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鋤奸”
“律師費好說,等看到對方的起訴狀咱再定。”方軼微笑道。
人家嘴上說的好聽,方軼可不會真當真,當事人不關心律師費,說出來誰信啊!不過在沒有看到對方的起訴狀之前,方軼確實不好報律師費。
“方律師說的對,等法院通知開庭再說。馬上要過年了,咱們說點高興的事。
對了,方兄弟,我給你備了一份禮物,過年這段時間公司的事和家裡的時太多,我就不登門拜年了,你幫我給老爺子帶個好,問他過年好。
另外,之前你用過的那臺捷達車我給伱留着呢,就在租賃公司,你什麼時候回老家直接開走就行,我跟公司的人都打過招呼了,到時候你直接去門衛拿鑰匙就行。”劉元道。
“禮物我收下,謝啦。但是捷達車……”方軼覺得總用人家的車,面子上有些過不去。
“方律師,你這是不拿我當兄弟啊!咱什麼關係,不用講究那麼多,只要你需要,車隨時開走。再說了租賃公司裡那麼多車,不差這一輛。”劉元大咧咧道。
劉元這麼做是有緣由的,否則就憑他一個剛剛提上來,屁股下面的椅子都沒坐熱的副總,敢把公司的車隨便借給外人?就不怕有人說他以權謀私?
劉元還真不怕,因爲租賃公司的大領導知道,這是集團總裁於總給劉元分派的任務,要維護好與方軼之間的關係。
另外,劉元也是真心想抱集團於總(於滿堂)和高總(高金蘭)的大腿,但是他所在的位置距離集團老總確實有點遠,別說抱大腿了,腳脖子都夠不到,沒辦法只能曲線救國,死死的抓着方軼不放,只要於總和高總與方軼的關係保持穩定,那麼他劉元就有利用價值,換句話說他的副總位置就能保住、坐穩。
對此,劉元堅信不疑,否則他也不會從一個小小的銷售經理,一步步爬上副總的寶座。他把方軼當成了護身符,要不是怕方軼不樂意,他都想弄個方軼的照片掛在脖子上,保佑自己坐穩副總的寶座。
見劉元出於一片至誠,自己又確實想多買點年貨回去,打車不如自己開車方便,於是方軼便答應下來。
次日,方軼給曹曉慧打電話商量帶方安志回村裡過年的事,但是曹曉慧說什麼也不同意,理由還是老一套,老家沒暖氣、燒土炕,她怕方安志去了不習慣,上火或者凍感冒了。
沒辦法,方軼只能退而求其次,帶着兒子在遊樂場玩了一天,又去市裡的北國商場買了套新衣服。今年春節註定又要大眼瞪小眼了。
晚上方軼開車回到家,一進門只見院子裡燈火通明,方冒兩口子正在幫着方有財殺雞燉肉。
“方軼兄弟回來了!”聽到門口腳步聲,方冒一擡頭正看到方軼邁步進門。
“方軼兄弟,你回來的正好。我們都勸了有財叔半天了,你們家就你們兩個人,乾脆都到我們家過年吧,咱們湊在一起人多熱鬧。”趙翠霞放下手中的鍋蓋,對方軼道。
“不用了,我們都習慣了。有肉有菜,還有酒,就在家裡過吧,你們甭勸了。”方有財笑了笑道。
在方有財看來,家裡再窮,人再少,也是自己的家,春節年三十哪有去別人家過的道理。
方軼理解父親的想法,一笑:“冒哥,嫂子,你們甭勸了,我爸既然不想去,就算了。家裡有吃有喝,什麼都不缺,就在家過吧。
對了,冒哥,我給你帶了一箱酒,你嚐嚐。”說完,方軼轉身出去,從捷達車後備箱裡拿出了一箱五糧液。
雖然自己被律協處罰的事與趙翠霞的案子有關,但是後來人家兩口子爲幫自己撤銷處罰出了不少力,自己老父親在村裡還得靠人家照顧,正趕上過年,方軼都覺得於情於理都應該意思意思。
“這怎麼話說的,你怎麼還給我買酒……”方冒看到五糧液後,嘴上埋怨方軼,心中卻很歡喜。
方軼知道他應酬多,弄點好酒請客送禮都用得到,說實話方軼還真喝不慣五糧液,對於他來說五糧液還不如紅星好喝,當年在京城讀書時經常喝紅星,都習慣了。至於自家老爺子,方軼爲他準備了兩瓶茅臺。
屋內,春節晚會已經開始了,方軼和方有財面對面坐在四方桌的兩邊,桌上擺着四菜一湯。這頓飯儀式感滿滿,但是卻少了春節的氣氛。少了氣氛的年夜飯還能算是年夜飯嗎?
見父親無精打采的喝了一杯茅臺,方軼擠出一絲微笑:“爸,您要是想小志了,就看看這個吧,這是我帶他去遊樂園時拍的。”
方軼將幾張照片遞了過去,這是在遊樂場時他花了五塊錢讓人用拍立得給方安志拍的照片。
方有財手裡拿着照片,眼神中閃爍着光芒,然後嘆了口氣:“人家過年都見真人,我倒好,要看照片。”說完,老爺子拿着照片回屋去了。
方軼端起酒杯,一飲而盡,他突然覺得自己很無能,那個在法庭上振振有詞的方律師,在生活中卻無法滿足老父親過年見孫子的願望。
前妻曹曉慧不讓兒子方安志回老家陪爺爺過年,他不怨恨她,反而多了幾分內疚。
此時距離晚上十二點還早,村裡噼噼啪啪零散的響起了鞭炮聲,家家戶戶都是一片歡樂祥和的氣氛,唯獨方家顯得有些蕭瑟。
對於方軼來說,這個新年過得沒什麼意思,反而增加了幾分傷感。除了初五的時候,方軼父子被請去方冒家一起熱鬧了一天外,其他時候方軼都在家裡看電視,回信息。
春節七天假過完了,方軼回到縣城後,將捷達車還了回去。
新年新氣象,孫正義不僅在計劃招聘工薪律師的事,連前臺也換了。雖然孫主任對外宣稱原來的前臺結婚,回家備孕生孩子去了,但是方軼等人還是覺得這事沒那麼簡單,應該與年前律所和方軼被處罰的事有關。應該算是“鋤奸”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