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該裝咱就得裝!
“你現在後悔嗎?”方軼問道。
“嗯,如果我當時不那麼衝動……,現在說什麼都晚了,我對不起孫麗,我願意一命抵一命。”郭廣懷低着頭,以手掩面痛苦的抽泣着。
……
離開看守所後,方軼回到車中,發動車子,然後呆呆的望着車外光禿禿的樹木,思潮翻涌。
這一切本可以避免的,如果郭廣懷的疑心不那麼重,不那麼衝動,如果當初他的工作單位派人多做做他的工作,或許……,可惜現實的世界沒有如果。
蹲過大牢的人再就業總是會有這樣或者那樣的障礙,公安部門把他們列爲重點人員,工作單位不願意接納這樣的人,就連村委會和社區居委會也會帶上有色眼鏡看待他們。現實就是這樣!
次日,方軼去了檢察院,找到負責郭廣懷殺人案的檢察員調取了案卷,並進行了案情交流。檢察院的態度很堅決,依法辦事!
什麼叫依法辦事?這話說的很有水平,郭廣懷大概率是會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回到律所後,方軼去了主任辦公室。萬可法聽了他的彙報後,沉吟了許久,最後給了方軼六個字:盡人事,聽天命!
是啊!這種案子證據確鑿,犯罪嫌疑人郭廣懷又供認不諱,只能盡人事聽天命了。
隨後方軼又去了縣裡的看守所,會見了趙大寶媳婦寧金鳳。寧金鳳所述事實與趙大寶之前說的沒有多少區別,只是更詳細而已。
“方律師,我會被判幾年?”一頭短髮,一臉焦慮,看起來很精明的寧金鳳,問完後,雙眼直勾勾的看向方軼。
“你一共賣了六隻鸚鵡,這六隻鸚鵡又都屬於保護動物,出售的野生動物的數量,已經達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情節嚴重’的標準,法定刑期爲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方軼道。
“啊!我就賣了幾隻鸚鵡就要判我這麼多年?”寧金鳳先是一驚,隨後大哭起來。
巡視的警察聽到大哭之聲快步走了過來,呵斥她幾句後,寧金鳳才抑制住了哭聲。
“你先別慌!”方軼勸慰道。
“我能不慌嗎?一蹲那麼多年……”寧金鳳說完,抽泣着用手背擦了擦眼淚。
“我說的是法律規定,但是伱賣的鸚鵡是人工養殖的,又是賣給人家觀賞用的,所以也不是一點機會都沒有,不要過份的悲觀。”方軼接着勸慰道。
“啥?您的意思是我這案子還有緩?”寧金鳳眨巴着淚眼,一下來了精神:“方律師,您可得救救我。我不想蹲那麼多年大牢。”說着,淚水又涌出了眼眶。
“我一定盡全力。但是你也要好好配合,開庭前我會再來會見你一次,那時會告訴辯護方案。”方軼道。
“好好,我一定配合,麻煩您了方律師。”寧金鳳急忙點頭道。
從看守所出來後,方軼直奔縣法院。寧金鳳的案子已經被移送法院了,估計用不了多久就會開庭。
急急忙忙閱完卷,方軼看了眼手機已經五點半了,在開車回去的路上,李書明打來了電話,讓方軼去火車站接他,他一個小時後到火車站。
方軼看了看時間,應該能趕得上,便一腳油門奔火車站而去。豐田車到達火車站時,時間剛剛好。
就在方軼站在出站口不斷張望之時,聽到了李書明的招呼聲:“老方,這兒!我在這兒呢。哎呦!這一趟可累死我了。”
李書明拖着一個大行李箱,風塵僕僕的奔方軼而來。
“你不是去國外團聚,過春節去了嗎?怎麼坐火車回來了?不知道的還以爲你沒出國,出省了呢!”方軼半開玩笑道,隨手接過了他的大行李箱:“車在地下停車場,走吧。”
上了車後,李書明直接躺在了副駕駛座位上:“我給你捎回來點好東西,等會兒拿給你哈。”
“去哪?回家還是去輝煌?”方軼發動車子問道。
“去輝煌,我要好好泡個澡,解解乏。”李書明道。
“老爺子和老太太呢?不是跟你一起去的嗎?沒回來?”方軼問道。
“他們說那邊空氣好,想多住段日子再回來,其實他們是想孫女啦,想多親近幾天。”李書明道。
在回輝煌的路上,方軼將換所的事告訴了李書明,李書明眼珠轉了轉道:“嗯,我覺得你現在團隊的待遇挺好的,不用坐班,還有業務做。過段時間我再攢個局,給你介紹些老闆,以你的能力絕對沒問題,很快就能抖起來。”
“好,那些事以後再說,我現在就想去輝煌泡個澡,今天看守所、法院跑了一圈,累啊!泡個澡解解乏!”方軼笑道。
吃飽喝足,泡過澡後,方軼開了個VIP包間,準備在輝煌湊合一宿,不回住處了。
辦公室內,李書明從大行李箱內翻騰了一陣後,看向方軼:“這個是給你的,三件套。”
桌上放了三個盒子,手錶、皮帶、打火機。
“百達翡麗、愛彼、江詩丹頓這些牌子的表太貴,只能給你帶一塊勞力士。
這條皮帶是我在國外的一家皮帶作坊定製的,做工上乘,獨一無二,絕對不會出現‘撞衫’的情況。
你千萬別學那些暴發戶,弄條愛馬仕圍腰上,一聚會全是愛馬仕,真的假的都有,太俗。
打火機是Zippo的,經常抽菸怎能沒有個好打火機裝點門面。這是我特意給你挑選的,絕對低調、奢華、有內涵。”
說完,李書明打量了下方軼的衣服道:“回頭我帶你去定做兩身西服,現在沒人給你發工資了,你得自己往前奔,也該置辦幾身行頭了,要不以後見大客戶談業務,容易被人看不起。
你別撇嘴,現實社會,人靠衣裝佛靠金裝,該裝咱就得裝!”
“好吧,聽你的。”方軼無奈道。
仔細想來他覺得李書明說的不是沒有道理,是該置辦些衣服了,身在大所,乾的又是天天見人的活兒,沒有身好行頭確實會被當事人誤認爲專業能力不行,所以才賺不到錢,穿不起上檔次的衣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