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沃爾夫形容枯槁,拄着柺棍在自家的花園裡顫巍巍地走着。
他已經很久沒有從輪椅上站起來了。
今天的天氣不錯,幾朵白雲悠悠地掛在瓦藍的天空,太陽不溫不火地曬着,剛剛修整過的草坪踩上去很軟,幾隻烏鴉在不遠處的樹上縱躍。
除了一位服侍的女傭緊緊跟隨在威廉·沃爾夫的身後,隨時準備去攙扶外,其他人都被執拗的老頭兒趕得遠遠的。
“離我遠點!我還有多少次自己站着的機會呢!”他朝保鏢和傭人們吼着,“你們要是不放心,就讓瑪莎跟着我吧。”
就連他的兒子——欽定的家族接班人——奎·沃爾夫也只能站在花園邊遠遠地看着。好在這裡是溫哥華,沒有人敢到這裡來打沃爾夫家族的主意,這個花園除了老沃爾夫信任的人,方圓兩公里內,連只貓都不會被放進來。
當然,鳥除外。
那些自由的小傢伙在天上飛來飛去,嘰嘰喳喳地吵鬧着,像永遠不能安靜下來的孩子。不過這也給寧靜的花園帶來的生氣,它們纔不管下面那個可憐的只能邁着不超過一掌的小碎步前進、隨時會被風吹倒的老頭是什麼大人物。
一隻烏鴉呱呱叫了幾聲。
黃粱擡頭看了一眼,想起了青木的煤老闆。他其實並沒有見過那隻神奇烏鴉的真身,從第一次見到它就是在夢裡。後來在監獄裡,他倒是經歷了另外的一世。在那一世裡,他見到了死去的烏鴉的標本。現在想來,那種感覺就是做夢,但他知道那一定不僅是做夢那麼簡單的。
仔細算算日子,他越獄已經兩年多了。這兩年多來,他一直沒見到青木。照理說,他不需要再爲他和青木之間的約定負責,而且他和青木其實也沒見過幾次,談不上什麼深交,可他就是覺得這世上只有青木是值得信任的。
自從越獄以後,一直有一種深深的孤獨感縈繞在黃粱的心頭。他像一個行走在冰天雪地裡的孤獨的行者,像一顆飄蕩在幽暗宇宙中的孤獨的隕石,不知自己的宿命,卻又無法擺脫宿命。
他看了一眼旁邊的奎·沃爾夫。這個魁梧的傢伙倒是個值得一交的朋友,他和他有許多相似之處。但朋友一詞對他們來說竟是如此奢侈,尤其是黃粱,他連自己究竟是不是個“人”都不能確定。
一隻灰色的鴿子突然闖進來,撲棱棱落到了花園裡的草坪上,提着一隻腳,好奇地打量着這裡的人。
“你家養的鴿子?”黃粱問道。
“我們養的鴿子都是白色的,而且養鴿場也不在溫哥華。”洪奎說。
“哦,我還以爲是來送信的。”
“通訊那麼發達了,誰還用鴿子送信啊!”
“那你們養鴿子幹什麼?”
“我們家族起源於阿拉斯加,在通訊不發達的年代,那裡和南方几乎是隔絕的,我們的祖先來到南方以後,就開始飼養能夠適應寒冷氣候的信鴿,以方便南北通信。我們有專門的養鴿場和訓練員,這已經成爲一個傳統被保持下來,只不過規模不如從前,也失去了通信的功能了。”
老沃爾夫還在用艱難的小碎步顫巍巍的走着,女傭瑪莎神情緊張地跟在他身後,保持着兩個身位的距離。
“你父親真是個固執的人。”黃粱說。
“人老了難免都這樣。何況他一直是個說一不二的人,喜歡一切都在掌控之中,可現在他連自己的身體都掌控不了。”
“他很努力,會好起來的。”
“這都是拜你所賜,我父親心裡是很感激你的,他只是不怎麼喜歡說肉麻的話。”
黃粱笑了起來,看着那個在平坦的草地上蹣跚着的老人,感嘆人生真是一個循環,人越老越像個孩子!
