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飯,兩人坐在沙發上看電視,音量開得很小,其實並沒有認真看什麼,只是安靜坐着,窗外山風呼嘯,而屋裡暖氣融融,累了一天,什麼也不做,就這樣坐着其實是一種很好的放鬆。到了十點多鐘,杜小仙伸了個懶腰,想要洗洗睡覺。
顧念彬卻站起來,拿了自已的大衣穿上,對杜小仙說:“走,帶你去看有趣的東西。”
杜小仙倒底是小孩心性,一聽有趣的東西,頓時又來了興致,這一天看了太多,簡直是驚喜不斷,現在還有有趣的東西,小姑娘實在是高興,等她穿好衣服,顧念彬卻又從衣櫃裡拿了兩件厚厚的軍大衣出來,遞了一件給她:“外邊冷,穿上這個。”
是真的軍大衣,這樣厚重,杜小仙抱在手裡象抱了一牀厚被子,她有些費力的穿上,顧念彬又拿了一條圍巾把她的臉圍住,只露了眼睛和鼻子在外頭,這才說:“走吧。”
屋裡暖氣足,穿個衣服的功夫,杜小仙已經熱得要出汗了,可一走出門口,寒風撲面,象小刀一樣割在臉上,竟是冷得厲害!
杜小仙這才知道爲什麼顧念彬要她穿這樣厚的衣服。她一隻手縮在棉衣的袖子裡,另一隻手被顧念彬牽着,在夜色裡慢慢的走着。因爲天氣晴朗,所以月色也很好,雖不是圓月,卻似一把鐮刀明晃晃的掛在半空,將周遭耀得一片明亮,連雲都看得一清二楚,大朵大朵的在天空飄浮游走,就象暮色中晚歸的一羣小羊。
顧念彬頓住腳步,擡頭看着那月亮,杜小仙便以爲顧念彬帶她出來是看月亮,笑着問:“這有什麼有趣的?”
顧念彬笑了笑,卻低頭吻她,他的脣其實有些微涼,落在她眼睛上卻是溫熱,他的聲音在夜裡聽起來格外的魅惑,他說:“你的眼睛真美,就跟這月光一樣。”
低醇的聲音,詩一般的話語,聽得杜小仙彷彿要醉了,她把遮住嘴脣的圍巾往下拉,然後踮起腳,勾下顧念彬的脖子,很努力的吻上他的眼睛,她說:“你的眼睛象這黑夜。”
顧念彬悶聲笑,緊緊抱住她,過了好一會兒才鬆開,問:“爲什麼我的眼睛象這黑夜?”
杜小仙歪着頭,很認真的看着他:“因爲你的眼睛很黑很黑,就象黑夜一樣,而且我喜歡黑夜。”
顧念彬倒詫異了,這世上能有幾個女孩子說喜歡黑夜的?
“你不怕黑嗎?”
“不怕,”杜小仙說:“我呆在黑夜裡覺得很安全,人多的地方我反而害怕。”
因爲受到的傷害太多,所以寧願躲在黑暗中,最好任何人都看不到她,這樣她纔有安全感,不過現在顧念彬代替了黑暗,在他身邊,她也很有安全感。
顧念彬聽了卻是有些心酸,愛憐的又吻了吻她,才牽着她繼續往前走,一直走到他們看日落的地方,顧念彬指着遠處說:“看那裡。”
杜小仙順着他指的方向看,果然是有趣的,一條長長的火龍在山路間蜿蜒爬行,她一點一點仔細的看,又驚又喜的叫:“那裡,那裡也有,呀,上頭也有,好長啊,那是幹什麼的?”
“都是上山看日出的人。”顧念彬說:“你看着近,其實離我們還很遠,估計還得要三四個小時才能走到這裡來。”
杜小仙又問:“爲什麼這個時侯上山呢?”
