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上戲人脈圈子和薛志謙
隨着人才濟濟的04級上戲表演系畢業,已經升爲大三的魏陽,幾乎成了上戲在校學生的代表。
雖然,這對魏陽來說是個好事,但也能看出上戲確實距離北電和中戲有一段距離。
如果魏陽在另外兩個學校,他暫時是到不了這個地位的。
拋開那些成名後來學校充電的進修生,北電在校生光一個央視正劇女主的大蜜蜜就能死死壓住他。
中戲雖然還沒有太出彩的, 但也有好幾個已經開始冒頭,起碼和魏陽差距有限。
人才一多,有時就沒那麼值錢了,不像是上戲,魏陽不說是獨苗一根,但也差不到哪去, 自然被校領導重視。
這就是寧爲雞頭不爲鳳尾的好處了!
哪怕上戲比不上那兩所學校, 但內部競爭力也小, 更容易出頭,而且在魔都只此一家,各種資源相對集中。
比如魏陽之前同龍學通和副院長聊了會天,聊了聊未來打算。
龍學通聞弦知雅意,表示學校每年都會舉辦一些大型小型的校友會,到時魏陽作爲優秀在校學生代表,可以負責出面招待回校的學長們。
副院長也給面子, 透露回頭親自幫忙聯繫幾個“好學生”回來, 讓他們領略一下後輩的風采。
別小看這個校友會,上戲成立幾十年, 走出來的學生也有不少混得風生水起。
旁的且不說,光是魔都、浙省、蘇省、贛省這幾個衛視和地方臺,還有一些宣傳口的其他單位, 就有不少上戲學子的身影,有幾位甚至坐到了領導職位。
做生意的也不少, 不乏一些身家幾億、幾十億的大老闆, 且相當比例同娛樂圈有業務往來。
很多名校的招牌之所以值錢,專業學術方面固然重要, 但學校積累的人脈資源,往往纔是最關鍵的所在。
上戲作爲藝術三大校之一,也是同理。
如果這個校友的人脈圈子魏陽能打進去,隨便借點力,也比他自己東奔西跑強得多。
不過一個普普通通的在校大學生,很難和這些優秀校友搭上線,只有在學校引起足夠的重視,纔可以藉助學校的平臺和資源,最快最省力的接觸這些前輩,人家也會給予一定的重視。
這個世界是很現實的,不可能因爲同一個母校,人家就會對你另眼相看,不吝幫助。
除非展現出足夠的能力和潛力,大家纔會願意結交,甚至主動扶持提攜,賣個人情,以圖後報。
魏陽不知道如果自己在北電或者是中戲能否接有這個待遇,但至少眼下在上戲, 他很滿足學校給予的幫助和便利。
…
從學校離開,魏陽沒有急着返回劇組, 而是順便見了一下戚維給他介紹的歌手。
在黃浦的一家火鍋店,魏陽看到了一個留着時興斜劉海高鬢角半非主流髮型的薛志謙。
沒錯,戚維介紹的那位歌手就是他。
兩人同是《我型我秀》出身,雖然不是同一屆,但他們這幫人多數都在魔都發展,經常在各種場合互動合作,聯繫還是比較深的。
尤其是戚維的搭檔袁成傑,出了名的人緣好,有他在中間牽線,不認識也混熟了。
“你好,我是魏陽。”
薛志謙很熱情:“你好你好,哎呀,好久就想見你,今天終於碰到了?”
魏陽以爲薛志謙就是客套話,沒想到對方還真的對他有所瞭解。
而且不是因爲他最有名氣的演員和作家身份,反而是很多人並不在意,甚至魏陽自己都沒承認過的“音樂人”標籤。
沒錯,就是音樂人。
連魏陽自己都不太知道,他其實在魔都音樂圈還是小有名氣的。
《最好的我們》在魔都很火,兩首主題曲成績也不錯,或許多數人更關注演唱主題曲的歌手黃靈,但有心人更在意的卻是寫詞+參與作曲的魏陽。
戚維是純粹的歌手,對這方面敏銳度不高,薛志謙是創作型歌手,會更關注一下幕後。
“那兩首歌我個人非常喜歡,其實我一早就想認識你,但一直沒碰上,這次也算是有緣,正好給了一個合作的機會。”
聽了薛志謙的話,魏陽短暫的從自己竟然已經殺進樂壇的震驚中清醒過來。
“我也很高興這次咱們能夠合作,你的《認真的雪》我聽過很多次,還給電臺打過榜呢。”
“是嗎,榮幸之至。”
“……”
兩人寒暄互吹了一波,終於聊到正題,在討論合作之前,魏陽委婉的提醒了一下。
“可能戚維也和你說了,我們這部戲預算比較有限,價格方面還得你多包容。”
價錢談不攏,說再多都是廢話,魏陽不想白白浪費唾沫,所以先把價敲死,等這方面達成一致,再討論其他。
聽到這話,薛志謙點點頭,很爽快的表示:“這個我知道,錢是小事,如果實在不湊手,我免費幫忙也可以。”
很多人印象中的薛志謙,在某一段時間混得很慘,甚至只能去開火鍋店和網店貼補出專輯。
但那是後來的事了,現階段的薛志謙正處於當紅期,成名作《認真的雪》在2006年也算是年度爆款,雖然不是什麼大牌歌手,但一般的價格可請不到他。
所以在最開始,戚維根本沒想着找他,而是聯繫的另外一個歌手。
結果恰巧被薛志謙聽到了《11》的小樣,他很青睞這首歌,認爲這首歌有火爆的前景,所以主動聯繫了戚維。
在戚維透露預算有限的前提下,薛志謙主動表示報酬不重要,才成功約出了魏陽。
“那就沒什麼問題了。”
聽到薛志謙願意低價甚至是免費錄製,魏陽就知道這次合作肯定成功了。
畢竟像薛志謙這個級別,而且願意低價或免費的歌手,魏陽是沒有渠道再找第二個了。
就算薛至謙現在的唱功可能達不到要求,但還是可以後期修音嘛,反正總比他這個二把刀強。
當然,人家薛志謙也不是冤大頭,魏陽大概明白他的想法。
如果是《11》這首歌達到他的預期,那麼他能從這首歌得到的收益可遠遠高於那點錄歌報酬。
就算這首歌沒火,無非是浪費一點時間,權當是給朋友幫忙了,也虧不到哪去。
魏陽也不介意薛志謙的小心思,他不虧,自己也賺。
歌曲的版權由他和《一閃一閃亮星星》共同持有,就算是歌火了,薛志謙賺錢也得有他一份。
雙方目的達成一致,剩下來就很好商量了,魏陽有現成的合同模板,兩人直接當場簽了合同,薛志謙象徵性的收了18888元的報酬。
收好合同,兩個人都很滿意,笑容滿面的互相握手。
“合作愉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