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閱海從來不做任何沒有根據的判斷,他說等着看戲,那就真的沒他們任何事,丁月宜幾個人演了一場了大戲,給他們看了個過癮。
陳景明行動非常迅速,當然,陳大舅也全力幫忙,用讓人目瞪口呆的速度將丁月宜的問題查了出來。
沈市長在第一時間被組織約談,將他家屬以權謀私的問題指了出來,並且通知他,丁月宜會被撤職,記大過處分,開除黨籍。
這個年代,貪污幾百塊錢就會被當做典型判刑,別說被上級這麼重視的一個案子了。
就是沒查出丁月宜貪污受賄,也有違規操作,要不是上面有人特殊打過招呼,對沈市長的人品給予充分肯定,他又聲名在外,行事確實光明磊落兩袖情風,肯定也會受影響。
沈市長參加革命這麼多年,真真正正地從來沒做過一件以權謀私的事,他當年爲了革命捐獻全部家產的氣魄也一直被傳頌,忽然聽到丁月宜利用他的名義走後門,沈市長儒雅一生,第一次動了氣。
丁月宜一直盼着沈市長能從黨校回來,好接過她身上的重擔,好好安排沈蓉的事。
可萬萬沒想到,沈市長回來了就給她帶來了這麼大的一個壞消息,撤職,意味着她以後沒有退休金,沒有幹部的一切待遇,一下就從一個副處長變成了一個普通家庭婦女!
而沈市長也給她下了禁令,不許再跟任何政府工作人員和政府部門有接觸,老老實實地待在家裡伺候公婆,照顧孩子。
而且兒女們的事也不許她再插手,連家裡的經濟大權都不再交給她,讓沈老頭接手。
丁月宜在一瞬間失去工作和家庭的雙重權利,工作上的事是組織決定,她又瞭解沈市長,絕對不會爲她說情,她毫無辦法。
可她不能失去在這個家裡的取權利和地位!那她豈不是淪落到跟姚雲蘭當初一樣的境地?除了做家務沒有一點話語權,只是這個家裡的免費保姆,那她的人生還有什麼希望?
可沈市長是個平時不動氣,動了氣做了決定就沒有任何餘地的人。
這件事丁月宜已經觸及到了他的底線,他的態度第一次這麼強硬,“工作上你已經辜負了組織信任,如果生活上你再照顧不好家庭,還要繼續給家裡抹黑,那你就回老家吧!”
回老家,回前窪村,孩子、丈夫,甚至家裡的老人都在沛州,她一個人回老家?
丁月宜這才知道害怕,不敢再跟他求情,只能等風聲過去再慢慢把他哄過來。
現在她已經被通報批評,就是沈市長不下禁令,她也沒辦法再在市裡的機關單位走動,更不能爲沈蓉的事做什麼了,只能再次求助沈市長。
說得當然是李志勇的那個版本,沈玫氣不過李志勇娶沈蓉,拿着槍衝進他們的新房,逼李志勇脫衣服,還打傷了人。
可沈市長根本不相信,“小玫再衝動也不會做出這種事來,李志勇哪方面跟景明比得了?小玫怎麼可能還惦記着他?”
丁月宜啞口無言,長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來兩人的差距,她竟然無以辯駁。
沈市長又認真跟沈蓉談了一次話,不問沈玫的事,真假他自己已經有了判斷,他只問沈蓉的決定。
“你還要不要跟李志勇結婚?如果結,那就爲自己的選擇負責。如果不結,我幫你辦去南疆的手續。”
沈蓉幾天的時間已經憔悴不堪精神恍惚,“爸爸,你幫幫我,我不想跟李志勇結婚,也不想離開你和媽媽……”
沈市長搖頭嘆息,“小蓉,你好好想想吧,做了決定就不要後悔。”然後再不說別的,去抱了一會兒小四就連夜回了黨校。
沈蓉怔怔地看着父親離開,什麼都不敢說。
如果父親知道李志勇有能讓他們一家人名譽掃地的東西,肯定不會再管她了。
她從小就知道父親不喜歡她,她對父女之間的關係沒有任何信心。她怕說了父親怪她,爲了名譽直接把她推給李志勇。
第二天李志勇的大伯孃就找上門來,第三次跟丁月宜要李老太太的醫藥費。
李老太太是沈家人給氣病的,當然得沈家人給掏錢治!