“不知道是從哪一年開始的,漸漸的形成了一種習慣,上山看日出就要走夜路,一來可以省住宿,這山上的廟房價格太貴,不是一般人承受得起的,二來這樣也挺好玩,天南地北的人走在深夜的山路上,唱歌的唱歌,聊天的聊天,熱鬧得很。咱們隔得遠聽不到,離得近你就能聽到聲音了。”
杜小仙看着這首尾不見的火龍,心裡又涌起一種感動,因爲很溫暖,這麼多火把,照着那麼多張臉,素不相識的人匯聚在一起,可以說笑聊天,可以唱歌,走在這深秋夜晚的山道上,相互扶持,想一想都覺得特別溫暖。
杜小仙睜大眼睛看着山對面慢慢遊動的火龍,突然說:“我聽到了。”
“聽到什麼?”顧念彬問。
“聽到他們唱歌。”杜小仙屏息靜氣又聽了一下,說:“真的,我聽到他們唱歌。”
顧念彬也豎着耳朵仔細聽,果然在風裡聽到模糊的聲音,是一首老歌,BEYOND的《光輝歲月》,這首歌真的已經很老了,是他念書時的流行曲目,那時侯BEYOND還是個炙手可熱的樂隊,因爲主唱早逝,樂隊的輝煌漸漸不在,但這首老歌卻一直沒有淡出人們的視野,每逢有大型搖滾節,這首歌必當其衝,成爲萬人大合歌的曲目之一。
或許是被對面那條壯觀的火龍所感染,豪氣大發。又或許是因爲站在這寂靜山顛,莫名的就想喊一嗓子,顧念彬做了一件讓自已都吃驚的事,他竟然也唱起來:
鐘聲響起歸家的訊號
在他生命裡
彷彿帶點噓唏
黑色肌膚給他的意義
是一生奉獻膚色鬥爭中
年月把擁有變成失去
疲倦的雙眼帶着期望
今天只有殘留的軀殼
迎接光輝歲月
風雨中抱緊自由
一生經過彷徨的掙扎
自信可改變未來
向誰又能做到
……
低沉的男聲在夜空裡迴盪,顧念彬在香港呆過幾年,廣東話說得字下腔圓,歌唱起來自然也不差,杜小仙一個字都聽不懂,可是覺得很好聽,比電視裡唱得都好聽。她從未聽過顧念彬唱歌,上次在KTV,她要他唱,他都不肯唱,邵柏青也說他不喜歡唱歌,可是杜小仙沒想到他竟然唱得這麼好聽,她整個人完全呆住,對面的火龍也不看了,兩眼放光只盯着顧念彬看。
顧念彬臉上帶着笑,對着黑幽幽的山谷放聲歌唱,這一刻,他心裡也是驚詫萬分,學生時代的歌曲,居然還能一字不差的唱下來,明明久遠得象是另一個世界,可只要有心,就能記起來。
學生時代的他是喜歡唱歌的,而且唱得很好,他還彈得一手好吉它,每每學校的藝術節,他一襲白衣懷抱吉它坐在臺上,未開口,底下已是一片譁然,一開口,又攸的一下安靜下來。男生的目光是祟拜,女生們則是傾慕,臺下那麼多熱切的目光,他只在乎一個人。
他那時很努力的讓自已變得優秀,可還是比不過光芒萬丈的姜凱威。
那時侯,夏小宛已經告訴他自已心裡的小秘密。可是她也並不快樂,因爲不敢告白,暗戀的痛楚,他比誰都知道,所以常常唱歌給她聽,可是有一回她聽他唱歌的時侯哭了,沒有聲音,只是默默的掉眼淚,彷彿有說不出道不盡的委屈,悽楚又可憐,讓他心如刀割,於是他不再爲她唱歌,既使她哀哀的求他,他也不唱,推託突然對唱歌沒了興趣,從那以後,他真的再沒有當衆唱過歌了,久而久之,他都不記得原來自已是會唱歌的。
夏小宛也久遠得象是另一個世界的人,其實細細想來,他遺忘夏小宛的時間並不長,初秋遇上杜小仙,到現在也不過是秋末,連一個季節都沒過完,卻感覺已經很久沒有想起過她,大概是因爲這首歌讓他回憶了從前,所以才又想起她來。
顧念彬唱完歌,很輕的嘆了一口氣,爲曾經的青蔥歲月,爲綿綿無期的思念和等待嘆息。在這個深秋的夜晚,他跟自已的過去告別,從今以後,他不會再孤寂,不會再落寞,有他的小姑娘在,他的幸福觸手可得。
“走吧,回去再睡一會又該起來了。”他低聲說道,牽了杜小仙的手慢慢往回走,對面的火龍仍在一點一點在山間爬行着,這個夜晚其實並不寂寞。
杜小仙這時纔回過神來,睜着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他,滿目祟拜:“你唱得真好聽!比電視裡唱得都好!”
顧念彬愛寵的捏她的臉:“小馬屁精。”
“我沒有拍馬屁,是真的,真的很好聽。”杜小仙認真的說:“上回在KTV邵先生還說你不愛唱歌,沒想到唱得這麼好。”
“喜歡聽啊?”顧念彬把她的手放在自已大衣的口袋裡取暖:“那以後我再唱給你聽。”
杜小仙用力的點頭,高興的說:“這個世上只有兩個人唱過歌給我聽,一個是阿媽,一個就是你了。”
“你阿媽唱的什麼?”
“我也不知道,是哄我睡覺時唱的,”杜小仙想了想,輕聲哼唱:“天黑了,鳥歸了,蟲兒你輕聲叫,娃娃要睡覺了。月兒走,星眨眼,風兒你輕聲唱,娃娃要睡覺了……”
杜小仙唱的是家鄉話,聲音輕幽幽的,好象真是在哄小孩睡覺,顧念彬靜靜的聽着,突然笑着說:“以後我睡不着,你也這樣唱給我聽。”
杜小仙好笑的瞟了他一眼:“這麼大的人睡覺還要哄啊?”
“那就以後唱給我們的孩子聽。”顧念彬摟着她,說話的時侯,氣息噴在她頭上,象微微的暖風拂過,一下又被寒冷的山風裡吹散,倒顯得更冷。
杜小仙怔了一下,她想都不敢想,有他在身邊已是這般幸福,還可以奢望擁有他的孩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