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張孝恆根據實際情況,制訂了適合他們三人的戰術,先將三人分爲兩組,趙心怡和衛明財一組,張孝恆自己一個人一組。
先由趙心怡吸引上屆血子的注意,讓血子跑出來,張孝恆上去打他一個措手不及,拖住他,讓衛明財和趙心怡兩人去標記,再由兩人一起對付血子,讓張孝恆去標記,最後三個人一起逃跑。
如果這時候,血子還敢追,就把他帶到森林裡,以陷阱困之,到時候無論是逃是殺都隨自己高興了。
於是,三人依計而行。
此時,已是半夜時分,明時月幾乎已經升到了頭頂,幽靜的峽谷在月光的照耀下,彷彿脫光了一般,一覽無遺,像是根本沒有什麼秘密。但是三人真正靠近時,才現計劃有變,因爲前方轉角處已經集結了一隊人,一眼看去,至少有十多個人,經張孝恆仔細一數,總有二十三人之多。
由於視角的原因,這隊人並沒有現張孝恆他們三個。
如果在其他地方,二十三個孩子深更半夜的不回家,他們的爹媽肯定急死了,但是這兒的孩子卻必須打起精神來,爲了生存而戰。
爲的是一個氣質高貴的男孩子,張孝恆記得他,他是第一次跑步時沒出醜的人之一,也是這次試煉之中,最遲出,被一羣孩子衆星捧月一般圍着的傢伙,是一個據說快要十歲的大孩子。
當然,這個“大”是相對的,有的是年紀雖大,腦子不開光的傢伙,但是這位仁兄,從裡到外都透着一股成熟的“大”的味道,不光是從他的外表看出這一點,還能從他的一舉一動看出來。
趙心怡認出了一些人,她咬咬牙,小聲地說道:“張孝恆,看到了嗎,那傢伙就是長風哥,他旁邊那個是纖纖。”
誰是纖纖?正是趙心怡原來的夥伴,那個在她腳受傷的時候,突然暴起攻擊她的纖纖,那個妮妮死了之後,頭也不回地跑掉的纖纖。當時,若不是跳出一個血子,趙心怡已經被她們殺死了,若不是又跳出一個張孝恆,趙心怡已經被血子殺死了。
小孩心性,就是愛恨都清晰地寫在臉上,饒是趙心怡已經想得開了,再見到此人,依然難以控制情緒。
張孝恆點點頭:“明白了,我們不管他們。”
衛明財在一邊有點心急:“爲什麼?之前我們沒那麼多人,都有人成功了,現在有那麼多人在這裡,我們幹嘛不去一起?”
張孝恆淡淡道:“那裡面有一個人,之前差點殺了心怡,咱們貿然上去,他們轉過來先弄死我們怎麼辦?”
“這樣……”
張孝恆皺着眉,目光盯着長風哥,心想:這傢伙真是不簡單,一羣半大不小的孩子,一進來就互相殘殺,全都成了驚弓之鳥,他卻有本事帶着一票人在一起。
他轉而盯向另一處,心想:這傢伙也不簡單,如此冷靜,看來能用一用。
將思緒收回,張孝恆對趙心怡和衛明財二人做了一個“保持安靜”的手勢,輕聲說道:“等他們先上,我們找機會標記。”
兩人自然同意,於是三人進入屏息模式。
轉角處,那羣人談論着什麼,片刻後,所有人停了,只見長風哥站了出來:“同伴們,我知道大家都練了血靈訣,因此彼此之間難以互相信任,但我希望大家能轉過頭來,認真地看一看別人,記住大家的模樣,因爲等一會,他將成爲你的後盾,你也將成爲他的力量,到時候你們就會現,多一些同伴,比多一些互相傷害,強了無數倍!”
“因爲互相傷害時,你自己都不清楚,你能不能活到最後,成爲最後的勝利者,獨享鮮血,但是,如果我們互相扶持,兩個人,甚至更多人在一起,就一定可以打敗一個人,甚至一個血奴!”長風哥一開口,那說辭意外地犀利:“到那時,我們就可以一起活下去,獵殺更多的敵人,獲取更多的血,真正練成血靈訣!所以,我沈長風在此,以靈道誓,入我長風隊,絕不背叛!”
