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軼不明白,華連成都已經辦完退休多年了,手裡不缺錢,爲什麼對錢的渴望還那麼強烈。
這不由得讓他想起了那些退休後手裡有些閒錢,被忽悠的一天到晚想投資賺大錢的老頭和老太太們,投來投去最後被騙的連棺材本都沒了。
有人說,男人對女人是很專一的,男人在二十歲的時候喜歡十八九的大姑娘;在四十歲時,照舊喜歡十八九的大姑娘;到了六十歲時,仍然喜歡十八九的大姑娘,始終如一。
其實人們對金錢更專一,小時候知道錢是好東西能買好吃的;成年了更知道錢的重要性,可以改善家裡的生活條件,享受金錢帶來的快樂;退休了依舊喜歡賺錢,不管缺不缺錢,也不管貶不貶值,更不管是餡餅還是陷井,只要聽到錢就雙眼放光,專一到極致。
“小方,你怎麼看?”萬可法略一思索,看向方軼。
方軼一怔,胖老頭怎麼把球踢給自己了?不過很快他就明白了,這是萬可法在考驗自己的判斷力。
在萬可法看來,作爲一家律所未來的接班人,如果沒有一點判斷力,人云亦云,眼裡只有利益,格局不夠,是無法經營好律所的。
以後律所發展壯大了,方軼會面臨方方面面更多的誘惑,如果他沒有定力,抵抗不住,那這家律所也就廢了,永遠無法超過之前的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
“我覺得律所的資金不能動用,這些錢是全所律師的創收,也是所裡律師餬口的依靠……”方軼的話沒說完,華連成揮手打斷了他。
“方律師,我明白你的意思,任何業務都有風險,但不能因爲有風險就不賺錢了吧……”華連成還想繼續說,但是被萬可法攔住了:“老華,你聽小方把話說完。”
“我知道任何業務都有風險,但是這個風險不應該由律所替律師來做決定要不要承擔,應該把決定權交給律師自行決定。
律師拿到應得的錢後,他們如果願意投資,我們不攔着,因爲那是他們的權利,但是我們不會以律所的名義號召律師去投資。”方軼說的很明白,律所的資金是全體律師的血汗錢,盛德律師事務所不會拿着律師的血汗錢去做投資,而且誰都別想以盛德律所的名義募集資金去投資。
華連成愣住了,他沒想到方軼是這個態度,而且看起來還很堅決。
萬可法一句話不說,默不做聲的端起茶杯,品着茶。杜三娘看看胖老頭,又看看那方軼,似乎明白了什麼,也沒說話。
華連成明白了,今天的盛德律師事務所已經不是當初的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他已經被踢出局了,只有私下的建議權,是否採納要聽眼前三位的,而萬可法又似乎默認了方軼的態度,辦公室內的氣氛有些尷尬。
“老華,我覺得這個業務還是你們自己做吧,律所就先不參與了,我們確實看不太懂。不過我個人願意投資一百萬,賺點零花錢。”萬可法放下茶杯笑呵呵的給了華連成一個臺階,畢竟合作了那麼多年,不能讓老華下不來臺。
“嗯,我同意。最近家裡的大孫子買新房,我手裡錢緊,就先不投了,以後再說。”杜三娘打着哈哈說道。
華連成心裡一百二十個不願意,但是話已至此,只好作罷,至於萬可法那一百萬,他是不會要的,一個律師大主任,每年上千萬的賺着,就投這麼點錢,明顯沒有誠意,還是算了吧。
杜三孃的話就更扯淡了,她的團隊規模小一些,但每年的純利也得有個五六百萬,不是差錢的主兒,明顯是不想投但又不好明說罷了。
“好吧,我也就是提個建議,如果大家都不想幹這事就算了。上週有個客戶給我推了二個刑事案子,方律師,回頭我給你推過去,你看看能不能做哈。”華連成心眼多,既然要在盛德律師事務所執業,大家還是和和氣氣的好,買賣不成仁義在,和氣生財。
“好,謝謝華律師。有空咱們聚一聚,我請你們三位喝酒。”方軼一笑,既然人家已經這麼說了,自己也得表示下,以後合作的機會多着呢,犯不着把自己的路堵死了。
……
週五下午一點半,團隊的律師都回到了所裡,大家聚在方軼的辦公室召開一週一次的例會。
“今天咱們團隊例會,分析的案件是杜庸律師主辦的榮陽殺母案,這個案子在網上的關注度極高,基本上承包了茶餘飯後的所有閒聊話題,相關部門也比較關注。
本案之所以社會影響那麼大,我認爲主要是因爲該案深刻反映了情與法的關係,觸及了道德與法律的邊界。
杜律師,你給大家介紹下案情,把今天需要分析的問題,跟大家說一說。”方軼端着茶杯,見人都到齊了,直奔主題說道。
雲喬和隋夏給大家分發零食,茶几上擺放着不少橙子。辦公室內的氣氛比較輕鬆,但是大家的表情卻很嚴肅。
隋夏知道例會的規矩,大家可以吃喝隨意,就像開茶話會,但是發表意見必須認真,必須積極思考,這也是考驗律師個人能力的時候,大家接收信息的時間和量都是一樣的,就看誰的專業底子深厚,經驗豐富了。
團隊裡的律師都想在方老大面前表現下,週五的例會是最好的機會,而實習律師們大多比較怯場,可能是跟方軼不熟的緣故,不敢隨便說話。
“好,我先介紹下案情……”杜庸將知道的案情毫無保留的告訴了大家,程都站在白板前將案件的重要信息都寫了下來,供大家查看。
衆人聽完案情介紹後,都沉默了,辦公室內的氣氛有些壓抑,主要是這個案子讓人聽了太難受了。
“在這個案子中,我提煉出來兩個焦點問題:
第一,被告人榮陽幫助其母親自殺的行爲,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
第二,被告人榮陽爲幫助母親解脫病痛的折磨,而幫助母親自殺的行爲能否被認定爲故意殺人罪中的‘情節較輕’?下面我把時間交給大家,請大家自由發言。”杜庸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