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陣的光芒完全散去之後,無眠將這七枚戒指撿了起來。
它們的模樣已經完全變了,原本防禦戒指的外表灰白色不起眼,但此刻卻從灰白變成了亮白,更有許多宛若綠松石顏色的斑點散佈在戒指上,宛若給它拋光上色一般,使它們變得頗爲引人注目。
無眠隨手戴上一枚,頓時覺得一股暖流涌上心頭。默默感受了一會兒,滿意地說:“大概是‘生命強化+2’的水平,想不到居然還不是+1效果,我的手藝不錯嘛。”
大家也紛紛過來,每人領了一個,各自戴上。
“這個不錯,抵得上一個buff了。”劍十三說,“我記得這個buff效果是生命上限提升,對吧?”
“主要提升生命上限,也能稍稍提升一點生命恢復速度。”無眠回答。
“感覺整個人都強壯一些了!”星照高興地說。
和別人相比,她的體質的確是偏弱的,大概也就比王都人無眠好一點而已。
其餘的人也紛紛點頭,儘管對於他們來說,這個戒指的效果並不是很顯著,但在很多時候,一點點buff的差距就足以決定勝負。
“要是你還有遊戲裡面的本事,能夠打造史詩裝備就好了!”真殘念嘆了口氣,說,“給我們打造一套金色史詩裝備,還要全都強化到+12……”
“你當是王土豪那身夢幻新手裝嗎?”無眠笑罵,“先去充個一百萬再說吧!”
說起王土豪,大家都笑了。
當初那傢伙就是喜歡裝逼,花了不知道多少錢,把一套新手裝三次突破極限,強化到不可思議的+36,威力比起無眠熊貓他們的頂級裝備也毫不遜色,無非特效方面差了一截而已。
他最大的愛好就是穿着這身新手裝,跑去到處裝逼。後來系統開放了90級和神器裝備,他帶着一羣土豪在官方論壇叫囂,叫喊“每個人都可以有一顆成神的心,裝備當然也可以”——說白了就是要官方開新的任務,讓他們可以把自己的超級新手裝升級成神器。
至於這要花多少錢……唉,對他們這類土豪來說,但凡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那從來就不算個問題。
畢竟只是個遊戲而已,一件裝備頂天了幾萬幾十萬搞定,難道還真的跟某些遊戲小說一樣,隨手就砸幾千萬幾億嗎?
遺憾的是還沒等官方出答覆,他們就穿越了。
王土豪倒是一點也不介意穿越,他介意的是自己那身新手裝沒能帶過來。
這讓他天天長吁短嘆,要不是特殊角色形象“聖者”和娛樂寵物“玩具軍團”還在,他只怕想死的心都有了。
說完了王土豪的笑話,大家又看向最後一枚戒指。
這枚生命強化+2的防禦戒指本該是熊貓的,但是熊貓已經先走了,穿越之後又沒有遊戲裡面的郵件系統——至少現在還沒有,無法將東西通過附件的方式寄給他,所以只能先放在這裡。
“不如拿去賣了吧。”真殘念說,“先變現,將來遇到熊貓,再買材料給他重新做個。”
“這不大好吧……”無眠有些猶豫。
“賺錢有什麼不好?”書狂問。
無眠仔細想了許久,發現似乎的確沒什麼不好的樣子,最後還是把這枚戒指交給了真殘念,讓他出去賣了,順便買一些材料回來。
“給我買一塊秘銀回來,再買一顆金歐泊回來,沒有金歐泊的話,金碧璽或者黃水晶也可以。”他想了想,又補充說,“對了,買一小塊鑽石,很小就行。”
“你這是要給他打造‘金剛戒指’?那可有點高級,不容易打造吧。”
“從剛纔的附魔實踐看來,不像想象中的那麼難。”無眠回答,“錢夠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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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是夠了,材料和成品之間的差別,可不是小數目。何況只要再買一枚戒指的材料就行了嘛……”真殘念說着出門了,作爲雜貨店主,他是隊伍裡面最擅長討價還價的人。
而另外一邊,熊貓正在大路上快步如飛。
他實在是等不及了。
早一點趕到塔拉汗城,就算不能做點什麼,至少可以讓自己安心。
何況他也知道塔拉汗城裡面究竟發生了什麼,只要能夠提前趕到,就算只有孤身一人,也未嘗不能做點有益的事情。
他當然不會傻到就這麼單槍匹馬去找boss送死,但那些在背地裡面使壞的鬼蜮之輩,其實比他更怕曝光。只要設法揭穿一點陰謀,或者幹掉它們一兩個爪牙,都足以大大延緩陰謀的發動,甚至可能讓陰謀整個兒失敗。
畢竟……塔拉汗伯爵本身就是厲害角色。
至於這一路上的開銷,他也並不擔心。
因爲他有錢。
城堡可以修復之後,會長三餘無夢生先修復了照明和供水,然後就選擇修復了被俗稱爲“福利院”的祈禱臺。這個祈禱臺在遊戲裡面有兩個用處,一是每次祈禱之後能夠得到一個時間長短不定的增益buff,二是每天第一次祈禱時,可以領到一點錢和經驗值。
對於當初玩遊戲時候那羣九十多級的玩家們而言,這點錢和經驗值實在是沒什麼意義,相比之下那個增益buff纔算是有點價值。但對於現在幾乎都成了白板的穿越者們來說,增益buff當然是很好很強大,但那些錢和經驗值才更加重要!
畢竟,現在大家都一窮二白,什麼都缺。
祈禱臺可以給予的經驗值並不多,大概也就相當於做一個小任務的樣子,但給的錢倒是不少,雖然多少不定,但總的統計下來,大概人均每天可以有一個金幣左右。
一個金幣對於平民來說,真不是什麼小數目了。“新世界”遊戲裡面採取的是金銀銅三等幣制,十進制換算。也就是說,一金幣就相當於一百銅幣。
平民的各種消費,絕大多數都是用銅幣來計算的。很多任務給的獎勵,一般是以銀幣計算的。用到金幣計算的,一般都是些稱得上“奢侈”的消費了——比方說僱退休冒險者藍迪烏斯的馬車,就只要花一個金幣。
當然,是每天。
所以每天一枚金幣,差不多就相當於藍迪烏斯天天都有生意,別說對平民而言,就算對冒險者來說,都可以稱得上好日子了。
出發之前,三餘給大家每人發了20枚金幣。這筆錢數目不大,想要買高級裝備的話肯定不夠,但對於旅行來說,已經綽綽有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