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4章 這嘴誰都不得罪

第694章 這嘴……誰都不得罪

“被告人的辯護人可以向證人發問。”審判長說道。

“劉教授,如果被害人本身存在心臟疾病,或者被撞後存在脾臟前部損傷程度較深,累及脾門,並大血管損傷的話,被害人的死亡時間是否會發生變化,與您之前所說不同?”方軼問道。

劉教授愣了下,顯然他沒想到辯護人會提出這麼專業性的問題,對於一個搞法律的律師來說,如果不是學外科出身半路改行當律師,恐怕是不會說出“脾門”這個醫學專業詞彙的。

而且對方說的這麼專業,一聽這話就知道不是純粹的法律人士能說的出來的,問題直擊關鍵點,一句廢話沒有。除非辯護人之前諮詢過相關方面的專家,想到此處劉教授的態度又認真了幾分。

“如果脾臟前部損傷程度較深,累及脾門,並大血管損傷,或者傷者患有心臟疾病的話,傷者是會出現短時間死亡的情況的。”劉教授想了下說道。

“您說的短時間一般是多久?”方軼繼續問道。

“一個小時以內,但是根據患者傷情的不同,以及個體差異,時間有可能還會更短。不可一概而論。”劉教授解釋道。

俗話說,醫學的盡頭是玄學,人體本身就是一個精密的儀器,以目前的醫術水平根本無法探知人體的全部奧秘,針對本案出現的問題,即便是國外醫學專家恐怕也無法給出準確的死亡時間。

審判長聽後,眉頭不由得皺了起來,這特麼也太難了,都打太極,這是要把鍋甩給我啊!我一個法律人士非得讓我幹醫生的活兒,我太難了!

坐在方軼身旁的雲喬聽了專家的話不由得暗自撇了撇嘴:這專家可真是專家,好話壞話全讓他說了,誰都不得罪。

……

“本案事實已經調查清楚,法庭調查結束,現在開始進行法庭辯論。法庭辯論主要圍繞未被法庭認證的爭議事實和根據事實應該如何適用法律的問題進行辯論。

先由公訴人發言。”審判長說道。

“審判長、審判員:公訴人認爲,被告人杜文定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爲逃避法律責任,被告人在送被害人去縣醫院的路上將其拋棄在路邊田裡,導致被害人未得到及時救治死亡。

被告人的行爲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之規定,應按照故意殺人罪處罰。公訴人建議對被告人杜文定處以有期徒刑十年。完畢。”檢察員發言道。

……

“被告人的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審判長看向方軼。

“審判長、審判員:辯護人認爲,被告人杜文定構成交通肇事罪,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理由如下:

一、本案被告人杜文定的行爲不符合交通肇事罪轉化爲故意殺人罪的條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之規定,行爲人在交通肇事後爲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根據上述解釋第六條,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的交通肇事案件應當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發生交通事故後,行爲人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予以隱藏或者遺棄。

這裡麪包括兩個動作,第一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第二爲了逃避法律的處罰,將被害人隱藏或者遺棄。

2、行爲人實施上述行爲的主觀目的是爲了逃避法律追究,至於其目的能否得逞不影響定罪。

但是如果行爲人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是爲了搶救被害人或者是因爲懼怕被害人親屬的報復等其他目的,不是爲了隱藏或者遺棄被害人,則不符合該條件。

3、行爲人對被害人的隱藏或者遺棄,導致被害人最終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

由此可知,如果被害人在沒有被行爲人帶離現場前發生死亡,或者不是由於被隱藏或遺棄而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又或者被害人因傷勢嚴重,被隱藏或者遺棄前不可避免地要發生死亡的,則不能對行爲人以故意殺人罪處罰。

本案中,在案證據無法證明被害人死亡的準確時間,及其死亡後果是否系因被告人遺棄而無法得到救助所致。究其原因有三:

首先,本案中,被害人在被遺棄時是死亡還是活着,是判定被告人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的前提因素之一。但在案證據及專家證人意見均無法證實,被害人在被遺棄時尚未死亡。

根據杜文定供述,其在送被害人去縣醫院搶救途中,曾四次停車喊被害人,而被害人均無反應,故其認爲被害人已經死亡,沒有再救治的必要,由此被告人才產生拋屍的想法。

即便如此,爲了確認被害人是否死亡,杜文定還在現場觀察了一會兒,但仍沒有看到被害人有任何反應,由此被告人更加確信被害人確已死亡,之後才離開現場。

根據被害人在衛生室被醫生被接治時的表現、死因鑑定結論,以及專家的分析,被害人在被遺棄前應該已經死亡。

其次,根據在案證據顯示,被害人被撞外傷性脾破裂、左肱骨骨折,但已無法查明被害人脾破裂是否傷及脾門,是否伴有脾門大血管破裂。換句話說,被害人的死亡在正常情況下是否必然能夠避免,不能確定。

