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上空蕩蕩的就我倆人,我倆走了有十多分鐘了都沒看見出租車,二建罵道:“他媽的平時不想打車的時候是一輛接一輛的,現在想打車了一輛都沒有,氣死我了!”我苦笑着說:“留着點力氣走路吧,別罵了,要問現在苦不苦,想想長征兩萬五!”二建說:“別說兩萬五了,兩步半我都快走不動了。”我指着前方一點車燈光說:“那是不是出租車啊,咱趕緊過去看看!”
我倆快步走過去一看,媽的!原來是幾輛警車,幾名民警和七八名挎着微衝的武警正虎視眈眈的看着我倆哪!這時候想閃也來不及了,在說我倆也沒犯罪,乾脆迎上去。
有一名四五十歲的老民警衝我倆招手說:“請過來一下,對,就是您二位。”我倆走近後那老民警上下打量了我倆一眼說:“請出示一下身份證。”我倆掏出身份證和工作證交給了這老民警。他接過身份證看着我倆對照了一下點了點頭問我倆:“這麼晚了你倆怎麼還在外面溜達?”我回答說:“我們早就想回酒店了,可我倆迷路了,附近又沒出租車所以一直轉到現在了。”那老警察又接着問我們:“你倆來成都是旅遊還是幹嘛?”我回答說:“主要是來旅遊,順便參加婚禮。”
那個老警察看着我倆的工作證臉上露出恍然的表情對我倆說:“早就跟你們上級說了,這事你們就別插手了,由警方處理,你們怎麼還往這湊合,有問題你們負的了責任嗎?”我莫名其妙的說:“我倆只是……,”還沒說完就被那老警察打斷了,他不耐煩的說:“別解釋了,該幹嗎幹嗎去,不是找不到出租車嗎?你們住哪兒,我派車送你倆回去!”說完把證件還給了我倆,又叫過一輛警車來對我倆說:“上車,該回哪兒回哪兒去!”對警車裡的倆警察說:“監督他倆回去!”
我和二建一頭霧水的上了警車。在路上我倆還被開車的警察一通數落:“你們這些搞文物的就是一個毛病,死較真兒,啥事非得弄個明白,至於嗎?有些事不該你們管的就不要管,在說你們也管不了啊……,”我倆一邊被數落一邊納悶,這是咋回事啊?忽然二建一碰我,然後用手指了一個方向,我順着他指的那個方向一看,頓時就愣住了。
我們這個警車現在是在立交橋上,斜對面的橋下面停着幾輛軍車,車下面全是挎槍的軍人。其中有一輛全封閉的軍車,幾名防化兵打扮的士兵這把一個全身蒙着白布的人往車裡架,那個人不斷的掙扎着,但是這個人的姿勢很怪很僵硬,還沒等我看清楚我們這輛警車就開過去了,我和二建相互看了一眼心裡好像明白點什麼了!
在警察的監督下我倆一句話不說老老實實的回到了飯店,有些事還是揣着明白裝糊塗的好,就象我們高中一個傻哥們,別人給他介紹了個挺水靈外地女孩,倆人交了幾年居然結婚了,而且過的還挺幸福。後來我和二建遠遠一見這個女孩馬上扭頭就走裝不認識,原因是怕影響人家庭幸福,因爲這個女孩早年在歌廳跟我和二建好像是都有一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