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國恥

這個成爲國人永遠的痛的哀的美敦書最後部分全文如下:

“帝國政.府因鑑於中國政.府如此之態度,雖深惜幾再無繼續協商之餘地,然終眷眷於維持遠東和平之局面,務冀圓滿結束此交涉,以避時局之糾紛。於忍無可忍之中,更酌量鄰邦政.府之情意,將帝國政.府前次提出之修正案中之第五號各項,除關於福建省互換公文一事業經兩國政.府代表協定外,其他五項可承認與此次交涉脫離,日後另行協商。

“因此中國政.府亦應諒帝國政.府之誼,將其他各項,即第一號、第二號、第三號、第四號之各項,及至第五項關於福建省公文互換文件,照四月廿六日提出之修正案所記載者,不加以任何之更改,速行應諾。

“帝國政.府茲再重行勸告,期望中國政.府至五月九日午後六時爲止,爲滿足之答覆,如到期不受到滿足之答覆,則帝國政.府將執認爲必要之手段,合併聲明……”

這份“最後通牒”,火.藥味極濃,戰事一觸即發。

中國外交部接到日本最後通牒後,立即報告了袁大總統。

袁世凱於下午五時召集各政界首.腦人物會議,除陸軍總長段祺瑞外,其餘均主張和平解決。

所謂和平解決,當然就是接受日方的條件。

此前,袁世凱曾不安地問段祺瑞:“若我國與日本人作戰,能堅持多久?”

段祺瑞回答:“恐怕只能支持一個星期”。此時,段祺瑞還並不知道“二十一條”的事。

在會議上,袁世凱將日本的“二十一條”公佈後,詢問與會的大家,到底該怎麼迴應日本?段祺瑞聽後,拍案大怒。

他流着淚說:“謂有圖破壞中國之安全者,必以死力拒之。中國雖弱然國民將羣體殉國!”

作爲國家的陸軍總長,段祺瑞不能接受不戰而降,這是北洋軍人的恥辱,是作爲中國人的奇恥大辱。

雖然段祺瑞知道與日本作戰,損失肯定驚人,但他還是對袁世凱說:“總統,國家養兵多年,未有一次外戰,請總統下令,祺瑞願率北洋陸軍與日寇決一死戰,與日偕亡也不能如此喪權辱國啊!”

據說,聽完段祺瑞的話,袁世凱同樣兩眼含淚。其他參會人員也都面面相視,心情沉重。

袁世凱深知此事關係重大,一改往日一言九鼎的行事風格。

他於八日上午十點在春藕齋,下午一時又在純一齋連續召集會議,副總統黎元洪、國務卿徐世昌、左右丞、參謀總長、各部總長、各院院長、參政院議長、參政、外交次長等皆出席。反覆聽取大家意見,他自己則始終沒表明態度。

當日中午,英國駐華公使朱典爾匆匆忙忙地趕到外交部找陸徵祥,請他轉告袁世凱:“中國已面臨到生死存亡的嚴重關頭。我到中國四十年,和袁大總統有卅年的交情,今天不能不趕來說幾句真摯的話。

“日本這次的最後通牒,只能回答是或否,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現在歐洲各國正在忙於歐戰,無暇東顧,中國除接受日本條件外,另無自全之道,請貴總長把我這意見轉達於袁大總統。”

同一天,美國駐華公使芮恩施也勸告袁政.府:“應該避免和日本正式衝突。”

這時,歐張正打得勝負難分。中國雖然和協約國走得很近,但畢竟沒正式加入協約國。再者說,誰會爲了一個任人都可欺負的國家,而得罪軍事強大的日本?

英、美站在協約國的立場上,從各自的利益出發,當日本的說客,實在是沒什麼可奇怪的。甚至可以說,日本所以這樣的有持無恐。就是摸透了英、美等國的心理。

很多人說:這時的袁世凱正坐着當皇帝的夢,他像所有中國的獨裁統治者一樣,總是把“攘內”當做最大要務。他要全力對付的是國民黨和所有反袁勢力,哪有心思抵抗日本。

既然美國和英國都勸他接受日本的條件,他便正好可以借坡下驢。

也有人說:但凡有別的選擇,試問誰願意籤這個約,當萬夫所指的賣國賊呢?

