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沈琴,與李龍興結婚已有二十年,兒子二十一了。五個月前的一天夜晚,吃完飯,剛老李就進了書房,就來了幾個陌生人,急火火的說找李副市長談重要事。沈琴把他們迎進書房後,便很自覺的離開房間,因爲這是沈琴早已養成的習慣。
可是當她走出房間不久,眼皮急促跳動起來。俗話說,眼皮跳有事要發生。當時沈琴想到的是李龍興當市長這麼多年從沒聽說的罪過什麼人,應該不會有什麼事,所以也沒放在心上,直到屋裡的爭吵聲擾得兒子作業無法做,才急急忙忙闖了進去。那幾人瞪了她夫妻一眼,就怒火沖沖地走了。
她問丈夫發生什麼事了?李龍興卻突然對妻子吼道:“男人的事你少管,你該做什麼就去做什麼!別瞎操心!”隨後就坐在那裡,一根接一根地抽悶煙,不管你問他什麼,就是不說一句話。
結婚二十年來,丈夫從沒有對自己發過這麼大的火,而且一言不發。開始以爲丈夫貪污受賄,或者有其他不可告人的問題,被人抓住了把柄,前來敲詐。後來再三詢問丈夫是不是這回事?李龍興一個勁地搖頭表示不是。問李龍興那些人那到底是什麼人?爲何爭吵?李龍興寧死也不開口。其實沈琴心裡很清楚丈夫是個清官,不可能做出對不起良心和國家的事。既然李龍興不開口,沈琴也只得作罷。但是接連發生的事,讓沈琴突然有種不祥的感覺。
第二天早上天剛
亮,李龍興便急忙忙叫醒沈琴和兒子,催促他娘倆趕快收拾東西走人,走了越遠越好。沈琴見丈夫驚慌失措、惶惶不安的樣子,預感要發生大事了。她冷靜之後表示,不能就這樣不明不白地離開,還有兒子上學的事。並明確表示就是要離開,也要李龍興說清他們母子一定要離開的所以然來。然而李龍興根本不搭理沈琴,只顧一邊匆匆往外搬東西,一邊說,汽車馬上就到。孩子轉學的事,他早已辦好,人已過去就能入學。
“早已”兩字讓沈琴徹底明白了一切,丈夫早已有了搬家的主意。沈琴預感到這件事非同小可,覺得有必要在好好跟談一次。兩人晚上經過長時間的促膝交談,李龍興終於答應晚上告訴沈琴一切。結果早上一別,成了他們最後的訣別。
“那你們最後一次談話是什麼時候?”黃俊生突然插了一句。
“吃早飯時,我問他能不能現在就說?他說你放心,等手上的事辦妥了,晚上回來,我一定會告訴一切。結果,這一走,成了最後的訣別。”沈琴擦着眼淚說,“如果那天拉着他不讓走,那,那也許,也許能躲過,這一劫。都怪我,考慮不周全,害了龍興。”
吳麗遞給沈琴紙巾勸導道:“夫人你也別自責了。俗話說,是禍是福躲不過。這也許就是李副市長的命。您就別太傷心了。”
“你們信命嗎,我偏不信,我就是不走,早晚找到他們。”沈琴咬牙切齒
道。
高進雙眼目不轉睛盯着沈琴道:“李夫人,這是知道的全部嗎?”
沈琴猶豫了一下後回答了是。
“那我們就沒有繼續再談下去的必要了。”高進招呼盧新明三人道,“我們走,既然李夫人不相信我們,不想破案,我們還呆在這裡有什麼意義?”高進說着拉着盧新明就走。
“喂,喂。”盧新明被高進一下子就弄蒙了,“你這是什麼意思?”
“別問了,走吧。”吳麗使勁扯着盧新明的衣服,並對盧新明使眼色。
四人走到門口,高進見沈琴仍然沒有挽留他們的舉動,冷不伶仃笑了一下。
三人走出沈琴家一會兒,盧新明突然發現沒了黃俊生影子,叫道:“高進,高進,黃俊生不見了。”
“我猜此時,黃俊生一定在李副市長家。正喝着咖啡呢。”
“你能確定?”盧新明驚愕道。
“當然!”高進自信地說。
雖說盧新明非常信服高進的聰明才智及破案能力,但是高進說黃俊生在李副市長家,而且還喝着咖啡。打死盧新明也不相信,不服氣地問道:“你憑什麼理由說黃俊生在李副市長家,你不會是故弄玄虛吧?”
高進呵呵一笑:“你信不信,你的手機馬上會響,而且是沈琴誠摯邀請我們回去。”
“這”剛出,盧新明手機真的響了起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