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人販子

我們正要出去吃燒雞,剛走到一樓接警大廳,突然見到一個女人哭喊着衝進門來,口中高叫着讓警察幫忙找孩子。

眼前的這副景象,讓我們的心都跟着提了起來。

接警人員立刻向女人瞭解情況,詢問孩子走失的具體細節。

女人滿眼惶恐,用力嚥了一口唾沫,哽咽地說道:“我兒子叫樂樂,今年三歲半,剛剛我們在公交站等公交車,我正站在站牌前查看公交車的路線,前後不到一分鐘的工夫,一回頭就發現我兒子不見了。你們快幫幫我!快幫我找找孩子啊……”

“大姐,你有孩子的照片嗎?當時在公交站附近有其他人嗎?孩子有什麼特點?”接警人員趕緊追問道。

“照片我有!我有!”

女人立刻拿出手機,她顫抖的手連續解了三次鎖才把手機打開,她邊找邊向接警人員描述當時的情況:“當時公交站附近沒有其他人,只有我們娘倆……只有我們娘倆……對了!對了!我兒子很聰明,他能準確背出我的電話號碼,還能說出家庭住址!”

女人說完,終於翻出了一張兒子的照片,趕緊遞給接警人員,緊接着他又補充了一句:“還有,還有!我兒子的右手……不對,是左手!左手的手腕上戴着一個手環,上面寫着家庭住址和我的電話!”

接警人員立刻用自己的手機拍下走失兒童的照片,站起身說道:“大姐,你趕緊帶我去那個公交站臺看看!”

“好!好!我這就帶你去!”女人激動地站起身,領着接警人員就要往外走。

接警人員剛走幾步,又快步折返回來,招呼治安科的同事,一起出去尋找孩子。

兒童走失,時間就是生命,必須立刻尋找,每晚一秒鐘,孩子找回的希望便降低一分。

幾名警員立刻跟着跑出門去,門口傳來汽車發動的聲音,緊接着是一陣警笛的警報聲,隨着警笛聲越來越遠,我們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

“上天保佑,一定要找到孩子啊……”黎夢很是緊張,口中不停地默唸祈禱。

作爲一個經歷過無數重大案件的刑警來說,我無數次做過最好的努力,也無數次遇到過最壞的結果。

這一刻,我甚至不敢開口說話。

打拐,永不停歇。

拐賣兒童、拐賣婦女的案件時有發生。但能找回的案例屈指可數,更多的是在多年之後,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以及和陌生人結成了深厚的感情,不願意回來。

這已經是比較好的結果了,有很多兒童被拐賣團伙虐待致殘,淪爲街頭乞討的工具。而這些犯罪團伙,遁身與老百姓之間,團伙內部分工明確,有人負責誘拐,有人負責轉移,有人負責囚禁,有人負責聯繫買家,

他們之間不會用真實的身份信息交流,就算我們警方從中截獲抓捕了其中一環的嫌疑人,也很難順藤摸瓜繼續追尋下去。

“她說孩子是在公交站臺看站牌的時候走失的,與其說是走失,還不如說是搶劫!一個三歲孩子能從一個公交站臺跑到哪去?!一定是有人趁她不注意把孩子抱走了!”江聽白攥緊的拳頭重重砸在掌心,很是憤恨地說道。

“咱們國家對於人販子的刑罰還是太輕了,像這種拐賣婦女兒童的人,不管買家還是賣家,只要抓住,就應該立刻槍斃!這種拐賣案件,買家也不是什麼好東西!”黎夢緊緊咬着牙,氣得直跺腳。

“大家先不要着急,現在治安科已經接警立案了,而且走失的時間也不長,找回的機率還是很大的。咱們先去吃飯,等治安科的同事回來瞭解一下情況再說。”我想了想,淡淡的說道。

薛杭也點點頭,同意我的想法,緩緩說道:“咱們現在着急也沒有用,他們已經去調查了,咱們還是等消息吧。”

林子凡也附和道:“說得沒錯,萬一直接就找到了呢,現在到處都是監控,時間又不長,一定能找到的。”

