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萬可法不用過多的解釋,近幾個月,律所上層的爭鬥早已傳遍了律所,他也找團隊中的幾個核心部門的負責人聊過離開的事。
有人覺得萬可法都這麼大歲數了,只要能賺錢就行了,有人投資不是更好嘛,瞎折騰啥呀。
但是也有人覺得這是個機會,萬可法把隊伍拉出來單幹,大家的機會說不定更多,唯一的缺點是不能再用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這個牌子了,有點可惜。那可是無形資產啊!
“在座諸位跟着我最短的也有二年多了吧,我不強迫你們,願意跟我一起過去新律所的,我歡迎。不願意去的,我也不挽留,人各有志。”萬可法說完看向屋內衆人。
“老闆,咱們的新律所有什麼規矩嗎?”黃援朝見衆人礙於面子都不發問,便率先問道。
“總的來說新律所的規矩,跟這邊差不多,只會對大家更有利。比如提成律師,律所只留百分之十五的提點,這裡麪包括開票費用,剩餘律師費都歸律師所有。
對於各獨立覈算的團隊,律所留百分之八的提點,剩餘都歸團隊所有。當然歸檔的百分之五費用是要扣的,案卷歸檔後再返還。
工薪律師這塊,基本上福利待遇不變。而且我準備將業務歸口,比如以後律所的刑事業務都分到方軼律師的團隊,婚姻家庭業務都分到馬義律師的團隊,公司類業務都歸老黃管理。
法律顧問業務仍然歸法顧團隊,公益團隊由法律援助團隊組成。如果涉及知識產權和其他非訴業務會給杜主任的團隊。這樣既可以提升服務質量,又可以促進團隊的專業化,大家覺得怎麼樣?”萬可法說道。
新律所自留的提點比現在萬華律師事務所的自留提點少了一半,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律所新成立,需要養人氣。
“嗯,我覺得老闆這個安排挺好的。”衆人七嘴八舌的討論了起來。
“老闆,咱們的新律所叫什麼名?”有人突然問道。
“盛德律師事務所,這個名字我想了好久,取‘君子盛德’之意,咱們做律師要以德爲本,精於專業,坑蒙拐騙那種一錘子買賣咱不能做。”萬可法解釋道。
“好,這個名字好。我支持老闆。”法律顧問團隊的負責人帶頭表態。
“我也支持老闆,去新律所。”方軼等衆人也紛紛跟着表態。
“老闆,咱們的新辦公室在什麼地方?”有人問道。
“在希爾頓酒店那邊的寫字樓裡,以後去吃自助餐很方便。”萬可法笑眯眯的說道:“過段日子新律所的手續就會辦下來。這幾天你們可以過去看看新辦公地址。先選下辦公位置。”
辦公室內,衆人亂哄哄的,有些人即便有想法也不好意思說,想來想去反正到哪都是打工賺錢,萬老闆人不錯,又有資源,人挪活樹挪死,隨大流吧。
會議結束後,萬可法將方軼留下了。
“我聽說你去開庭了,新年第一庭怎麼樣?”萬可法臉上帶着笑,但是他內心的失落和不捨卻怎麼掩飾也擋不住。
“挺好的,被告人被判了無罪。”方軼笑道。
“嗯,既然要退出,我已經跟行政部門打招呼了,你的二級合夥人就不辦了,回頭行政部門會來找你,辦理退夥手續。”萬可法非常看重方軼,目前來說,在他的團隊中,名氣最大的團隊就是方軼的團隊,方軼能跟他過去新律所絕對是一大助力,所以有些事情萬可法必須跟他說下。
“嗯,沒問題。”方軼點頭道。
“還有,你對新律所有什麼想法?”萬可法泡了一壺茶水,看似漫不經心的問道。
“您經驗豐富,我聽您的。”方軼眨了眨眼,不明白胖老頭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和杜主任擁有一票否決權。
你和老黃、馬義還有公益部門的負責人、法顧團隊的負責人進入管委會。律所的內部管理工作由管委會負責。
另外,你和馬義來做一級合夥人。其他律師做二級合夥人。你看怎麼樣?”萬可法盯着他問道。
“我沒有意見。”方軼想的明白,反正不管在哪個律所,自己都是靠本事吃飯,自己要是爛泥糊不上牆,給個主任做又能如何,一樣被人瞧不起。
萬可法的意思很明確,就是想將方軼綁在自己身邊,標着膀子一起幹。另外,萬可法也有自己的想法,畢竟自己歲數大了,再幹些年可能就要退居二線了,所以他要培養接班人,而在律所的衆多律師中,他最看好方軼,不僅是因爲方軼名氣大,專業能力強,更重要的是兩人三觀比較合。
現在萬可法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爲將來打基礎,做準備。
年初業務比較少,所以大家比較閒,次日一早,方軼召集團隊成員,將萬老闆的意思傳達給了大家。
“這次跳槽,未來會是什麼樣,說實話我也不知道,不過從目前的情況看,咱們團隊的業務不會流失太多,對此我還是有信心的。
大家都有什麼想法?說說看。如果不想跟着我去新律所,想跳槽,我不會阻攔,大家好說好散,來去自由。”方軼說完看着辦公室的衆人。
衆人你看我,我看你,最後還是周穎率先說道:“方律師,我願意跟着過去。”
有她帶頭,剩下的人也紛紛表態,願意去新律所。其實大家覺得無所謂,只要跟着方軼就行了,他有名氣,到哪都餓不着。
“師父,我咋辦,我的實習證要到六月份纔到期。還有宇文東,他得年底才能轉正。”雲喬一臉的糾結。
如果現在就轉所,她之前的實習期就廢了,得重新申請實習,又得等一年。
“宇文東、老孟,你們怎麼想?”方軼看向他們二人。
這事關係到宇文東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須徵求下二人的意見,不能隨意給人家做主。
孟廣達皺了皺眉,他感覺這事不好處理,等上一年,宇文東拿到律師證了,自己再帶着他轉去新律所也不是不行,可問題是方軼能等嗎?誰給自己發工資,分案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