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某個著名現代藝術家的抽象派作品,一直盯着欣賞的女郎覺得非常具有美感。
直到腳步聲近了,她纔回頭,笑嘻嘻的:“表哥,你覺得現在這個佈置,是不是現代感強多了?”
強森隨意看了一眼,不置可否。
“我不喜歡那種霍比特人的風格,感覺太庸俗了,而且,模仿性太強了,有山寨之感,所以,我設計了現在的風格。這一切的佈置,全部是我親手弄的,表哥,你覺得還可以吧?”
強森還是淡淡的:“我老了,欣賞無能。”
“老了?”
她瞄他一眼,有些嗔怪:“你還年輕着呢。表哥,你可不許這樣一副老頭子的口吻,我不愛聽。”
“在你面前,我本就是老頭子了。姍姍,你才21歲。”
“哈,我21歲,你覺得在我面前老了?那米寶呢?她也不過才二十七八歲,你在她面前,覺得自己老了嘛?”
她自知失言,忽然閉嘴。
可還是憤憤的,卻強笑道:“表哥,我不是那個意思……我也知道,你之前一直在忙碌,所以,我從來沒有真的怪你推遲婚期。好吧,剛纔算我無理取鬧了,我給你賠罪好不好?”
強森,還是不置可否。
於珊珊自知理虧,換了一副甜蜜的笑容:“表哥,我把這裡的裝修風格全部變成這種現代藝術風格好不好?我收藏了好些抽象派的油畫,其中不乏大師之作,我想把這裡按照我的喜好完全重新佈置,你有什麼意見?你說吧,我也會考慮你的看法……”
強森環顧四周,這才發現,周圍的許多風格都已經變了,那些古樸的藤椅,裝飾以及稚趣的花牆,統統都不見了。
旁邊,甚至堆着一大堆花色非常抽象的藝術大理石。
於珊珊興高采烈:“我們新婚不是得有婚房嗎?我最喜歡的就是這棟房子,所以想把這裡改造成我們的婚房,這樣,我們今年結婚,就來得及入住……”
“姍姍,別動這棟房子!”
“爲什麼?”
“前年我就把這棟房子送給米寶了!”
於珊珊忍無可忍,忽然徹底爆發了:“表哥,你什麼意思?爲什麼現在還口口聲聲把那個女人掛在嘴邊?米寶米寶,人家跟你什麼關係?你平白無故,幹嘛送她這麼大的房子?”
強森還是賴着性子:“我前年就把這房子送她了,難道,現在反而要反悔要回來了?姍姍,你幾曾見我失信於人?”
“這麼貴的東西,說送就送?哈,表哥,你可真大方。米寶,她憑什麼敢要你這麼貴重的東西?她是你的什麼人?難道你還留着這房子金屋藏嬌?”
強森一點也沒動怒,還是心平氣和:“就算她跟我什麼關係也沒有,我寧願送她一份禮物!姍姍,這很奇怪嗎?”
於珊珊,只是冷笑。
禮物,禮物!
在這個寸土寸金的城市,送這麼大一份禮物,可真有夠大方的,怎麼沒見他送別的女人這麼大的禮物?甚至於,自己跟他已經訂婚了,他送了自己什麼禮物?
一口氣在胸口堵着,她雖然一直忍忍忍,可是,畢竟青春年少,還只有21歲,完全藏不住心事,也無法壓抑這口戳氣,可是,又不知道如何反駁,只是冷笑。
因爲這連連的冷笑,昔日嬌豔可人的甜蜜臉龐,就顯出一股子特別的殘酷和狠毒——強森暗歎一聲,女人,真的最好不要冷笑。
要是你面前有鏡子,你就明白了,冷笑的時候,那種神情,真的特別特別難看,特別特別猙獰,將所有的女性美,完全損失殆盡。
他還是盡力和顏悅色:“姍姍,你先回去吧,我今天有點事情要忙。”
於珊珊尖聲道:“你剛剛回來,又有什麼事情?難道米寶都可以用你那麼多時間,我是你的未婚妻,一點時間也不能用嗎?”
米寶,米寶,又是米寶。
強森嘆道:“這跟米寶無關。”
“那你還有什麼好忙的?”
“林源死了。”
於珊珊以爲自己聽錯了,忽然揉了揉眼睛:“你說什麼?”
“林源被謀殺了。”
於珊珊後退一步,驚呼一聲:“怎麼可能?”
“他死在夏威夷的一家酒店裡。”
“天啦!這不可能,這不可能!”
於珊珊一邊說話,一邊往後退,臉色十分蒼白。
“姍姍,怎麼了?”