還有人說:當時民國實在太窮了,不得不曲意向日本屈服,不可能像段祺瑞所說的那樣,與日本決一死戰。袁世凱一方面假意答應日本人,一方面將日本人的陰謀公之於衆,致使國際輿論譁然。最終,日本人強迫中國成爲保護國的計劃不了了之,只能以《民四條約》作爲代替。

當然還有其他說法,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對這個歷史事件究當如何去看呢?筆者認爲,無論對袁世凱其人是好還是惡,歷史事件還是要還歷史的本來面貌。

無論如何,反正最後的結果是:袁世凱於五月八日下午八時,在純一齋舉行的會議上,發表了一篇淚隨聲下的演說,宣佈接受了日本最後通牒;把日本另案討論的第五號要求吹噓爲“誓死力爭”的結果。並對英國公使朱爾典的勸說,表示誠摯的感謝。

會議上商議如何答覆日本,開始的意見是用長文答覆,敘述一下談判過程、發生的爭論和進行過的修訂,可能是後來覺得,怎麼說都是很丟人的事,不如干脆改爲簡短的覆文。

當日晚間,外交部連夜準備覆文,有關第五號福建一條中“日後另行協商”一句,外交部和日參贊不幡酉吉在電話中爭論甚久。日本方面要求袁政.府把中國的覆文底稿,提早透露給日使閱看。

外交部秘書施履本親持覆文底稿至日使館,給不久前墜馬受傷的日置益公使閱看。

日置益看到迴文後,因“第五號與此次交涉脫離”,並未註明“日後另行協商”,而大發脾氣。

堅決地表示:“這項覆文我不便接受!”

施履本只好持稿匆匆趕回外交部,向曹汝霖請示。

曹乃在覆文底稿上加了 “容日協商”字樣,仍令施履本持往日使館送請複閱。日置益覆按照自己意圖,在迴文上作了某些修正,直至八日深夜一時才告完畢。

袁世凱第二天知道了又作了一些屈辱的讓步,大爲光火。不知是真心還是故作姿態,當然亦或是借題發揮和遷怒與人,當即痛罵曹汝霖不該未經請示而擅作主張,馬上把已準備頒給他勳三位的一道命令臨時撤銷。

五月九日下午一時,中國的覆文由外交總長陸徵祥,次長曹汝霖親自送到日本駐華公使館,覆文全文如下:

“日本公使於五月七日下午三時親以日政.府哀的美敦書送交 中國政.府,並附以說明書七條。該哀的美敦書之結語云:

“日本政.府盼望中國政.府於五月九日下午六時交 出滿意之答覆,倘屆時不能得滿意之答覆,則日本政.府將施用日本政.府以爲必要之方法。今中國政.府爲維持遠東和平起見,除第五條中之福建問題議定互換公文外,系照四月廿六日日本提出之修正案,及附屬哀的美敦書之說明七條,承認第二號、第三號、第四號中之各款,惟第五號中之五條,俟將來另議。

“中國政.府今日即行承認者,無非盼望中日間之懸案從此解決,而兩國國交 可以鞏固,中國政.府請日本公使從速定期到外交 部會擬條文,正式署約。”

日置益得到中國正式覆文後,便電奏日本天皇,報告兵不血刃而在外交上獲到輝煌的勝利。一方面表功,一方面向他的天皇表示祝賀。

五月十日,日置益公使前來中國外交部,代表日本政.府向中方表示了感謝。

十一日,日使館照會中國外交部,送來公文四件,(一)日本政.府所交之條款;(二)會議後中國回答原案;(三)第二次之修正案;(四)中國第二次回答原案。

同時約定十四日在迎賓館正式會晤。

五月二十五日,袁世凱政.府與日本正式簽訂了這個喪權辱國條約後,通電各省文武長官說:“日本既有讓步,無損中國主權,故決定由外交部即日答覆。此案已結,中外敦睦,希飭屬曉諭通知。”

與此同時,袁世凱親寫了兩道密諭,告誡各省文武長官,不要忘記五月九日這個奇恥大辱的日子。

事後,他又授意丁佛言撰寫《中日交涉失敗史》一書,印了五萬冊,秘密寄存山東模範監獄中。

他咬着牙說:“這一次我們吃了一個大虧,將來有一天我們翻了身,這部書就可以公開發行了。”

在動物界,通行的生存法則是弱肉強食。人也是從動物世界來的,人類社會在相當長的時間裡,也同樣奉行着這個原則。在國與國的關係中,誰的拳頭硬,誰說了算。沒有道理可講,沒處去講道理。比如這一次中日之間發生的事,哪裡是兩國之間發生了什麼糾紛呀!不過是日方跑到中方的領土上欺負人。受到欺辱,只能怪自己拳頭不硬。想不受欺辱,只能是讓自己強大起來,

在這樣的條件下, 當一個國家被一個或一夥極端主義者和野心家所掌控,或者這個國家的主流民意被一種狹隘的民族主義和狹隘的愛國主義所左右時,這樣的國家越是發達和強大,就越可能給世界帶來更大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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