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達是山西淳縣人,因爲參加白蓮教而被官府抓獲,後來被充軍。李福達從戍地逃脫後跑到陝西洛川,在那裡試圖繼續利用白蓮教舉事。事敗後,李福達再次被官府通緝,他化名張寅,逃到了京城,混入武定侯郭勳的府上。李福達說他會黃白之術,所以深得郭勳器重。沒過多久,李福達在街上閒逛被人認了出來,李福達只好逃回山西。噹噹地官府抓了他的兩個兒子後,李福達只好去官府自首。
山西巡撫馬祿認定張寅就是李福達,並以謀反罪判處李福達死刑。本來事情到這裡就結束了,但山西巡撫畫蛇添足,他又將武定侯郭勳扯上,劾郭勳一個“庇奸亂法”之罪,要求皇帝懲罰。嘉靖只是批准了對李福達的處罰,對處罰郭勳的奏章並沒有批准,按說事情到這裡又該結束了,但羣臣卻不依不饒起來,並最終將李福達一案弄成驚天大案。
大禮儀之爭在朝堂上的影響並沒有結束,羣臣對挺皇派的張璁、郭勳一直都沒有好感,此次正好借題發揮,對郭勳窮追猛打。郭勳卻並不傻,抑或受到了張璁等人的點撥,他開始把這件事情往大禮儀身上扯,說羣臣是爲了報復議禮之爭的仇。此時皇帝的疑心已經很重,他往往自己假設一個命題,然後把現實往這個命題上套,縱觀整個嘉靖朝,皇帝基本上都是這樣。
郭勳的話無疑說到了嘉靖的心坎上,在他看來,這點雞毛蒜皮的小事至於去找一個世襲侯爵的茬嗎?事實上,皇帝的猜想的確是正確的,官員們就是利用這個案件找郭勳的茬。但郭勳卻將這件事情挑明,這無疑將這個普通的白蓮教案件上升到政治高度,案件最終判定的結果還要取決於雙方的博弈。
皇帝下令將李福達從山西提到京城,由三法司會審。皇帝既然要替郭勳開脫,那麼李福達就必須無罪,這樣才能名正言順。但三法司會審的結果維持了原判,嘉靖只好將三法司的官員全部換掉,桂萼執掌刑部,張璁執掌都察院,方獻夫執掌大理寺,這些都是嘉靖的人。三法司重新會審的結果完全推翻了原判,李福達跟徐寅完全沒有任何關係,從中央到地方所有參與審判李福達的官員全部被流放或免職,受此案牽連的人達40多人。這是皇帝利用李福達一案對大禮儀中反對派官員的一次清洗,而清洗的目標放在了司法系統,空缺出來的職位也被張璁一派的官員迅速補進。
李福達一案的確是撲朔迷離,時至今日也沒有一個確切答案。幾十年後,四川捕獲一妖人,該人供稱曾跟山西的一白蓮教世家學習妖術,而傳授法術的正是李福達之孫。從這裡我們可以得知李福達家族乃是世襲的白蓮教世家,但據李氏子孫的描述,李福達無論是相貌、年齡、生平都跟徐寅不符合,當年的案情的確是冤案,李福達跟徐寅根本不是同一人。
現在看來徐寅只是山西省一位逃亡的匠戶,因爲兒子被選爲郭勳府上的侍童便跑到郭勳府上混日子,後來在街上被人認成了李福達,徐寅則以爲自己作爲一個逃亡的匠戶被人認出來了,便跑回山西,誰知道回到山西后卻被當地官府當作李福達抓了起來,當堂判死。徐寅的兒子央求郭勳救乃父,這纔有了郭勳跟此案牽連的說法。我想此案大概就是這麼回事,文官稀裡糊塗,皇帝也是稀裡糊塗,但皇帝認定官員們藉此逮住郭勳不放,是爲了大禮儀一事。一場莫名其妙的白蓮教案件變成了重大的政治事件,並導致皇帝對反對派官員的一次大清洗,這表明大禮儀後的朝局仍不平靜,無論有沒有這次的李福達事件,皇帝對楊廷和一派的官員都會展開清洗,此次不過是借題發揮罷了。
審理李福達一案的40多名官員爲此丟掉了官職,但這並沒有結束,在審理李福達一案的過程中,全國上書支持此案的100多人皆被免職,這些人涉及六部、各府、道、院,皇帝將此案作爲試金石,將官員做出一次分類,然後再剔除之。
