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風衣男子名叫沈劍宇,家住東海市,在東海是數一數二的豪門,家世絕不亞於金陵夏家。
沈劍宇十八歲時出國,在家人的資助下,在米國留學五年,學成後又在米國進行創業,現在經營着一家屬於自己的小公司,公司資產折算成華夏幣大概有十個億左右,也算是個意氣風發的成功人士了。
這五年的海外歷練,養就了沈劍宇的一身傲氣,他自詡爲天之驕子,處處覺得高人一等,這次迴歸國內,對於華夏的國民甚至都有些看不起了。
沈劍宇這次回國,主要原因是公司最近業績極不景氣,想考察一下國內的投資環境,看看有什麼生意可做,而最主要的目的,還是因爲有親戚替自己介紹了一個對象,讓自己一定要回國見上一面。
如果那親戚替自己介紹的是其他女子,以沈劍宇的眼界和傲氣,他或許連甩都甩,不過當聽說那女子是華夏樂壇天后、容貌身材都冠絕當世的夏清歌時,他立即就怦然心動了,第二天就搭乘飛機返回了國內,然後急不可耐的向那位親戚提出了要和夏清歌見面的請求。
以夏清歌在華夏的超強人氣,要是能抱得美人歸,那就等於找來了一個“吸金器”或者“聚寶盆”,這對沈劍宇的來說,無疑有着巨大的誘惑,所以他決定從今天第一次見面開始,就施展出全身解數。對夏清歌發起愛情攻勢。
在此之前。沈劍宇已經拿到了一份關於夏清歌的詳細資料,對她的爲人處事以及性格愛好等等方面有了深入的瞭解,他知道夏清歌家教很嚴,之前也沒有談過任何的男友,因此別看她出道已久,在華夏樂壇混的風生水起,但在愛情上還是一片空白。
按照沈劍宇的猜測,現在的夏清歌儘管已經二十出頭了,但極有可能還是完璧之身,還沒被任何男人的碰過。想到這個,沈劍宇就覺得興奮不已,男人的某個部分居然很可恥的有了一點點反應。
看到夏清歌從車上下來,他深深吸了口氣。強行把心裡生出的那一縷邪惡念頭壓制下去,然後站起身來,拿過桌上的一束鮮花,就想出去迎接夏清歌。
可是接下來發生的一幕,卻讓沈劍宇呆愕不已,他看到夏清歌下車之後,一名比自己還要英俊瀟灑、蓄着兩撇鬍須的青年男子跟着從車裡鑽了出來,等那青年男子下車後,夏清歌立即就挽住了他的手臂,兩人有說有笑、神態親暱的一起向咖啡廳門口走來。
“那個男人是誰?可惡!”沈劍宇看着兩人手挽手肩並肩、情郎妾意的模樣。頓時覺得熱血上涌,有種被侮辱的感覺,他氣憤之下,正要把手裡的那束鮮花狠狠砸到面前的桌上,轉念想了想,終於還是忍住。
“那個男人一定不是她的男友……一定不是……”沈劍宇心裡大叫着自我安慰,看到夏清歌和她身邊的男子推開咖啡門進來,他又長吸了口氣,壓制住心頭的妒忌之火,換上了一副笑臉。拿起鮮花,向着夏清歌迎去。
“你就是夏小姐吧?鄙人沈劍宇。初次見面,請多關照。”
沈劍宇走到夏清歌面前站定,把手裡的那束鮮花遞了出去,他嘴角噙着一抹笑意。說話的聲音柔和的彷彿三月春風,一副風流儒雅的好男人模樣。
夏清歌還沒反應。薛天衣已經代替她把那束鮮花接了過去。
“請問這位是……”沈劍宇摸不清薛天衣的身份,也不好發火,淡淡掃了他一眼,問道。
“我叫薛天衣,清歌的表哥……兼保鏢!”薛天衣臉上一副傲然之色,看向沈劍宇的目光裡充滿了不屑,大大咧咧的道:“你就是那個‘海龜’沈劍宇?我聽我夏叔和林姨提起過你……嗯,長的人模狗樣的,看起來還湊和……不過比起英俊瀟灑的我,還差了很多……”
夏清歌見沈劍宇滿臉漲紅,顯然被薛天衣的話給激怒了,忍住了心裡笑意,白了薛天衣一眼,道:“表哥,你怎麼可以這樣說話?太沒禮貌了!沈劍宇,我表哥就是這樣的人,心直口快,直爽性子,心裡有什麼就說什麼,你別在意啊!”
