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1章 瘦肉精

第521章 瘦肉精

有句話叫“男人有錢就會變壞,女人變壞就會有錢”,多金的張老闆開始膨脹,別墅、豪車、小三四五全都買了,大會小會的表揚發獎狀,頭上的光環一圈接一圈。後來市場上的豬價下調,天蓬養殖場生意不好做,豬場的生豬存欄太多賣不上價,人吃馬喂的再這麼下去天蓬養殖場的資金就會出現問題。

爲了提高生豬的瘦肉率增加豬場的收入,張萬田偷偷採購了兩公斤的鹽酸克侖特羅,也就是我們俗稱的“瘦肉精”。

張萬田養豬多年自然知道瘦肉精是國家明文禁止使用的養殖添加劑,但爲了提高自家豬場生豬的瘦肉率,他還是偷偷給豬場裡的一百多頭生豬的飼料裡添加了瘦肉精。

半個月後,張萬田將其中五十頭生豬銷售給了前來收豬的李泉。後李泉將生豬銷售給了附近幾個縣的屠宰戶。

沒過多久,附近幾個縣裡的很多老百姓開始出現不同程度的頭痛、頭昏、肌肉抽搐、呼吸急促、嘔吐等中毒症狀,一時間縣醫院裡擠滿了病人。

縣裡發生了這麼大的事,驚動了上面,上面立刻成立了調查組,對中毒事件開始進行調查。

經醫院診斷,縣醫院內老百姓的症狀均系食物中毒所致。查來查去,公安部門發現所有出現中毒症狀的老百姓均食用過豬肉。後來公安部門順藤摸瓜,找到了天蓬養殖場。

經省飼料監察所採樣檢驗,張萬田存欄的生豬的尿樣中均含有鹽酸克侖特羅,呈陽性。

緊跟着公安部門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逮捕了張萬田,隨後將案件移送到了檢察院。

張萬田的媳婦,天蓬養殖場的老闆娘見自家老公被抓,心急如焚,找了幾個律師諮詢,諮詢的結果五花八門,搞的她暈頭轉向。

萬般無奈之下她找到了華連成,請他出面邀請些專家對自家老公的案子進行研討,看看到底會不會被判刑,會被判幾年。

“這就是全部案情,前兩天,我們已經將案卷材料發到了各位的郵箱裡,想必大家已經看過了,現在請大家對本案進行發言,各抒己見。”華連成道。

“我先拋磚引玉,說下我的意見。”趙律師清了清嗓子道:“我拿到案卷後,對‘瘦肉精’是否屬於食品原料進行了查詢。

根據我查詢的結果,‘瘦肉精’在醫學上稱鹽酸克倫特羅,屬於β-腎上腺素興奮劑,是用於治療支氣管哮喘、慢性支氣管炎和肺氣腫等疾病的人用藥品,不屬於食品範疇,屬於非食品原料。”

“嗯,我也問了下醫學方面的朋友,查了下文獻,如果將‘瘦肉精’當作飼料添加劑飼養生豬,會在豬體內形成殘留,其中肝臟、肺部、眼球、腎臟中殘留量較高。

帶有瘦肉精的肉製品被人食用後,會出現中毒的跡象,最典型的症狀就是肌肉震顫、心悸、頭痛、目眩、噁心、嘔吐、發燒、戰慄等,甚至會導致死亡。因此,‘瘦肉精’屬於有毒的非食品原料。

所以在豬飼料中添加瘦肉精是被嚴令禁止的。在這一點上,想必大家沒有什麼爭議。”一位學院氣很足的白髮老者跟着發言道。

通過他的桌籤,方軼知道他是本地某大學的法學教授,叫周連升。

他發言後,衆人紛紛表態,在瘦肉精的問題上大家的意見是一致的。

“既然瘦肉精的問題已經解決了。我說說我的意見,我覺得公安部門和檢察院指控張萬田的罪名可能存在問題。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那麼豬場裡的生豬算不算食品,如果不算食品,那麼張萬田的行爲就構不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爲此,我查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該法第五十四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是指一切食品的生產(不包括種植業和養殖業)、採集、收購、加工、貯存、運輸、陳列、供應、銷售等活動。

根據上述規定,豬場屬於養殖業,豬場內養生豬應不屬於食品生產經營。既然不屬於食品生產經營,那麼張萬田的行爲自然構不成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這是我對本案的看法,不知道大家怎麼看。”桌簽上的名字爲周啓明的老者精神抖索的說道。他是另外一所大學法學院的教授。

“嗯,我同意周教授的意見。養豬場飼養肉豬不應當屬於生產食品,肉豬是食品原料而不是食品,只有豬肉纔是食品。”挨着周教授的一位五十多歲的圓臉老者點頭道。

他叫李翔瑞,是市裡法學會的成員,另外一家中型律所的合夥人。

李翔瑞這個人方軼是有一點印象的,經常出現在電視的普法節目裡,很有名氣。圈裡人對他的評價是“嘴上有一套”,可以理解爲忽悠,嘴上說的貌似“很專業”,但實際上專業水平一般般,平時根本就不怎麼辦案子。現今法律圈裡這樣的人很吃香,老老實實辦案子的律師反而沒多少客戶。

“我認爲李律師的觀點值得商榷。若以此推理,生豬肉不應該是食品,只有煮熟的豬肉纔是食品。這種觀點未免太過於機械。”萬可法不鹹不淡說道。

他看不上李翔瑞,更不認可他的意見。

“嗯,我支持萬律師的觀點。

從現實來看,市場上出售的活魚、採摘園裡採摘的各類水果,以及從地裡採摘的蔬菜,對於老百姓來說都屬於食品。從一個普通人的角度去看,這些東西也都是入口的食品,沒有人會否認這一點。

生豬不屬於食品的觀點,不僅不符合一般人的觀念,而且會使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由於對行政法律的錯誤理解、適用而無所適從。”一直沒有說話的那位氣勢很足的老者突然說道。

方軼特意看了一眼他面前的標籤,他是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的特聘專家,高院退休法官,叫邢天正。不得不說這名字跟他的氣質很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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