最後,被害人的死亡與被告人的遺棄行爲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同樣無法認定。

辯護人認爲,在上述事實無法查明的情況下,本着有利於被告人的原則,對被告人杜文定應以交通肇事罪,而不應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二、本案被告人杜文定構成交通肇事罪。

本案中,被告人杜文定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一人死亡,並對此次事故負全部責任,其行爲已構成交通肇事罪。

發生交通事故後,被告人將被害人帶離現場,去了最近的衛生室,其目的是爲了救治被害人,隨後又聽從醫生的建議將被告人送去縣醫院搶救。

雖然在去縣醫院的路上被害人死亡,其將被害人遺棄,但是被告人的主觀心態一直是爲了積極救治被害人,因此不構成交通肇事後逃逸。

鑑於被告人家屬已經對被害人家屬進行了賠償,被告人得到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辯護人建議,對被告人按交通肇事處罰,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完畢。”方軼發完言後看了一眼杜文定。後者低着頭,眼視鞋面,看不出是什麼表情。

(本章完)

第904章 乾點正經事咋就這麼難第709章 防衛過當第884章 請回應第610章 海歸第703章 人爲財死,鳥爲食亡第102章 我這嘴又沒開光第424章 呦呵!這丫頭片子長本事了第982章 好奇寶寶第872章 死刑!第959章 程都第141章 締約過失責任第365章 赤裸裸的羞辱!第269章 去樹林里弄些錢花第891章 多行不義必自斃第274章 太反常了!第104章 吃誰的向着誰第254章 死要面子活受罪第435章 第464 465章 大胯差點給我跑掉了!第841章 鴛鴦戲水第722章 甩鍋!第711章 我當時被抽懵了第109章 電動車是否是機動車第222章 咎由自取第738章 大姨求幫第567章 有點不太適應第1058章 東風已經來了第614章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第143章 地主家也沒有餘糧了第680章 你是專家啊?第1010章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第575章 恐怕有點懸第236章 組團來的吧第895章 挺擰巴的第796章 討價還價第1059章 一萬個線頭第700章 懵逼的宋律師第891章 多行不義必自斃第709章 防衛過當第531章 分享,懂不?!第833章 虛晃一槍第302章 公平?第970章 最後一根稻草第437章 第467 468 469章(三合一)弒父案第310章 突然感覺很幸運第46章 公私分明我懂第364章 道道挺多啊!第49章 以身抵債第1006章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第1012章 有些失望第478章 這丫頭飄了第252章 第254 255章(合併)凌亂在露臺的風第833章 虛晃一槍第132章 法官心裡也煩第410章 第428 429章(合併章)對牛彈琴第408章 千萬別感謝我八輩祖宗第515章 想忽悠我,沒門!第458章 您這又何必呢!第255章 不夠狠!第580章 這哪是坑啊,這是無底深淵啊!第510章 奇葩案子第569章 一盆問號第931章 肚子裡還真有貨第213章 被熟人狠狠的忽悠了一把第1055章 是誰?第417章 挨千刀的向老二第25章 庭審現場第686章 太不人道了第816章 壓制不住的怒火第150章 法官的心,似海深第699章 一時頭腦發熱第489章 白忙活一場第319章 老傢伙又抓壯丁了第378章 這是內訌啊!第78章 方律師真是高人啊第186章 泛愁第813章 眼中出現了炙熱的火花第349章 買賣不成仁義在第868章 殺人案第756章 破冰第818章 爲民除害第80章 你瞧瞧人家小誰誰第1047章 很不穩定第862章 壞了規矩第898章 非法佔有?不可能,絕對不可能!第418章 借雞下蛋第498章 露臉的機會第368章 有那麼邪乎嗎?!第439章 搞的跟生離死別似的第871章 法律是冰冷的,更是無情的!第897章 有點話癆第472章 衝動是魔鬼第89章 人家不過是客氣下,別當真!第971章 貪婪和無畏第152章 敲詐勒索?第1021章 冷暖自知第491章 鬱悶的張鳳才第302章 公平?第731章 咋又成詐騙了?第352章 第360 361 362章(合併大章)只動嘴第710章 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