“背叛者,追至天涯海角,全隊共誅之!”
“背叛者,追至天涯海角,全隊共誅之!”所有人情緒激昂,跟着他高喊了一次。
“背叛者,追至天涯海角,全隊共誅之!”長風哥又喊了一次。
“背叛者,追至天涯海角,全隊共誅之!”所有人情緒更加激昂,又跟着高喊了一次!
看着這羣小孩子羣情激憤的模樣,張孝恆長出了一口冷氣,想不到一個由小孩子組成的訓練營竟然有如此人才?這位長風哥真的是十歲以下的小孩子嗎?他竟有如此本事,幾句話的功夫就打消了所有人的顧慮,讓所有的擔心、防備、害怕、難過等負面情緒煙消雲散!
有些孩子甚至在“共誅之!”之後喊出了長風隊萬歲的口號!
口號這東西,張孝恆太清楚了,一次兩次沒關係,一旦喊多了,可能真的會變成現實,例如這個長風隊萬歲喊多了,以後就該喊長風萬歲了吧?再之後會喊什麼?“爲了長風,吸我的血吧!”這樣嗎?
張孝恆噗笑了一聲,這的確是腦洞大開了一點,但也真的是不無可能。至少在此時此刻,長風隊氣勢如虹,士氣大振。
長風哥一見差不多了,便起最後一次宣誓:“好!我們準備一下,纖纖帶五個人走左,妙雨帶五個人走右……”他開始佈置起戰術來。
而此時,張孝恆悄悄溜到另一邊,撩開一個草叢,嘿嘿一笑:“嘿!你好啊。”
草叢中,一個白少年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你……你怎麼知道我在這?”
“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也需要標記,不是嗎?”張孝恆一句廢話都沒有,直接單刀直入,開門見山。
白少年迅冷靜下來,目光一凝:“所以呢?你要怎樣?”這也是一位不願意廢話的主。
“你先讓我進來,我們小聲說話,你看如何?”這句話就有些小心機在裡頭了,其實兩人隔着草叢也能說話,靠近了卻顯得更有誠意,張孝恆當然也能邀請他出來談,但是卻有可能被他誤會爲設置了陷阱,雖然草叢外一覽無遺,但是人心總會害怕一個萬一。
果然,白少年也是聰明人,他想了想,謹慎地問了一句:“你不會打算過來對付我吧?”
張孝恆呵呵一笑:“真要對付你,剛纔我幹嘛不偷襲你?你沒想到我知道你在這兒,那我的偷襲再弱,你是不是有可能被我打傷呢?”
白少年想了想,點點頭:“好,那你過來吧。”
於是,張孝恆圍着草叢轉了一圈,走了三步,就跟那個白少年蹲一塊兒了……沒錯,就是那麼的近,草叢就是那麼的簡陋。
“你是怎麼現我的?就算這個地方……很小,但是我在那邊試過,看不見這裡。”白少年先將疑問擺了出來。
張孝恆答道:“當然是氣味,我的鼻子比普通人靈敏得多,在別人聞來,你沒什麼氣味,但是我就聞得出來,況且,我還聞出你下過水,水的味道比你自己的味道還大,你說我只不知道你在這兒。”張孝恆暗自好笑:開玩笑,我拳感如此強,什麼不協調的地方,我掃一眼就全知道了,可惜不能拿出來給你顯擺。
的確,拳感沒必要說,氣味的確完美解釋了一切,就看這位白少年眼中流露出的震驚,看來就接受了這說法。
這位白少年比張孝恆想象的要冷靜,當他接受了張孝恆的說法之後,立刻冷漠了下來:“好,到你了,要我怎麼做,你說吧。”
那表情的轉換,根本不是顏藝能做到的,這位小傢伙就是天然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