沈劍宇從小到大,一直就是清高自傲的性子,聽了薛天衣嘲諷的話後,立即就想反擊幾句,不過又聽夏清溫聲軟語的這麼一勸,也不好再發脾氣了,表現出一副涵養極好的樣子,揮了揮手,淡淡一笑道:“沒事,我就喜歡直爽的人……呵呵……”
他說話的同時,心裡也長舒了口氣,暗道:“原來他們是表兄妹的關係,難怪在大街上敢這麼毫無顧忌的手挽手走在一起,害得我差點沒因此得罪夏清歌……夏清歌這樣的大牌明星,她的經紀人、保鏢什麼的,找自己的親戚省心又划算,這再正常不過。嗯,以後遇事一定要冷靜,不能衝動……衝動是魔鬼啊!”
他心中釋然,剛纔興起的那一點忌意和不快頓時煙消雲散,對夏清歌和薛天衣都格外親熱起來,轉身向着咖啡廳裡的座位一指,道:“咱們先過去坐一會兒,喝杯咖啡、聊聊天,然後我請你們去吃飯!”
夏清歌和薛天衣互視一眼,然後一起走過去坐下。
沈劍宇看着薛天衣的背影,臉色很不好看,怎麼想都覺得彆扭——他孃的,老子邀夏清歌在這裡見面是談情說愛的,你小子跟進幹什麼?就算你是他表哥兼保鏢,難道就不能跟在她身後?夏清歌身邊那個位置上站着的,應該是老子我的啊!
三人坐下後,薛天衣隨手把沈劍宇的那束鮮花丟到一旁,彷彿那不是花錢,而是毫無價值的東西,看得沈劍宇皺眉不已。
“夏小姐,我知道你很忙,一年到頭大多數時間裡都是天南海北的飛來飛去進行演出,所以這次能邀請到你來,我很榮幸。”沈劍宇又叫了兩杯咖啡,然後笑着道。
“沈先生還不是一樣?畢業後自我創業,在米國創建了一家市值數億美金的公司,堪稱創業典型,所以能和沈先生見面,我也覺得很榮幸!”
夏清歌的手頭也有一分沈劍宇的個人詳細資料,沒事的時候掃上一眼,因此對他也算有所瞭解,客氣的迴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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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哪裡,我那都是小打小鬧,不值一提,倒是夏小姐的歌曲風靡全球華人世界,令我欽佩不已。”沈劍宇笑道。
“沈先生也聽過我的歌嗎?”夏清歌笑眯眯的道。
“聽過!全都聽過!”沈劍宇點頭不迭的道:“夏小姐出道以來的所有專輯,我家裡都有珍藏,而且每一張專輯我都聽了不下十遍。有些歌曲,還是我和朋友聚會時必定點唱的!我在米國時,就聽聞夏小姐聲如天籟,人若仙子,今日一見,果然名不虛傳,甚至猶有過之而無不及!”
夏清歌“咯咯”嬌笑道:“沈先生謬讚了!什麼天籟、什麼仙子,那都是別人的吹捧,其實我沒那麼優秀的!”
“不!”沈劍宇激動的道:“在我看來,夏小姐比這世上最優秀的女人,還要優秀十倍百倍!”
夏清歌和沈劍宇相談甚歡,按理說這個時候,身爲表哥兼保鏢的薛天衣是不應該插嘴的,可他這個表哥兼保鏢卻是個十足十的冒牌貨,一見兩人相互客套,心裡就有點發堵了,笑着插口道:“呵呵,沈先生你很有錢嗎?”
沈劍宇被他打斷和夏清歌的對話,心裡有點不快,不過考慮到這是夏清歌的身邊人,他就把這份不快惹在了心裡,謙虛道:“還行吧,我的錢雖然和那些豪門巨豪相比起來不算多,但在米國,勉強可以混個溫飽。”
“才能混個溫飽?”薛天衣誇張的張大嘴巴,對夏清歌道:“表妹,我看你和這位沈先生還是算了,他自己才只能溫飽,你要跟了他,以後還不受苦受累?你可是千金之軀,細皮嫩肉的,吃不得一點苦……唉,走吧走吧,不談了!不談了!”
說着提起夏清歌的手,作勢就要離開。
日,老子說溫飽,那不是在謙虛嗎?老子手裡有十幾個億的華夏幣呢,說出來嚇死你!沈劍宇對薛天衣這個電燈泡恨的牙根兒癢癢,但又無可奈何,見他拉着夏清歌就要走,慌忙說道:“開玩笑……開玩笑……兩位別急,請坐下聽我說好嗎?”
夏清歌也沒想到薛天衣的反應會這麼強烈,被他拉起來後,風情萬種的白了他一眼,心想現在就一走了之的話,沈劍宇不僅會尷尬,父親那裡也不好交待,聽到沈劍宇的話後,向薛天衣使了個眼色,順勢坐了下去。
“呵呵,我這個表哥什麼都好,就是太容易激動,不過他也是爲了我好……你別介意啊沈先生!”夏清歌脣角微抿,嫣然一笑,又問道:“對了沈先生,你剛纔……是有話要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