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一進去,發現包廂裡只有楚葉一個人,立刻怔了一怔,也沒多想,連忙把懷裡揣着的禮物掏了出來:“楚葉,這是我送你的生日禮物,祝你生日快樂!”這句話是他在家裡反反覆覆練習了好多遍的,所以說起來又熟練又認真,顯得十分真誠。
那條腳鏈被楚歌弄了個木頭盒子裝了起來,外表看來很不起眼,楚葉笑吟吟的接過來,信手打開,一道青色混合着白色的光芒閃耀在眼前,立刻嚇了她一跳。
“楚歌,這是你買的嗎?你哪來這麼多錢?”楚葉問。
“當然是我買的,”楚歌硬着頭皮,關鍵時刻當然一定要撐住:“你放心啦,錢是我自己的?”
“說不準哦,”楚葉嘴角又流露出那種頑皮可愛的笑意:“你打架這麼厲害,誰知道從哪兒搶到的錢呢!”
“冤枉啊!天大的冤枉!”楚歌一手指天,連忙發誓:“我發誓這錢是我自己的,如果騙你,我……”在這麼多年的生活經歷中,楚歌倒也發現了一個規律,無論什麼荒謬的事情,只要有人願意發誓,別人一般還是相信的,這導致楚歌一旦迫切想證明一件事情真實性的時候,第一時間必然會想到要發個誓。還好他跟韋小寶畢竟不一樣,騙人的誓言他是不屑去發的。
可是他的話沒有說完,因爲楚葉忽然伸出纖纖小手,堵住了他的嘴巴,這隻手纖細光滑,柔若無骨,還帶着點護手霜的香味,軟綿綿的往嘴巴上一堵,立刻就把楚歌滿肚子的惡毒誓言和滿腦子的胡思亂想打消得一乾二淨,做爲一個二十年沒有和女孩子有過肌膚之親的處男,就這一下,足以讓楚歌徹底進入泥塑狀態。
楚葉兩隻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脈脈地看着他,把手慢慢的拿開,柔聲道:“笨蛋,我當然相信你。”聲音裡的情意,便是傻瓜也聽得出來。
也難怪她感動,剛纔粗略一看,也沒估計到那條鏈子到底值多少錢,可是無論如何,也在一千以上,加上中間掛着的那顆不知道是不是水晶的東西,總價值絕對不低,按照她對楚歌的理解,做家教是肯定掙不到錢的,家裡條件又差,又拒不接受唐詩的資助,那麼買這條鏈子的錢,毫無疑問是楚歌攢出來的。
楚歌減肥二十公斤,一年攢出一臺電腦的光榮事蹟已經廣爲人知,楚葉雖然不知道楚歌已經有了電腦爲什麼還要攢錢,可是看着眼前這件禮物,她也百分之百斷定,楚歌一定是把這一年來攢的錢全部拿出來買禮物了。
她一直覺得楚歌有點不解風情,不過看到這條鏈子,一切的猜疑就都不存在了。
這小子哪兒不解風情了,他分明是最高明的那種情場殺手!
如果要問我們的女主角之一楚葉到底是如何把心繫在楚歌這個絕對癩蛤蟆身上的,那麼毫無疑問,她就是在這一刻,心甘情願地選擇了淪陷。至於當時楚mm心裡的激動和震盪,以作者一支禿筆要描述實在有些困難,大家可以參照《大話西遊》中,當至尊寶說完“曾經有一段愛情擺在我面前……”之後,朱茵扮演的紫霞仙子那種絕對的花癡反應。
而當時,楚歌看到楚葉的眼神在剎那間變得融金銷骨,幾乎要把他融化,立刻就不識時務的問了一句:“別的同學怎麼還沒來啊?”
楚葉的目光溫柔如水:“傻瓜,你沒發現這裡是情侶包廂嗎?”
“情侶……情侶包廂?”楚歌的臉立刻就白了,吃吃的問:“你……你只請了我一個人?”
看到楚葉肯定的點點頭,楚歌驀地”啊”的大叫一聲,飛快地拉開門,一腳就踏了出去,包廂的門口有三層臺階,楚歌一腳睬空,腳下一個踉蹌,向前一衝,頓時又撲倒了一張桌子,老闆纔來得及驚訝地擡頭看了他一眼,他已經跌跌撞撞的跑了出去。
老闆打開門,發現楚葉正坐在包廂的凳子上,一個人微笑,老闆驚疑的問:“葉子,沒事吧?”楚葉笑笑:“沒事。”看到老闆走了出去,她才低下頭來,雪白的牙齒咬了咬鮮紅的嘴脣,用細如蚊蚋的聲音輕輕自語:“楚歌啊楚歌,無論你有多害羞,有多膽小,既然你真的喜歡我,我一定不會讓你失望的。”
她重新打開木頭盒子,仔細端詳裡邊的生日禮物,那條鏈子不是項鍊,而是腳鏈,這當然是菜鳥纔會犯的低級錯誤,不過在這種時候,正好進一步說明楚歌確實沒接觸過高檔物品,那麼這件禮物的分量和心意,也就更令人感動了。楚葉的脖子又細又長,腳鏈雖短倒也能夠戴上,至於那顆水晶——這塊水晶似乎有點奇怪哦……見多了高級貨色的楚葉,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那顆水晶,神色慢慢的疑惑起來。
楚歌這時候還不知道自己的水晶出了問題,他倉皇逃出曉香居,也沒多想,就是一路狂奔,快奔到宿舍的時候,才忽然清醒過來,發現自己這一跑,對楚葉實在是太大太大的不敬了。
幸好現在手頭有錢了,楚歌立刻去買了張電話卡,回到宿舍給楚葉打電話。
“喂,”電話一通,他小心翼翼地說了一個字,然後等待那邊隨時可能出現的風暴和雷霆。
“是楚歌嗎?謝謝你的生日禮物哦”楚葉的聲音清脆悅耳一如往常,看來心情還不錯。
“你……你不生氣吧?”楚歌再次確認。
“當然不生氣了,我爲什麼要生氣啊?”楚葉的聲音裡飽含着笑意。
“可是,我還沒吃蛋糕就跑了啊,還打翻了一張桌子。”楚歌堅持不懈。
“哎,沒事啦,你能夠來,我就已經很滿意了。”楚葉再度給他寬心。
“噓——那就好,那就好。”楚歌吐出一口長氣,忽然覺得沒話說,想了想,又道:“哦,對了,我明天要去北京。”
“去北京幹什麼?有車費嗎?要不要我幫你?”楚葉問。
楚歌道:“不用了,我有點事要去一下,具體情況回來再告訴你吧。”
“恩,好吧,”楚葉停頓了一下,又問:“這件事,還有誰知道?”