“聽說親家公回來了?我可得見見!把這些事兒好好說道說道!”歸根結底還是想再要錢。
丁月宜這些年攢的私房錢已經拿出一部分給了沈蓉買結婚的東西,剩下的還要留給沈峰和小四,以後她沒有了工資,沒有了管家權,這點錢就是她最後的保障,她當然不能再給李家。
大伯孃也不說別的,不給錢就坐在沈家不走了,還要把全家都帶過來!
以前她這麼威脅丁月宜,丁月宜爲了穩住李志勇,等沈市長回來處理他,給了他們兩次錢,這次,管家權已經交給了沈老頭,沈老頭一聽他們全家要來吃飯,馬上暴跳如雷。
半塊煤球都能跟鄰居吵半天的沈老頭,外人敢動他們家一粒米那都是大事兒!
沈老頭掄起擀麪杖把大伯孃打得滿頭包,一直追出家屬院門口還不罷休,又衝到軍分區門口,要進去砸了李家!
門衛擋住了他,他罵罵咧咧地回來,囑咐家屬院的門衛,以後這些農村人不許放進來!
大伯孃走了沒一會兒,李志勇就從隔壁軍分區過來了,他是來商量提前結婚的。
部隊還在調查他的作風問題,風聲越來越緊,他只有趕緊結婚才能把事情平息下去。現在他要娶沈蓉已經不是爲了娶市長的女兒了,而是爲了保住自己的前途。
而且他也把沈家的事看明白了,丁月宜現在自身難保,沈市長根本不管沈蓉的事,其他人更是沒人關心沈蓉,他們這對母女就是他手裡的泥巴,任他揉扁搓圓了。
“嫁妝的事咱們以後慢慢置辦,先把結婚證領了,辦個簡單的革命婚禮,我娘現在病着,家裡需要個人照顧。”
他們的結婚申請已經通過組織審查,去公安局領個結婚證,簡單的革命婚禮可以簡單到對着領袖像三鞠躬就算禮成,加起來前後用不上一個小時。
當初答應丁月宜母女的所有條件都成了空談。
“情況特殊,咱們今天就去把手續辦了吧!”
沈蓉嚇得魂不附體,她已經見識過李志勇最惡劣最無恥的一面,她知道結婚對她意味着什麼!她決不能嫁給這個人渣!
她只能渾身冷汗地努力找理由,“我,我們明天去吧,今天,誰都沒通知,不好辦儀式。”
李志勇也不想把她逼得太急,萬一她要來個魚死網破就前功盡棄了,笑着答應了她,兩人一起去跟丁月宜說了明天領證辦儀式的事。
丁月宜勉強維持住鎮定,把李志勇送走,兩人已經慌得六神無主。
沈老頭對此只有一個問題,“結婚辦酒席不?跟他們說,我還要兩隻上次那個扒雞!”
沈蓉嚇得只會哭了,丁月宜狠狠咬牙,“小蓉,你去南疆吧!快去給你爸爸打電話!你去南疆!你聽媽說,你先去幾年,以後媽再想辦法把你調到別的城市去,你遭幾年罪也比嫁給李志勇這樣的人強!”
沈蓉已經崩潰,“不可能!我走了他會毀了我們全家的!爸爸會像對你一樣對我,會徹底不管我的!你現在有什麼能耐把我調回來?你回單位人家都不讓你進辦公室,連出門買菜的錢都沒有!”
丁月宜沒想到有一天會被自己的女兒這樣嫌棄,傷心得心灰意冷,拖着步子回了臥室,倒在牀上怔怔地流起了眼淚。
可她連傷心的權利都沒有了,沈老太太又拉到褲子上了,小四也又開始嗷嗷哭。
她只能行屍走肉一般木呆呆地去抱孩子,去洗滿是屎尿的褲子,在沈老頭的呵斥謾罵中去幹永遠都幹不完的家務。
沈蓉在家裡急得團團轉,情急之下腦子裡忽然靈光一閃,想到了一個可以救她的人,周閱海!
那是她親哥哥!他只要知道她是他妹妹,就肯定會救她的!現在只有周閱海能治得了李志勇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