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3章 真相!

“我們聊了會兒天,之後我告訴她我不是叢明昌的妹妹,我是他情人,後來我勸她離開叢明昌。

我們兩個說急眼了,吵了起來。她從桌上拿起藏刀捅我,我心裡害怕,下意識的把她女兒拉了過來,抱在胸前。她的刀捅到了孩子身上……,我跑出了門。”房新月的呼吸明顯有些急促。

“你是幾點離開的鄧詩云家?”檢察員問道。

“記不清了,當時我特害怕,沒注意到時間。”房新月回道。

“案發當日,你去找鄧詩云的目的是什麼?”片刻後,檢察員問道。

“我想勸她離開叢明昌。”房新月說道。

“爲什麼你又自報身份?你當時是怎麼想的?”檢察員問道。

“我跟她攤牌,是想把事情說清楚……”房新月低下了頭。

“你離開後去了哪?”檢察員一臉的冰霜。

“我直接回家了。”房新月回道。

“那個家,是你父母家嗎?”檢察員問道。

“不是,是我租的房子。”房新月說道。

“你怎麼回去的?”檢察員問道。

“我開自己的車回去的。”房新月說道。

“審判長,我們問完了。”檢察員看向審判席。

“被告人的辯護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發問?”審判長問道。

“需要發問。”方軼看向房新月:“房新月,你從被害人家裡出來,路上有沒有遇到什麼人?”

“沒有。”房新月回想了下,肯定的回道。

“你到家後,有沒有將此事告訴其他人?”方軼問道。

“沒有。”房新月搖頭道。

“被害人家是院子,還是樓房?”方軼問道。

“是個大院子,套院,在裡面還有一個院子,當時鄧詩云告訴我房東一家住在裡面。”房新月回道。

“你離開時,大院的門是開着的還是關閉的?有沒有被插上?”方軼問道。

“大門開着。”房新月說道。

……

“下面進行舉證質證。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是否有新證據需要提交?”審判長問道。

“沒有。”三方均道。

“現在由控方舉證。請公訴人向法庭出示證據。”審判長說道。

“第一份證據,現場勘查筆錄,證明現場室內北側有一大木牀,牀外側躺有一小女孩屍體,小孩穿着米色睡衣,赤腳。

在小女孩屍體上可見一處刀口,牀單上有血跡。在室內的桌子上放有一把小藏刀,刀把纏着銀絲,刀上有血跡。 現場勘查提取臧刀一把、鄧詩云睡衣一件和牀單等處的血跡。經DnA鑑定證實,牀單上的血跡、藏刀上的血跡及鄧詩云睡衣上的血跡均爲鄧詩云和小女孩(牛佳豔)所留。”檢察員舉證道。

“證據交由被告人辨認。被告人房新月,你對檢察員出示的該份證據有無異議?”審判長說完,一名女法警走過去將證據拿到了房新月面前,讓其辨認。

“我沒有異議。”房新月看後說道。

“辯護人,你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有無異議?”審判長看向辯護席。

“辯護人對該份證據的真實性沒有異議,但該證據中,藏刀上未檢出被告人的指紋、DnA,不能建立被告人與犯罪行爲之間的關連。

該證據只能證明犯罪事實發生,無法證明犯罪行爲系被告人所爲,實際上也無法證明被告人在案發時身處犯罪現場。完畢。”方軼質證道。

“公訴人繼續舉證。”審判長說道。

“第二份證據,法醫鑑定意見證實,死者牛佳豔頸部正中見一7CM×6CM範圍的皮下淤血,在其上部可見一2×0.2CM橫行創口,創緣較齊,可見血液溢出,其左側見一皮瓣形成。

打開頸部,可見頸前肌肉軟組織大量淤血,頸椎2、3椎體間可見一1.5CM×0.3CM創口。

鑑定結論:牛佳豔系在被他人扼壓頸部致機械性窒息的狀態下,又被刺傷頸部致椎動脈破裂大量失血而死亡。牛佳豔頸部創口皮瓣可由現場提取的臧刀兩次抽動形成。

另外,被害人鄧詩云右腕部見二條略平行的皮膚裂痕,分別爲7CM、4CM,均已拆線,癒合良好,右腕部及各指活動、感覺無異常。

鑑定結論:鄧詩云損傷爲輕微傷。”檢察員舉證道。

“被告人房新月,你對檢察員出示的該份證據有無異議?”審判長問道,法警重複着之前的動作。

“我沒有異議。”房新月對於鑑定意見確實沒有異議,她覺得專業機構鑑定出來的內容應該可信。

“辯護人,你對公訴人出示的該份證據有無異議?”審判長看向辯護席。

“辯護人對該份證據的真實性不存異議,但是該份證據不能建立被告人與犯罪行爲之間的關聯。”方軼說道。

“公訴人繼續舉證。”審判長說道。

“第三份證據,通話清單,證實被告人使用新買的手機號在案發當日的18:34、19:20、21:10多次與鄧詩云通話。”檢察員舉證道。

“被告人房新月,你對檢察員出示的該份證據有無異議?”審判長問道,法警再次走到被告人面前。

“沒有異議。當日我確實給她打過電話,打電話是爲了確定她家的位置。當晚我也確實去了她家。”房新月回道。

“辯護人,你對公訴人出示的該份證據有無異議?”審判長看向辯護席。

“辯護人對該份證據的真實性不存異議,但該證據只能表明被告人有犯罪嫌疑,不能直接建立被告人與犯罪行爲之間的關聯。”方軼質證道。

“請公訴人繼續舉證。”審判長說道。

“第四份證據是三份證人證言:

