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不管江紫墨是不是主觀性的同意,總之,她和她撿回來的漂亮小朋友,在這樣的一番接觸之後,算是開始了正式的非愛情同居關係。
本來想着要和一個異性同住一個屋檐下,而且還是跟自己很不熟的一個陌生人,她心裡是很不情願的。
但是後來一想,既然對方是個同性戀,又是個兩條腿都受了傷的倒黴蛋,行動不便語言不通,想來也沒有什麼危害性。
再加上這小朋友見面就軟軟的叫她一聲姐姐,樣子又乖又可愛,激的她母性大發,最後也就沒了那麼多的顧慮,敞開心胸接納了這麼一個男孩子作爲暫時的室友。
瑞士的治安的全世界少有的好,蘇黎世更被稱作爲最適合居住的城市之最,江紫墨想着本地□□的破案速度一定很快,所以也沒有關於太過長遠的後續麻煩的考慮。
小朋友被她安排住在客廳,也就是之前的那間客房,現在被打通之後併入客廳的那一部分。客廳本來面積就大,沙發攤開做了牀之後,倒是一點也不顯得緊逼。
她所住的主臥還有一個主人用的洗手間,所以分析起來,其實也沒有什麼生活方面的不便。
忙活了一整天,都沒有好好坐下來歇一會。江紫墨這會是真的累極了,洗完澡之後沒有洗頭,徑直滾到牀上就睡着了。
沒想到,這麼累居然還做起了夢。
那個她永遠也走不出的噩夢,無數的陰霾,濃黑的天地,火光熊熊的照亮了她的臉頰。睜開眼,滿臉都是縱橫的淚水。
等到終於可以思考的時候,她纔看了一眼牆上的鐘——不過凌晨三點一刻,還有兩個鐘頭纔會天亮。
這兩年裡,她幾乎每個月都會夢魘一到兩次,意識醒着身體卻醒不過來——十分清楚地感覺到有一雙手在扼着自己的喉嚨撕扯自己的身體,只是絲毫都叫不出也動彈不了,其實叫得出又能怎麼樣?房間裡不過只住着她一個。
冷冷清清,孤苦無依。
即使已經經歷了很多次,即使醫生告訴她這是因爲過去的經歷留在她心裡的陰影作祟,她只是精神壓力過大疲勞過度、神志已經清醒肌肉神經還未醒時纔會出現的現象,與鬼怪之說毫無關係,每每醒來她卻仍舊感到恐懼,仍舊會縮在被子裡幾乎一秒一秒地熬到天亮。
這樣的時候,她總是感到非常的害怕。
驚醒後她總是口乾舌燥,卻因爲懼怕外室的黑暗生生忍到天亮,她鎮定了片刻,側身去開牀頭的壁燈時意外看到一絲暖光從臥室的門縫瀉入,怔了怔才記起,外面有個小朋友也住進了這間公寓。
有旁人在自然不用再害怕,江紫墨立刻披上睡衣的外袍去廚房喝水,離開前又從櫥櫃裡拿了半瓶白蘭地和一瓶汽水。
回臥室時途徑客廳,正窩在沙發看電影的男孩馬上摘下耳機問:“我吵到你了?”
“沒有,你怎麼還沒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