都察院、大理寺、六部這些地方的官員基本上被清理完畢,剩下還有個地方就是翰林院。明朝文官三大系統:內閣、都察院、翰林院。翰林院也名列其一,這些翰林學士們一旦發起瘋來,比都察院的御史還要厲害。而在大禮儀之爭中,翰林院是重災區,左順門事件就是翰林院的學士們搞起來的。在發生李福達案這年的冬天,張璁以禮部尚書的身份入閣,張璁入閣後首先將矛頭對準了翰林院,他將改組這個貴族化的小團體。
入翰林院的必須是進士出身,而且是新科進士,除此之外,入閣也必須要有翰林院經歷,所以這些翰林學士們有了雄傲一切的資本。當初嘉靖將張璁、桂萼弄進翰林院就是要給倆人鍍金,提高他們的起點,但張璁、桂萼在翰林院遭到學子們的一致鄙視,沒人願意跟他們倆說話,人們都將他們看作無賴,甚至人們紛紛辭職以示不屑於此等人爲伍。但這絲毫影響不到二人的情緒,二人該怎麼樣還是怎麼樣。
張璁打破了翰林學士必須從新科進士中選拔的慣例,在京官員、地方官員都可以入翰林院,這實際上打破了他們的小圈圈。張璁還重新制定一套考覈體系,將二十多名不稱職翰林學士調往地方,同時從大理寺和地方選派官員充入翰林院,張璁通過這種方式對翰林院來了次大換血,在張璁的猛攻下,又一箇中樞機構倒下了。
張璁對於翰林院的改組一方面打擊了政敵,另一方面打破了翰林院這個小團體,破除了結黨的問題。都察院、大理寺、六部、翰林院都得到了整頓,剩下的就是內閣,果然張璁在整頓完了翰林院之後便將下一個目標放在了內閣。
此時的內閣首輔是費宏,費仍然是楊廷和這個系統的人,以張璁的資歷若想取而代之,仍是不可能,張璁想到了一個人——楊一清。此刻楊一清還在陝西任他的三邊總制,楊一清已經成了帝國資格最老的人,重要的是他還是張璁一黨的人。張璁、桂萼開始活動讓楊一清接替首輔的位置,嘉靖本人對費宏並無意見,但在張璁、桂萼的輪番攻擊下,費宏於1528年致仕,楊一清成了帝國的首輔。
一個早已退休多年在家的官宦,一個本應安享晚年的官宦,此刻卻在張璁的安排下不僅重掌兵權,而且還成了首輔。明代就是有這麼多奇妙的事情,二十歲不到的少年可能會中進士,但幾年後可能就莫名其妙的離開了官場,從此不再踏入仕途;五十歲的人也會中進士,並在七十多歲的時候開始輝煌。在這裡,生命的起點已經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人生中能夠達到什麼樣的高度。任何人的輝煌都是一段時間,成名太早不見得是好事。
我們的張璁儼然成了權臣,雖然內閣首輔是楊一清,但實際說話的是他,這都是隱藏在幕後那個人在支持。他在一旁冷靜的看着羣臣鬥來鬥去,他明白既不能使一方力量過強,也不能使另一方力量過弱。
大禮儀之爭早已變了味,它已經成了雙方的權力之爭,張璁一夥已經陷入瘋狂,他們不惜一切清除異議人士。嘉靖爲了掌握權力,在張璁、桂萼的幫助下,以一批新的官僚替換舊的官僚,我們的王朝似乎在永樂之後重回,但時代已經不同,無論皇帝此時多麼試圖控制權力,但始終是力不從心。張璁也由於跟皇帝保持合作而被視爲奸臣,我們的儒家歷史觀認爲跟皇帝保持合作的就是奸臣,因爲羣衆跟領導的矛盾是永恆的,跟領導合作就是對大多數人利益的損害,一般人都是這麼認爲。
嘉靖元年到嘉靖七年的事情跟洪武三年到洪武二十年是如此類似。洪武三年李善長致仕,近三十年後朱元璋還是不願意放過他,終是在自己臨死前一年將其賜死,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朱元璋對李善長的擅權不滿,但他們之間究竟有着怎樣的微妙關係我們不得而知,也許只有當事人自己清楚。
對於嘉靖和他的跟隨者來說,這場鬥爭還沒有結束,因爲他們還沒有進行一個總結,那個楊廷和雖然已離開朝堂,但還沒有明確他的罪名。在一般人看來,***講究的是趕盡殺絕,或許人們得出國人殘忍的結論,但政治講究的是明正言順,這纔是我們的***看起來那麼殘酷的原因。
最終的矛頭還是要指向那位退休在家的前任首輔,而此次對這位首輔的再次發難卻是從遙遠的西部邊陲開始的。