那隻鴿子還在草坪上,並沒有因爲有人而不安。它歪着頭看了一會兒,大概覺得離它最近的老頭走路都艱難,不會對它造成威脅,便在草坪上大搖大擺地走動起來,尋找着草地裡的食物。
老人走到了它旁邊,它也不躲,眼瞅着老人的腳要踩到它了,它就忽然輕輕一躍,跳到了邊上,反到把老人弄得一個趔趄差點摔倒,它卻挑釁似地仰起頭,咕咕咕地叫幾聲。
瑪莎趕緊上前扶住沃爾夫,卻被老頭一把推開。他憤怒地揮舞着柺杖,“Shoo——Shoo——”地驅趕着,那鳥卻還不走,氣得他大吼:“Get out!”
瑪莎有點委屈地看向洪奎。洪奎正打算走上去勸勸父親,卻被黃粱攔住了。
“讓他發泄一下,對身體有好處。這麼久了,不是躺在牀上,就是坐在輪椅裡,早就憋屈壞了,好不容易能自己走了啊!”
洪奎停下了腳步,朝瑪莎點頭示意不要着急。
老沃爾夫氣喘吁吁地拄着柺杖,卻拿眼前的鴿子一點兒辦法都沒有。
“聽說加拿大有很多野生的鴿子,這只是野生的還是家養的?”黃粱問道。
“家養的吧……”洪奎也不太確定。他對養鳥不怎麼感興趣,除了那次在青木那裡見識到了神奇的煤老闆後,回到加拿大研究過一陣烏鴉——加拿大有很多烏鴉——但他沒能馴化成功,後來也就不了了之了。他最感興趣的動物還是狼,尤其是來自寒冷地帶的白狼。
黃粱也覺得野生的鴿子不會這麼不怕生。他把目光轉向瑪莎——這位天生麗質的女傭如果換一身衣服出現在別的場合,人們一定以爲她是哪家的貴千金,但她在沃爾夫家族的莊園裡卻只是一位平凡的僕人,每天在老沃爾夫炯炯的目光下小心翼翼地侍候着,生怕犯什麼錯。然而,她又是老沃爾夫除了自己的兒子以外最信任的人,這當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瑪莎服侍你父親很久了嗎?”黃粱問道。
“有些年頭了。”洪奎說,“她父親是芝加哥的一個黑幫小頭目,被人開槍打死了。她的母親找到我父親,那時候她們已經沒有活路了。我父親收留了他們,後來還幫她們報了仇。她母親不久後也去世了,瑪莎就留下來在莊園裡幫忙。父親對她總是很嚴厲,但又十分信任她。嚴格來說,她不算女僕,也不是傭人,所以她身上有種奇怪的氣質。”
“也是個可憐的女人。”
“是啊,就像她的名字——瑪莎——世界上最後一隻旅鴿的名字。”
“旅鴿?”黃粱再次把目光看向草坪上的灰色鴿子。
“在歐洲白人登陸美洲前,北美旅鴿的數量超過五十億隻。每年到了秋季,他們從加拿大的東北部開始南飛,到佛羅里達和墨西哥過冬。他們成羣結隊,每一個鴿羣都超過一億隻鴿子,飛過的時候遮天蔽日,在天空形成一條超過六公里長、一點五公里寬的鴿雲。”
洪奎擡起頭,看了一眼遠處乾淨的天空。
“十七世紀,登陸美洲的歐洲人發現鴿子的美味後,旅鴿的噩夢就開始了。1900年,俄亥俄州一位十四歲的少年用氣槍打死了最後一隻有記錄的野生旅鴿。到1910年,人工飼養的野生旅館也只剩下一隻了。這一隻的名字就叫‘瑪莎’。她孤獨地活了一世,沒有親人,沒有朋友,甚至沒有同類……直到它死亡,它們的種羣就徹底滅絕了。”
洪奎的眼裡突然閃過一抹藍光,“奇怪的是,北美有很多大型生物種羣幾乎是在二十世紀初的同一時期滅絕的——旅鴿、落基山蝗蟲……還有基奈山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