楚歌道:“目前就你一個人知道,唐詩那傢伙,這幾天人影都沒有,也沒辦法告訴他。”
電話那頭傳過來一陣悅耳如銀鈴的笑聲:“別告訴他了,這是我們兩個人的秘密哦。”
“呵呵,好吧。”楚歌無所謂地點點頭,掛斷了電話。
這天晚上,楚歌啥都沒幹,掏出了紅色的火系水晶和水系的藍色水晶,開始專心致志的吸收魔力,前幾天吸收的風系水晶讓他的感覺非常好,因爲水晶裡邊的魔法元素的數量遠大於卷軸,大概吸收一塊水晶就抵得上幾十個初級卷軸,而且,吸收到自己身體裡之後,完全可以控制使用魔法的量,要多少用多少,而不象用卷軸一樣,一次就是一個卷軸,必須用完才行,楚歌這是第一次有機會坐飛機,也是第一次有機會去京城,爲了避免一切一切的意外因素,他決定把水火這兩項魔法元素先吸收了再說。
無論如何,水箭和火球也是一般魔法書裡最基本的攻擊性魔法嘛,楚歌想,只會輔助魔法還是不行的,那充其量是個牧師,自己必須要學會攻擊敵人,纔有戰鬥力,纔是一個真正的魔法師。
可是這次的吸收遠沒有上次那麼順暢,不同的魔法元素,在身體里居然會有細微的排斥,楚歌體內充滿了很多風系元素,雖然使用過幾次風之敏捷,可是體內的元素還只損耗了不到十分之一,這些元素雖然給他的感覺不是很擁擠,卻分散在四肢百骸裡,現在,他一吸收火系元素,四肢百骸裡立刻就生出一股排斥力,想強行把進入的火系元素擠出去。
吸收魔法元素這種事情,很大程度上還是依靠一種很微妙的感覺,而不象普通做體力活,所以楚歌再怎麼有心把火系元素放進身體裡,也沒辦法用出力來,只能拼命的冥想冥想再冥想,他的想法很單純,既然冥想是解決問題的關鍵,那就直接冥想兩種元素融合就可以了,這也是他看了那麼多YY小說和所謂的氣功書籍之後得到的一點點心得。
人們常說火借風勢,風助火威,按道理說,這兩種元素是很好融合的,可是楚歌費了一個小時的工夫,想得頭腦發麻,還是屁用都沒有,萬般無奈之下,楚歌的懶惰天性又發揮了作用,把火水晶收起來,轉而鑽研水系水晶,這麼一來,結果又和剛纔一樣,短短一個小時,眨眼就過去了,一點收穫都沒有。
“天啦,怎麼會這樣呢?”楚歌哀嘆道:“尼古拉那個臭小子不是說每個人都可以同時修煉幾種魔法的嗎?難道是他自己太天才,就誤以爲別人也是天才?所以把異常情況當作普通情況了?”
如果每個人真的只能修煉一種魔法,那麼,難道我的身體正好就是風屬性的?楚歌憑着自己那點三腳貓的魔法理論水平,開始分析問題:我從小就不容易感冒,可是青春痘比大部分人都出得早,我的皮膚是油性的,三天兩頭牙齒疼,爸爸媽媽都說我容易上火,無論如何,我也該是火屬性的身體吧,爲什麼會是風屬性呢?看來,只有一個解釋,我的身體是無屬性的,可以接受任何屬性的魔法元素,可是有個前提,就是隻能接受一個屬性的元素,否則,就會產生某些類似”魔法元素排斥”的現象。
既然這樣,問題就簡單了,把風系魔法消耗乾淨,自然就可以注入火元素了,不過風元素是要用來幫助天工開物打比賽的,也是自己去北京唯一的憑藉,無論如何都不能廢掉,那怎麼辦呢?
楚歌想來想去想不到一個好主意,最後一咬牙:管他三七二十一,乾脆三種元素一起收,成不成也無所謂了,我就不信還能出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