1、證人叢明昌證實,其與被告人房新月及被害人鄧詩云均系情人關係。今年一月初,叢明昌向被告人提出分手,被告人不同意。

2、證人姜文菲證實,她是鄧詩云的房東,案發當晚,她看見鄧詩云和一個女的在院子裡說話,然後二人就進了鄧詩云租住的房子。晚十點半左右,她關大門時,看見鄧詩云家的燈還亮着。後經辨認,當日與鄧詩云說話的便是被告人。

早上七點半左右,姜文菲聽到鄧詩云的呼喊聲,跑去她家,發現她女兒躺在牀上,身下有血,鄧詩云手腕部也有血。隨後報警,並打電話通知了鄧詩云的丈夫牛旺。”

3、證人牛旺(鄧詩云丈夫)證實,案發次日早上七點五十分,牛旺接到房東姜文菲的電話稱家裡出事。牛旺慌忙回到家後發現家裡全是警察,後經查看,他發現鄧詩云的華爲手機和家裡的鑰匙都不見了。房東爲了防盜,一般會將院門反鎖,沒有大門鑰匙根本無法出去。”檢察員舉證道。

第667章 這女人也不是什麼好鳥第698章 這師徒倆有點意思第901章 什麼是‘善’第867章 人要找準自己的位置第469章 奢華與疾苦第352章 第360 361 362章(合併大章)只動嘴第3章 人挪活,樹挪死第517章 就印了幾張票子第140章 暗潮涌動第58章 求人辦事第754章 妥協?第959章 程都第110章 還是做刑事案子更有成就感第698章 這師徒倆有點意思第220章 “鋤奸”第482章 一幫混吃等死的貨第1034章 千萬別自我設限第547章 紅顏禍水第140章 暗潮涌動第459章 我不懂法第877章 心裡咯噔一下第878章 心裡有點沒底第68章 自我救贖之路第993章 總之不能吃虧第829章 章幸災樂禍第58章 求人辦事第701章 他這人就這脾氣第227章 有沒有想過去京城發展?第584章 這事您問不着我第315章 逢場作戲第247章 惹不起,我還躲不起第866章 盜竊VS詐騙第428章 萬可法的邀請第665章 這小米粥是啥故事?第659章 鐵樹終究會開花的第843章 現在的孩子真賊第291章 怕個球啊!第988章 眼氣第127章 針鋒相對第75章 敬孤獨的男人!第423章 強姦致人死亡案第51章 大姐,不待這麼害人的第420章 你金口玉言啊?第649章 人才啊!第370章 無恥!無恥至極!第486章 愛咋滴咋滴吧!第289章 彭華雁第463章 爲啥不算自首?第385章 愛的代價第882章 毛家第288章 天天舞槍弄棒的,多嚇人啊!第326章 團結的村裡人第402章 江扒皮第592章 李天軍殺人案2第95章 戲精第887章 大不了從頭再來第602章 我錯了!第1017章 爆炸第112章 合同詐騙第198章 除了差錢,啥都不差第512章 我需要個女秘書第1020章 心中的痛 (書友耿師傅,耿震來了第1005章 強者恆強,弱者越弱第827章 別太走心第1033章 這就是人性第953章 吊模宰客第874章 你不夠意思啊!第62章 聰明反被聰明誤第421章 男人不知媳婦好,只把少女當成寶第523章 雲梅請客第81章 你算那根蔥啊!第394章 不服就用錢砸,砸到服爲止第727章 這叫仁義?!第921章 萬事只求半稱心第334章 方律師,我爸的案子出問題了!第1035章 翻供第727章 這叫仁義?!第402章 江扒皮第53章 秘密第974章 周元中第1049章 左家第136章 真摳!第286章 這到底是誰家出事啦!第660章 伍大學問第908章 給別人當梯子第734章 愁容滿面的高董事第444章 相見第166章 重頭戲就要開場了第392章 逼格夠高的!第438章 扔土塊,判十年!第600章 這得多大仇啊!第628章 運氣使然第607章 油頭粉面伍慶輝第225章 青黃不接!第269章 去樹林里弄些錢花第117章 我是個正經律師第79章 不試一試,可惜了第318章 最好的結果!第10章 絕對不一般第7章 夠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