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
方旭此時站在樓下,仰着腦袋,看着三樓亮着的窗口,一陣陣的無奈。
最無奈的是,方旭身上只剩下了四十四塊錢,這還是出租車司機找的零錢,所有的百元大鈔,在方旭一時腦熱下,全部都給了他們,其中五千多是他自己的,一萬多是那個莫志傑的。
方旭回國也僅僅只帶了這些錢,他並不是窮,只不過他的錢都有專人操作,而且全都在國外,現在說起來也是遠水不救近火。女生第一時間更新
“我的口袋,有四十四塊錢,這樣的夜無法打車回來。我的口袋,有四十四塊,其他的錢都落入別人口袋……”方旭忽然想起了一首很應景的歌曲,一首老歌,只不過唱的時候稍微把歌詞改了一點。
唱了幾句,方旭苦笑出聲,這樣的苦中作樂,實在是有些蛋疼。
“要不……上去找他們拿個幾百塊,至少夠住賓館的錢吧?不然這大晚上睡哪兒?”
方旭這次回來,第一站就是奔着‘愛心小院’來的,這個稱呼是他們內部稱呼,雖然大家都是孤兒,這是事實,但沒人願意天天把孤兒院掛在嘴邊,所以,一般的時候都叫‘愛心小院’,或者直接說‘院子裡’。。wenxuemm
回到江城,是來看郝媽媽,還有弟弟妹妹們,直接就打算住在這裡,但誰曾想,這裡拆遷了,‘愛心小院’也不知去向,上天憐憫,好不容易找到弟弟妹妹,結果還被趕出家門,並且錢也沒了。女生第一時間更新
方旭抓着頭皮,心想着,要不去搶得了。
啪!
火機點燃了一根菸,方旭皺眉鎖眼,吞吐了好幾口,思路一下子回到了十五年前。
那一年是孤兒院成立的第二年,方旭也是第一個跟隨郝媽媽的,在孤兒院呆了兩個年頭,兩年時間,從他一個人,變成了九個人,有的是因爲女孩被棄,有的是因爲天生殘疾,而有的是乞討的孩子……
方旭那年十二歲,他最大,是大哥,也是‘小院長’,他記得是夏季,有個男人找到了郝媽媽,隱隱約約聽到是販賣兒童的,他要好的,沒病的,男孩開價三千,女孩開價一千。
郝媽媽把他趕走了,可之後,噩夢也就來了,九個孩子,在一個月內,失蹤了三個,都是出去玩的時候再也沒有回來。
就在郝媽媽準備報警時,那個男人再次上門,給了郝媽媽一筆錢,說是賣孩子的錢!
郝媽媽收了錢,並且答應一起販賣,但等男人走後,郝媽媽就打電話報了警,可是警察沒有來。
隔天男人再次上門,臉色也沒了笑容,他便成了一副凶神惡煞的樣子,打了郝媽媽,並且威脅她,同時還要抓孩子去賣,撕破了臉。
方旭記得自己那個時候大腦什麼都想不到,只想着保護這個家,他也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在廚房拿了一把刀……
十二歲的孩子,爲了保護這個家,他‘失手’殺了那個男的。更多更快章節請到。
郝媽媽是文化人,她明白,這個時候不能藏,也不能跑,不然一輩子就毀了。
所以她帶着方旭去自首,她認爲,有兒童保護法,加上是自衛,過失殺人,應該不會判刑,至少不會判重刑。
方旭被抓了,被關起來了,沒過三天,有一個老傢伙突然出現,什麼話也沒說,就這樣大搖大擺的領着方旭離開了拘留所,當時警察在一旁畢恭畢敬,恨不得要舔這個老頭的腚。女生第一時間更新
方旭當時認爲,這個人,一定很厲害,是一個大官,就這樣,方旭莫名其妙的出了國。
他沒時間去聯繫郝媽媽。
自那以後,方旭再也沒跟國內聯繫,也不知道這邊發生了什麼,更不清楚自己怎麼就死了,也沒個人通知一聲。
郝媽,您這樣詛咒我,真的好嗎?
※※
與此同時,在醫院的高級療養中心,沈落霞終於把老爺子哄睡了。
出了房間,沈國安看着倦容不減的女兒,心有不忍的勸道:“房間已經讓人收拾出來了,你也去休息一會吧,你爺爺這邊我和你二叔他們看着呢,還有御醫老怪的事情,我早就讓人去跟進了,有消息就告訴你。”
“爸,多找點關係,打聽一下,越快越好。”
這個療養中心的高護區建造十分奢侈,一百多畝的地,僅有三十戶獨棟別墅,綠化就佔了五成,在這種高檔國立療養中心裡居住的人,非富則貴。
這些別墅均爲三層,裡面有足夠多的客房供家屬分配。
沈落霞也不打算回老宅,所以讓人收拾了一間離老爺子較近的客房。
她的房間跟老爺子住的一樣,都是套間,裡外兩層,外面安排給了冰雪姐妹,而裡面是她。
拖着略微沉重的嬌軀回到房間,沈落霞直接把自己丟進了軟乎乎的沙發當中,她感覺很累,心很累,就在剛纔,看着被隱瞞了真相的老爺子,聽着他那大大咧咧的笑聲,她卻一點都高興不起來。
她很難去思考,如果老爺子離開了這個家,離開了她,她該如何去面對以後的生活……
陪老爺子聊了不到一個小時,可她感覺自己好像經歷了兩天兩夜的商業談判一樣,一口水沒喝,一次覺也沒有睡。
她很想撲進爺爺的懷裡大哭一場,把自己的害怕和委屈全部哭出來,甚至請求爺爺照顧好他自己,別這麼早離開。
但她不能,也不敢……老爺子在笑,而她卻在悲傷,並且還要裝出一副很開心的樣子。
“冰雪,你們聽說過御醫老怪嗎?”既然累如狗,沈落霞還是強硬的讓自己清醒一些,因爲還有很多事情沒交代。
“御醫老怪?這麼奇怪的稱呼?”如雪搖頭回應。
如冰沒說話,但也在一旁搖着頭,表示自己沒聽說過。
沈落霞也不多解釋:“你們幫我聯繫所有能夠動用的人脈,人情和關係網,幫我把這個人的所有檔案資料,還有去向,查出來,我需要在一個月之內找到他。”
雖然醫生說不到半年,可這種事情,當然是越早越好,因爲誰也不知道,接下來的一分鐘會發生什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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