我們都知道孩子走失的嚴重性,但我們也只能用這些話來安慰自己。

走出公安局,我們並沒有去吃燒雞,而是隨便找了一箇中餐館簡單吃了一頓。

這頓飯我們吃的並不安心,飯桌上大家的臉色很是沉悶,一言不發。一頓中餐硬是吃成了快餐,大家匆忙吃完就返回了公安局等消息。

我們甚至沒有回重案組辦公室,而是直接坐在了一樓的接警大廳,隨時等待治安科同事的消息。雖然從警方的內部分工來說,這起兒童走失案並不歸我們重案組管,但我們身爲警察,心中還是十分記掛這起案件。

大約過了一個小時,剛剛接警的同事一個人駕車返回。

見他走進公安局大門,我們所有人立刻站起身,怔怔地看着他,希望能從他的口中聽到一個完美的消息——孩子找到了。

但是我們朝着公安局大門看了一眼,並沒有發現一同前去尋找的其他警員回來,我們都知道,事情可能已經朝着我們最擔心的方向發展了……

“立刻通知刑警隊,這個案件要移交給刑警隊了。”說完,接警人員拿起桌上的電話,直接打給了刑警隊。

刑警隊王警官接到電話之後,立刻進行了部署。

第一:印發張貼走失男孩樂樂的尋人啓事,全市協查尋找。

第二:通知本市的長途汽車站,火車站,高鐵站,飛機場,對所有離市的交通線路進行設卡檢查。

第三:通知本市的所有旅店、賓館等住宿場所,進行協查,留意所有攜帶兒童住店的旅客。

“王警官,已經確定是拐賣兒童案件了嗎?”聽到這裡,我感到事情愈發的不妙,趕緊上前問他。

王警官愁眉不展,深深吸了一口氣,點點頭對我說道:“是的,我們剛剛調取了公交站臺的監控錄像,發現是一個女人趁着樂樂媽媽不注意,從背後捂住樂樂的嘴將他抱走,隨後迅速竄進了巷子不見了蹤影,治安科的民警已經在那附近搜尋了……”

第十三章:音樂公司第二十五章:他又回來了第二章:東籬公園第十五章:第九中學第二十三章:我太難了第二十二章:紀念幣第十二章:師生戀第八章:滅口【案七】第一章:祭壇組織第十一章:洗車行第七章:處決第六章:疑似人骨第十四章:油炸手掌第十八章:重大作案嫌疑第二十八章:以暴制暴第十四章:虐童第二十八章:畸戀結局【案九】第一章:人肉包子第十五章:地下供應鏈第十九章:釣魚第二十三章:X第十五章:市場部經理第十二章:情殺報道第三章:藝術品第二十四章:商人思維第十章:關鍵線索第十六章:萬正浩第二章:小地雷第九章:死亡音樂第十七章:洗清嫌疑第二十七章:老闆和員工第十八章:尹桂琴第十六章:大成子燒烤店第二章:可能的綁架案第六章:侏儒症第十章:縣誌第二章:留在體內的兇器第十八章:重大作案嫌疑第十九章:匿名信第二十七章:真人蠟像第三十三章:鎖定IP第七章:高空墜物第二十一章:十二分之一第二十七章:站着方便的女人第二十六章:沒有接聽的電話第十九章:鬧離婚第三十一章:第七天第七章:覆蓋的腳印【案二十八】第一章:吊死的人第十八章:玫酒第十九章:釣魚第八章:照片拼接【案十六】第一章:意外死亡第四章:口腔裡的照片第二十一章:郭家人第二十八章:屠龍少年第五章:千萬資產第三十五章:天衣無縫第二十六章:巨人觀第十章:夢時尚珠寶第三章:不和調和的矛盾第二十五章:他又回來了第五章:大俠第二十七章:家有猛虎第十六章:無辜之人第三十三章:查無此人第二十四章:抹除歷史第七章:碎屍工具第二十二章:愛與恨第十三章:偷蜂箱的人第十九章:火災現場第二十二章:失意體前屈第十章:強拆第二章:密室殺人第二十章:醉漢鬧事第三十一章:狡兔三窟第四章:樓上異響第十二章:飯局第六章:拆彈專家第二十二章:保證書第二十章:稻稈垛第二十二章:邊境緝毒第二十章:心源性猝死第十二章:傲慢之花第十三章:偷蜂箱的人第八章:化學天才第二十章:醉漢鬧事第十五章:威逼第七章:密室的14種可能第七章:店夥計小哥第十五章:蔡文虹第二十三章:碎屍現場第十二章:殺人名單第十五章:碰瓷第二章:血月雨夜第七章:處決第二章:牀下有人第十二章:養蜂人第二章:留在體內的兇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