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比王府更糟糕,城裡顯然是經過一番殘酷戰鬥的,到處都是屍體,有大鵠的士兵屍體,還有義軍的士兵屍體。
昨天夜裡發生的是大事,少有人入睡了,但街上卻有不少起早的人,不少穿得破破爛爛的人,自發在爲義軍清理這些屍體。
孟夏知道眼下的自己,必須得有個落腳的地方,而一時半刻也找不到落腳的地方,甚至連行情都沒摸清楚,乾脆混在清理屍體的人羣中。
對於屍體,孟夏還是十分懼怕,只是混在這羣自願的人羣中,是得到了義軍褒獎的,到了中午,還有義軍給大家發熱氣騰騰的粥和熱饅頭饅頭,孟夏知道大熱天的食物放不住,趁人不備把新發的兩個饅頭藏到小包袱裡,把昨天晚上剩的吃掉一個。
孟夏正喝着熱粥吃着剩饅頭,想着自己難不成真要跟着這羣人運幾天的屍體,忽聽到一陣震耳欲聾的敲鑼聲,然後有人扯着嗓門發佈義軍的通告,孟夏聽了個大概:午時在西街頭看處決重要人犯!
孟夏一看衆人激昂,都往那西街街頭涌去,她也不由自主地跟着往那裡跑。
到了那裡才知道是處決那些平日漁肉百姓的王公貴族,孟夏做夢也沒有想到,象這樣經動不動就打死她們下人的人也會被砍頭,聽着被押上來的,有太子、王爺、有這個官那個將的。
孟夏緊張地看着,雖然那個尋王不待見自己,但好歹是和自己拜過堂的男人,自己才嫁過給他一天,他就做了刀下鬼,那自己不就成了寡婦。
想到寡婦,孟夏嚇了一大跳,自己可不想十四歲當寡婦,她骨子裡沒有相府二小姐的知書達理、嫺良淑德,一想到寡婦,以後斷不再用二小姐的名諱了。
這樣想了,孟夏纔有勇氣繼續觀下去,只是看得眼睛痠疼,也沒看到那個尋王爺。
那還未被殺的,膽大點的哭天搶地,膽小的嚇得尿褲子;那已被殺的,人頭掉地,看不清表情,顆顆都血肉模糊,剛開始還弄些噱頭,什麼開鏜破肚、什麼五馬分屍…,但後面殺得沒了樂趣,全部都是一刀解決問題,四處都瀰漫着一股濃濃的血腥味道。
孟夏在相府,沒有少受那府的少爺、小姐們的刁難、責罵、處罰,和這些面呈菜色、穿得破破爛爛的人們一樣憎恨這些喝他們血吃他們肉的王公貴族,但看着這些似乎還見過一次或兩次的面孔在自己面前頭身分離、血濺五步,還是很受不了的,如果不是想打探有沒有那個不待見自己的尋王爺,孟夏怕在砍第一個人的時候就溜了。
西街頭的刑場終於在申時鳴鑼不殺了,孟夏沒看到那個尋王,鬆了口氣,總覺得自己名義上是尋王妃,城裡顯然不是久留之地,應該早些出城去纔是正理。
孟夏隱隱記得自己的家在長州,一個叫孟家寨的地方,不過那時候她太小,和父母如何逃難到的都城,都經了哪些個地方,完全記不清楚了,同意代二小姐嫁時,相爺是把那張賣身契退給她的,有了這張賣身契,她回家,自然是再合適不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