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哲和我訂婚前給我一張合同,是婚姻和同法。
第一,慕容薰兒要服從南哲。
第二,慕容薰兒要爲南哲打理家務。
第三,南哲上班慕容薰兒要親南哲。
第四,南哲上下班兩個小時要回家。
第五,南哲外遇把女人帶回家,家產全歸慕容薰兒。
第六,南哲去應酬慕容薰一定要跟上。
第七南哲每一個月帶薰兒去渡假。
“哲……我不要籤”
我把紙給他,他簽名也蓋章也印指紋。
“薰兒,這簽了對你有益。”
我看着他,他把筆個我。
“我不要你籤這些,我要你把我放在心上。”
南哲苦笑着,坐下。
“明天就訂婚了,薰兒。我想把最好的給你,知道嗎?我都三十的人了,只想和你白頭到老。”
薰兒把文件簽了,南哲笑着。
“天底下怎麼有你這麼傻的人啊!”
我看着南哲,南哲摟着我。
“我不傻是麻愛了”
什麼埋愛,我擡頭看他。
“你和明風埋愛,我對你是麻愛”
我看着他,把結婚證書籤了名。
“哲我不會把我們的愛埋了,我一定會好好愛你。做一位好妻子,和你共度一生。”
我笑着吻着他的臉頰,南哲把我抱在懷裡。
“薰兒……我真想一輩子抱着你,我們永不分開。”
哲吻着我的額頭,他這麼做是怕他有一天離開我或者他怕他會不愛我。
“哲我想告訴你,我很愛你。沒有你,我的人生沒有靈魂。一年前,我的心我的人都是想着你。”
我把他手放在胸口上,南哲一把抓着我的心。
“那永遠只有我,以後我們的孩子也不可以把我的地位佔據。”
南哲好霸道啊!
那有父親這麼做的,不過好開心。
“哲因爲是你的我都放在這裡”
南哲吻上我的脣,把我緊抱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