哈密是我們這個帝國西部最遙遠的邊鎮,位於新疆境內。歷史進入宋代,由於造船技術的發展,加之後來奧斯曼土耳其控制了東西方商路,絲綢之路就這樣沒落了,帝國對於西部再也發生不起興趣。哈密對於帝國的意義就在於迎送西域來的使節,另外對西域諸國起到震懾作用。明初哈密控制在蒙古貴族手裡,因爲蒙古人阻擋西域的朝貢使節,朱元璋於洪武二十四年發兵攻破哈密城,後來朱元璋封蒙古人爲哈密王,承擔爲帝國守衛邊陲的義務。
哈密過於遙遠,帝國對於它的控制始終是無力的,從成化年間起,明廷就跟吐魯番圍繞哈密展開反覆爭奪,到了正德年間,帝國已經疲憊了,對這個西部邊陲小鎮失去了興趣。
成化年間的王越、弘治年間的馬文升都是對吐魯番採取強硬態度,但馬文升致仕後,正德皇帝對哈密失去了興趣。楊廷和擔任首輔後,重新對吐魯番採取強硬態度,嘉靖年間,哈密仍然控制在吐魯番手裡,而此時的吐魯番首領是一個叫滿速兒的人。陳九疇是楊廷和任用的甘肅巡撫,在吐魯番、哈密問題上,陳九疇遵循了楊廷和的政策,從正德晚期到嘉靖初期,甘肅地方跟哈密之間不斷開戰。1523年,陳九疇在上報朝廷的戰報中宣稱滿速兒已經被他打死了,但此時的朝廷正陷入禮儀之爭中,對於哈密問題實在是提不起興趣,一個外藩首領的生亡並未引起過多的關注。但幾年後,人們發現這個首領還活着,事情就不一樣了。
人們普遍認爲陳九疇虛報戰功,更爲重要的是陳九疇是楊廷和的人,到了此時哈密問題終於引起了帝國的關注,因爲它跟李福達一案一樣,又是巧妙的與政治聯繫起來,成爲肅清政敵的工具。
陳九疇被免職,發配邊疆,主管邊境事務的官員有四十多人被免職,一些低級官員剛剛踏入仕途就此失去仕途,在這場已經持續9年的大禮儀鬥爭中,沒有人知道皇帝究竟要走多遠。我們的皇帝已經日益偏激起來,他是一個牙眥必報的人,顯得有些孩子氣,少了君主的氣魄。
雖然此次哈密事件並沒有追究楊廷和,但隨後朝堂上對於哈密的存廢的問題展開了一番爭論。那些仍然支持楊廷和的官員認爲應該發兵奪回哈密,張璁一派的官員認爲應該將哈密交到吐魯番手裡,然後通過與吐魯番互貢來換取吐魯番對大明的朝貢,對於他們來說蒙古人鎮守哈密和吐魯番人鎮守哈密並無本質區別。此時,大明朝這塊昔日的邊陲已無人關心它的生死,它對於帝國來說已經成了無關痛癢的東西,張璁一派對它的看法並不是內心真實的看法,只是爲了與楊廷和的對哈政策以示區別而已。敵人支持的,我們就要反對,這已經成了永恆不變的真理。哈密最終的失去表面上看是因爲嘉靖朝的這場曠日持久的***,但深層的原因乃是哈密已經處於帝國控制範圍之外,控制的成本大於收益。
到了此時,關於大禮儀的爭論已經告一段落,皇帝需要對前階段的戰果進行總結,並以書面化的形式確立下來。嘉靖七年(1528年),《明倫大典》編纂而成,《大典》共分六卷,詳細記載了從正德十六年到嘉靖三年羣臣所上的奏書,並對倫理問題重新進行了強調。鑑於很多人對於這場大禮儀之爭並不瞭解,以至於產生誤解,所以《明倫大典》也起到正人心、靖浮言、明臣職的功效,最重要的是它給後世提供了一種歷史案例,以後再遇到這樣的事情可以遵照執行。
《明倫大典》頒行後,對楊廷和的定罪也隨即進行。楊廷和被定以朋黨罪、欺君罪、藐視皇帝罪、煽動罪被判死,但皇帝寬大處理,將楊廷和削職爲民。皇帝對楊廷和的定罪並沒有定到點子上去,雖然定罪頗多,但不能攻其一點,只要指出楊廷和違背了儒家禮法即可,在這裡,皇帝和他的政策制定者們並沒有抓住這個要害,而避重就輕提及其他方面的問題,要麼是認識方面的問題,要麼是爲了給楊廷和開脫。
《明倫大典》修成了,楊廷和也定罪了,大禮儀的確是告一段落了,但很快它又進入了新階段,並使舊有的權力集團開始分化,新一輪的***又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