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發現場的時候,汪健的腦袋裡就已經塞滿了各種信息和猜測。
與現場其他民警不同,汪健的注意力反倒集中在了對常理的推斷上:那一百多萬元的現金,再加上四個鐵盒子、兩把長刀,重量可是不輕啊。況且大白天的,拿到哪裡都會引起人們的注意。劫匪們很明白,在他們作案後,警察會很快到達現場,也有可能對外圍進行布控。他們爲什麼沒有拿未經捆紮的錢?無非就是爲了節省時間、方便攜帶和藏匿。那麼爲了便於逃跑,案犯有沒有可能將這些贓物連同兇器先隱藏起來,等過了風頭之後再悄悄取走呢?如果要藏起來,會藏在什麼地方?游水過江的可能性不大,畢竟贓物太沉而且不防水;進入城中村的可能性也不大,因爲太過招搖。換作是我汪健,我會把相關物品埋在那片荒草地一處事先挖好的地方,作上記號,淨身逃離卻不被外人注意。等過了十天半個月之後,風頭沒有那麼緊了,再回來從容地取走,如此神不知鬼不覺,這才叫乾淨利索。
汪健的這番推斷沒有同任何人講過。一來他自己還是個“新兵”,這麼顯而易見的情節恐怕早就有人想到了,哪容得了他來“班門弄斧”?二來他自己也明白,儘管這種推斷合情合理,但目前沒有任何證據支持;三來他心裡也有自己的算盤:其他人要是想到也就罷了,如果這想法只是自己一個人的,假如對大案組的其他人講了,萬一推斷正確,案件由此破獲的話,恐怕也顯不出他汪健的本事來。
分局已經集中召開了兩次案情分析會,卻沒有人提出和汪健一致的觀點,汪健在感到吃驚的同時,有些躍躍欲試了。現在主管分局刑偵工作的馬副局長在場,汪健認爲這個時候講再合適不過了。
等汪健講完了他的那番“常理推斷”,並建議分局派人對加油站外的荒地進行地毯式搜索後,與會的民警沒有一個出聲的。是啊,這名新警所講的,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關鍵是在座的其他民警,特別是一些有很多年工作經驗的老刑偵,卻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倒是馬
副局長當場拍板:“汪健講的有理。這樣,袁隊長你安排一下人手,明天一早對那片草地一寸一寸地仔細搜索,要特別注意那些葉子倒伏、發蔫、枯萎的地方。同時通知派出所民警,今天晚上一定要看好了那地方,任何進入的人都要控制起來!”
汪健進一步補充道:“荒地外面有一處城中村,我們不知道案犯是不是就住在那裡,並且一直在觀察着加油站的動靜。剛好那片荒地也在規劃之中,我認爲我們去搜索時扮作測繪人員,帶上標杆等儀器,這樣就算讓人看到了,也會認爲是政府要對那片地域進行開發。如果贓物真的被埋在那裡,此舉也會促使案犯及早行動。另外就是如果我們真的發現了贓物,也應當悄悄地轉移而不要太過張揚。”
第二天一早的行動,都是按照汪健的提議進行的。三輛地方牌照的麪包車遠遠地停在了現場外圍,身着便服的民警提着各式的測距器材,三三兩兩地分批進入荒地內,按照現場勘查的程序進行着搜索。
還不到半個小時,民警就在加油站牆外一處面向城中村的灌木叢中,發現了一段插在地上近兩米長的木棍。木棍下一米見方的區域內,混雜着泥土、枯枝和被切斷的雜草。經過細心地清理和挖掘,四個上鎖的鐵盒子、兩把砍刀、面罩、手套、黑色上衣等物品被民警從坑內一一取出,所有的這些,都與汪健的推斷完全吻合。
經過清點,盒內整整120萬現金分文未少。當事人對面罩、長刀等物品進行辨認後,確定系作案工具無疑。至此,整個案情有了重大突破,下一步就是怎樣引蛇出洞、抓捕劫匪了。根據汪健的意見,既然有了之前的勘查、測量,那麼將推土機、挖掘機開進荒地就再合理不過了。機器一響,那劫匪惦記着埋在荒地裡的贓款,不怕他們不動。
到了下午,兩臺推土機、一臺挖掘機就在加油站圍牆外轟鳴起來。看似毫無規律的推挖,其實清理出了一些通道和空地,正適合民警在夜間伏擊。夜幕降臨後,三臺機器暫時停放在加油站內,“工人們”相繼
下班了,荒地恢復了以往的“平靜”。誰也不曾想到,此時已有三十餘名全副武裝的民警在分散的地點潛伏了下來,一張無形的大網已經張開。
那兩名劫匪的行動計劃,彷彿就像是汪健給他們制定的一般。
由於是進入市區的必經要道,那加油站剛一開業就生意火爆,案犯之一就是在這時隱瞞了自己的犯案歷史被招進來的。沒到一年,這傢伙終因好吃懶做、消極怠工被“炒了魷魚”。人離開後,他整天的無所事事,也剛好接近年尾了,這傢伙竟想大撈一筆後回家過年。他找到了之前結識的城中村的一個小混混,兩人一拍即合,便開始謀劃搶劫加油站的事。正如汪健所推斷的那樣,他們的計劃是快速作案,得手後將贓物和作案工具埋在事先挖好的坑內,迅速到江邊游水逃離,等風頭稍過再取出分贓。行動計劃是如此的天衣無縫,兩人得手後着實高興了一番。
開發那片荒地是兩個案犯之前沒有預料到的。那挖掘機、推土機一動,兩人坐不住了,再等下去,“煮熟的鴨子就快飛了!”當晚午夜,見荒地上的“工人”全部都走完了,兩人揹着包悄悄溜了進來企圖啓贓,卻夢遊一般地進了看守所。
發案僅三天,120萬元的鉅額搶劫案宣佈告破。
馬副局長在隨後的慶功會上,對汪健着實褒揚了一番:善於從細微之處發現問題,洞察案犯心理、邏輯思維嚴密。如果沒有他的提議,這起案件不但要繞很大的圈子,而且贓款能否如數追回也是個未知數。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破案,還有着更重要的一層意義,那就是有力地迴應了那名新聞記者的擔憂:有誰妄圖破壞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刑事警察必定讓他難逃法網!
汪健剛剛離開警校,就在這一起頗具影響力的案件上着實顯示了一番,連他自己都感覺到意外:這分局的刑偵水平果然就這麼差勁?我在學校時,就已經創下了“汪全能”的綽號,就分局這水平,以後刑偵這一塊業務還不是我汪健的天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