於珊珊轉身就跑。
強森本要叫住她,可是,一轉念,只是靜靜地站在原地。然後,目光又落在樹洞裡那滿眼的抽象派猙獰現代藝術風格上了——這是他最討厭的風格,看着就倒胃口,而且,完全的欣賞無能,接受無能。尤其是那幾個張着血盆大口的黑色小人,就好像食屍鬼似的。
天天對着這樣噁心的圖畫,難道不會令人作嘔嗎?
於珊珊之所以要徹底清除那些霍比特人的童話色彩,是因爲她以爲,這些是米寶喜歡的,是按照米寶的愛好設計佈置的。
只是,她不知道,這些,完全是他強森自己設計,自己的愛好。
米寶,只是無意中看到這個地方後,就被這風景給吸引了——因爲,她爲他所撫養長大,腦子裡,早已烙印了他的痕跡,不知不覺,跟他三觀相同,品位相近,喜好相似。
而於珊珊,跟他完全不是同一類人。
只是因爲妒忌米寶,她就徹徹底底把這些東西給破壞了。
可見,妒忌中的女人,真的堪比戰爭販子。
強森苦笑,完全顧不上這亂七八糟的場景,只是立即走進屋子,打開了一個特殊的裝置。
……
連續幾個豔陽天,彷彿春天一夜之間就到了。
春天的第一場雪早已無影無蹤,地上的青草一片嫩綠,清高的玉蘭花默默退場,垂絲海棠爭奇鬥豔。更可愛的是一排垂柳,昨天還是光禿禿的褐色,一夜之間,就垂下鵝黃色的嫩枝。
中午,陽光正濃。
許多病人或者被人扶着,或者坐着輪椅,三三兩兩,早住院部外面的草地上曬太陽。
米寶,也慢慢地試着從輪椅上站起來。
腿上的夾板,早在拆下時就換上了那副高達150萬美金的特質夾板——她無法形容那是什麼,只好以通俗易懂的夾板二字稱呼——實際上,它根本就是一對自動護膝裝置,有自動電流啓動,能在復健保健的同時,起到柺杖的作用。
歐舒同站在她面前,柔聲道:“站起來試試。”
她一直坐着,不敢輕舉妄動。畢竟,已經躺了四個月了,這是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接近痊癒:能站起來了!
“米寶,別怕,肯定能站起來的。”
她疑惑地看着那特殊的材料,說是合金吧,又不像,說是綿綢吧,更不像,只是無比輕薄,給傷者完全感覺不到什麼負擔,以至於她懷疑,自己會不會一站起來,就把那玩意兒給弄斷了。
歐舒同知道她的擔憂,笑道:“150萬美金的東西,你以爲會有那麼脆弱嗎?”
他伸手去扶她:“別怕,我幫你。”
她搖搖頭,慢慢地,坐起身子。
終於,雙腳踩在地上。
很結實,沒有想象中的疼痛,那奇異的夾板當然也沒有斷。事實上,她一站起來,就感到一股溫暖的電流在雙腿上纏繞,彷彿一雙手,牢牢地幫你撐着你的雙腿,絕不可能讓你倒下去。
“這夾板的功效,據說就算是真正的癱瘓病人,只要雙腿還在,哪怕一點知覺都沒有了,也能支撐着站立或者走動。”
但是,米寶的雙腿是有知覺的,她非常清晰地感覺到,雙腳踩在草地上的那種踏實厚重感。
呵,這時候才明白人類能直立行走的重大意義。
能直立行走,才意味着行動的自如,一種自由的擴張。
她興奮地揮揮手,居然保持了平衡。
此時,陽光一覽無餘地灑在她的臉上,她四個月未見陽光的蒼白的臉,多了一層淡淡的玫紅。尤其,已經逐漸恢復了瑩潤的手臂、手臂、甚至五指,在陽光下,熠熠生輝,透出一種粉紅色的美麗光澤。
這一刻,她忽然非常非常感謝上帝。
是的,一定是上帝。
只有上帝那雙大能的手,才能讓一個腦漿並裂的人,起死回生。
她已經非常非常滿足。
以後,有生的日子,每一天,都要認認真真的度過。
歐舒同在一邊凝視她,也眼眶濡溼。
她回頭看到他,笑嘻嘻的:“歐少,我們可以出院回家了吧?”
“再養兩週吧。醫生說,最好再養兩週。畢竟,醫院條件好一些。”
“可是,我已經在病房裡呆了四個月了,簡直沒法忍了。”
“別急,我這不天天都陪着你嗎?再熬兩週吧。兩週後,我保證,你幾乎能自己走着回家了。”
米寶呵呵笑起來,無限嚮往:沒錯,兩週後,自己就算不能走回家,至少,自己可以輕鬆自如的走出病房,走出醫院,上車下車。
這一輩子,終於不用擔心是個廢人了。
就在她重新要坐上輪椅時,心裡沒來由的一跳,本能地,就看向對面,但見一個挺拔男子,大步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