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每至夜晚,燈光和霓虹開始甦醒的時候,D市的各大酒吧,都異常活躍着一個人影。
纖細的身材,簡單的牛仔褲馬丁靴,臉上帶着金色的蝴蝶面具,聲音如天籟般動聽。
像極了曾經的地下歌后An-Rose。
可是所有人都知道,地下歌后已經和華茂簽約了,是不可能在酒吧駐唱的,因爲地下歌后An-Rose是從平民之中脫穎而出,一舉成爲當下人人知曉的歌星,所以不論是平常小市民,或是公司高層,都對她有所瞭解。
人們紛紛在心裡暗歎,這一定是下一個地下歌后。
可是有一天,一個男子喝醉酒,硬要臺上唱歌的女子陪自己喝一杯,保安們紛紛攔住,慌亂之中有人把那女子的面具碰了下來。
所有人在看清那張臉的時候,紛紛吃驚。
那就是曾經的地下歌后,An-Rose!
於是照相機,手機,各種閃光燈在眼前炸開,人們只看到她低下頭,用手中的面具竭力擋住臉,在人羣中不斷想要出去,可是沒有人看到,她面具下得逞的一抹笑。
第二天娛樂新聞的頭條,便是那個身材窈窕的少女,用面具擋住一半臉,努力想要衝出人羣。幾個鮮明的大字跳躍在頂端:華茂簽約歌手私自去酒吧唱歌,到底是華茂私下允許,還是An私自冒着違約的風險接單?
內容則是猜測了是否是華茂給的錢不夠多,或者是華茂對於這個內定的兒媳婦太過縱容,亦或An對華茂有意見,所以出去接單,各家報紙,衆說紛紜,沒有人知道一個確切的答案。
林凜平也看到了報紙,他在餐桌上氣得捏緊了拳頭,她這分明就是故意的,她故意要讓華茂的名譽下降,不論是從哪方面來說,她都做到了。
還沒生完氣,電話響了起來,他壓下心中的火氣摁了接聽,“喂?”
“林董,安小姐今天自己遞上來了申請解約的信,她放在了……那個……”電話另一端的人顯然有些躊躇,似乎在思考到底要不要說。
林凜平本來就在氣頭上,“放在哪了?說話!”
“貼在了公司的門口上,說是爲了表示歉意……”
“啪”的一聲,林凜平掛斷了電話,整顆心臟氣得要爆炸一般。
他好不容易纔想辦法把林洛南關起來,怕他去壞事,現在倒好,他女朋友的招數更厲害,才僅僅一天的時間,她就把華茂搞得雞飛狗跳,還打着處處爲華茂的名號。
簡直要把他氣死。
他二話沒說,拿起衣架上的西裝匆匆出了門。
公司的會議室裡,各位董事已經齊聚。
“我建議解約,安小姐已經公開貼了道歉信,不出一個上午,所有媒體都會知道這件事情……”一個董事說道。
“我也同意張董的看法,”另一個董事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不管安小姐這樣做是出於什麼心理,若是華茂還堅持留下她,媒體的八卦一定會更加厲害,只會對華茂的名譽更加不利,代言人可以再找……”
“行了!”林凜平不耐煩的打斷,“解約就解約!都給我出去!”
林凜平眉目不耐的怒吼,誰也沒看到過他發這樣大的火,於是都沉默着,離開了會議室。
林凜平靜靜地坐在會議室裡,那麼多茶杯裡的水還是溫熱的,他大概是第一次沒有抑制住他內心的煩躁與怒氣。
想起早上的時候林洛南與他大吵一架,依舊是爲了安涼的事情。
心中愈發煩悶。
“你一直這樣自以爲是,爲了自己的利益把所有人都棄之不顧,不然你就一輩子都把我關在這個地方,只要有一天我出去,我就一定會告訴所有人你的所作所爲!”
他腦海中一遍一遍回放着林洛南早上與他爭吵時的話,心中愈發煩躁。
作者的話:寫了這麼久 涼城終於快要完結了……大概還有一天的文字量,所以決定剩下的明天再發,明天大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