的(低級下流話),也可以動手動腳打情罵俏。但是處於長輩人和大伯子地位的“賓客”,就必須規規矩矩,不能越軌。到時間後,如果不再續一個“牌”(指換新茶葉沏新茶水),就要離開。離開時窯姐和“本客”一起把“賓客”送出房間門外,二人再一起回屋。這時“本客”可以對窯姐摟抱親吻一下,再做別的就不行了。那時窯子白天只打茶圍,不接待嫖客。
嫖客要嫖宿窯姐,只有晚上在窯子裡過夜。一夜三塊大洋(一塊大洋可以買一袋子40斤一袋的白麪),只管茶水不管飯。晚飯要求嫖客叫外賣,嫖客對窯子的男傭(俗稱“茶壺”,負責燒茶爐、送開水等後勤工作,也是老鴇子的丈夫)說好要什麼飯菜,他就去附近的飯館去訂飯。飯館的跑堂的會用大食盒把熱騰騰的飯菜酒肉送到窯姐的房間,由嫖客支付飯費。吃喝完畢後,嫖客和窯姐像夫妻一樣過夜休息。第二天早晨起牀後,嫖客走人。早飯後,窯姐在房間裡又開始“打茶圍”。
正因爲王三禿子要嫖娼,就必須要整夜睡在窯姐的房間裡,所以,他戴假髮頭套的秘密是瞞不過妓女的。警察局的密探就是利用窯姐查到了王三的行蹤,又通過熟悉王三的人暗中辨認,確定了王三的身份。結果,在一天夜間,警察們在窯子把王三抓住了。經過大堂審訊,定成了死罪。
在槍斃王三那天,警察們押着他遊街示衆。王三光着腦袋,露出禿頭,被五花大綁、腳趟大鐐。但是,他擡頭挺胸,一點都不害怕。從監獄(位於現在的縣政府大院)到西門外的刑場(位於現在的西關東風賓館處),一路上經過酒館要酒喝,經過飯鋪要肉吃(過去的習慣,死刑犯人遊街時要什麼吃的都可以,賣主無償奉送,由押解人員喂他。其實多數犯人都是象徵性的每樣吃幾口,表示本人不怕死的意思),顯露出一股英雄豪傑的氣概。同時還邊走便大聲喊:“我王三這輩子沒白活,好吃的東西吃過了,好看的東西看過了,漂亮的女人玩過了,死也值了”;“王三和鄉親們告別了,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等話。王三遊街示衆,引來城裡城外不少人前來圍觀,其中有稱願的,有感嘆的,有咒罵的,有讚許的,議論紛紛。
老縣城西門外一聲槍響,結束了城裡人王三的生命,卻留下了“山賊王三禿子”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