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卿卿並不是對李密特別地好奇,當然好奇心也有些,問小何這些更多的只是爲了放鬆頭腦。
於是小何噼裡啪啦地打了一大段內容過來,主要說的就是李密爲搶到工作,把排在自己前面的兩個壯漢輕鬆按倒的事。
“明明是挺衝動的性格,爲什麼能忍住不上來?我老了麼?”俞卿卿看着看着便自言自語,莫名地站起身掀掉面膜,站在大廳的落地鏡脫掉了睡袍。
睡袍下什麼衣服也沒有,珠光玉潤,近乎沒有瑕疵,宛如十八歲的少女一般。但該澎湃的地方遠比少女澎湃,該豐滿挺翹的地方也比少女豐滿的多。
馬甲線什麼的更不要說了,她天天練八極拳可不是白練的。
俞卿卿如今收入豐厚,而其中一大部分都用在了自己身上。而且她不怕辛苦又毅力滿滿,身材容貌都維持地近乎完美。
也無怪乎她每天工作都要應付大堆的狂蜂浪蝶,以至於不得不給自己找保鏢了。
不過她今天邀請李密上樓僅僅只是個考驗,考驗的是李密的專業性以及抗拒誘惑的能力。顯然李密是通過了考驗的,然而李密拒絕地又太乾脆了,這對於一個自信的成熟女性來說確實也是個打擊。
女人是複雜的,哪怕商場精英、女強人也同樣如此。
‘卿卿?你怎麼不回話了?睡覺了?’
穿好睡袍,俞卿卿拿起手機回覆:
‘我還是覺得他很慫,不像個男人。’
‘TT,所以卿卿你對他不滿意對麼?要換麼?能不能堅持一個禮拜再說?’
‘不,我對他挺滿意的。就他了,沒什麼意外的話不需要再換人了。’
‘??我覺得有點暈。’
女人有時候都會搞不懂女人的,特別是漂亮又聰明的女人。
李密從康乾大廈拿了行李出來時已經十一點了,不過天京和海都差不多,十一點的街道彷彿纔剛剛開始活躍,各種打扮的人羣充斥在街道上。
天京比海都市繁華,而同時天京的居民也比海都忙碌很多。白天的時候李密穿街走巷,看到的都是一個個忙成陀螺的上班族。
現在終於是百分之八十普通市民的下班時間了,他們壓抑了一天的熱情開始解放。
海都市的繁華畢竟纔是近幾年的事,各種新潮流的東西自然遠遠比不過天京。這裡是夏國首都,什麼時髦的玩意都是這裡最先體驗到或流行起來。
等到海都開始流行,這邊已經落伍了。
比如直接從李密眼前走過的那一組COSPLAY,李密也是喜歡動漫的人,他大學都還沒畢業呵。然而他完全認不出幾個少男少女COS的是些什麼人物,認不出,不認得,連聯想都聯想不起來。
好吧算了,大街上看到COS出遊也算是個景吧。就是,是不是太多了點?康乾大廈附近有什麼半夜開的動漫展麼?哪怕蘇小小她們那幫喜歡COS的專業級人員,也不會就穿着COS服上街啊。
所以這是新潮流了對吧?李密拉着行李箱,不得不擠進這些COS中間,跟着人羣慢慢移動。
康乾大廈前的街道實在太窄,橫着十多個人就佔滿了,李密左右全是人,得分出注意力保護好裝着藥劑的行李箱,碰碎了損失就大了。
走出街道,李密終於明白爲什麼這裡聚集了這麼多COS了。街道外有個廣場,這裡居然在辦演唱會。
半夜十一點,哦不,應該是十二點纔會開始的演唱會。
簡直了,警察不管管麼?這是噪音污染吧?
廣場中央搭建了一個臨時的舞臺,舞臺上掛着‘我們都是二次元,星主的演唱會今晚開始!今天,我們都是星主!’
恩?吔?星主!?
李密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字沒看錯,但應該不是的對吧?自己的漫畫《星主》纔剛剛第一部告一段落,第二部嘛,在小圓重新出生前肯定是遙遙無期啦。
這樣以後肯定脫不了‘爛尾’罵名的漫畫,哪可能會出現粉絲演唱會。對了,《星主》應該也沒有動畫化呀,哪來的歌曲給他們唱?
李密一腦子問號,他用手機定過了酒店,現在也不急着趕路了,便遠遠地找了個高處看着這裡。
這回仔細看了,那些COS的服裝打扮才終於和他腦子裡的一些畫面人物重合起來。
有些肯定就是星主的主角和女主,還有些,唔,李密也認不出來。《星主》畢竟都是小圓畫的,他看過一遍,但論印象恐怕還沒有這些粉絲們深。
嘖,感覺站在這裡有點犯罪感啊。自己明明不是作者卻套上了作者的名字,現在又在這裡欣賞屬於作者的粉絲演唱會。
啊,犯罪感深重。喲!主唱出來了,是個長頭髮的……,漢子?
“你大爺啊。”李密差點一口老血噴出來,他還以爲先出來的是個金髮妹子呢,結果是個金髮男人。
雖然也穿着COS服,但他長得實在磕磣,讓李密心中才剛剛誕生的美好印象碎成了一地的玻璃渣。
金髮男人拿起吉他,噹噹噹亂彈了幾下後大吼:
“什麼都別說了,時間寶貴。屬於星主的演唱會,現在開始!”
轟!吉他響如炸雷,舞臺上的兩個音箱裡旋即開始釋放狂猛噪音。李密聽過這玩意,死亡金屬是吧,簡直要弄死人啊!
真正的死亡金屬可能還更順耳一點,這位金髮男子唱的叫什麼玩意,破了嗓子的黑嗓麼?
怪不得只能半夜找地方唱,白天根本沒地方會允許他們這麼折騰吧。當然付錢的話肯定會有人願意賺這個錢,但看他們簡陋的設備,可能有些專職賣唱的都比他們設備齊全。
這樣的粉絲演唱會我不要啊!李密在心底哀嚎,然而現場好幾百人,並不會有人願意聽他說。
走人,再待下去耳朵要吃不消了。底下那好幾百人居然能聽下去,是我的錯,不是世界的錯。
李密很惆悵地走了,被破音黑嗓炸地眼睛直冒金星。可他還走不遠,因爲他預定的酒店就在附近,直線距離兩百米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