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末日荒原

5 末日荒原

太陽從地平線升起,陽光驅散了黑夜。

一輛破舊的卡車駛入了廢棄的紐約城,在一棟巴洛克風格的別墅院子外停了下來。一老一少兩個人從車上跳下,捂着鼻子走進了院子裡。

「喂,兄弟你還活着嗎?」年輕人雙手攏着嘴朝院子裡大喊。

回聲從不同的方向傳來,但是沒有人回答。一羣烏鴉被喊聲驚起,撲扇着翅膀飛上天空,但並不願遠去,只是在頭頂盤旋。

「我的天啊,庫克大叔,這情景真是令人毛骨悚然,昨晚至少有一百喪屍死在這裡!」年輕人喊道。

老頭望着滿院子的殘骸,他腦海中能想象出昨晚激烈的戰況。喪屍層層疊疊躺在院子裡,將齊腰高的雜草都壓倒了,斷掉的大腿和手臂拋得到處都是,腸子和其他分辨不清的器官灑在各個角落,渾濁的組織液發出噁心的氣味,一大羣綠毛蒼蠅「嗡嗡嗡……」趴在上面貪婪地吸食着。

喪屍懼怕陽光,這些死掉的也不例外,在陽光下它們的屍體迅速分解揮發。令人作嘔的氣味瀰漫着整條街。

老頭擡頭看到屋頂上躺着的幾隻喪屍,說:「主戰場在那上面,我們上去看看。」

兩人爬上了房頂,上面躺着四隻喪屍和一個女人的屍體,槍支和彈殼在屋頂上丟得到處都是。

「這幾隻可是大傢伙,比下面那些強壯得多,看來都進化了不少次。特別是這個傢伙,長出了兩個腦袋,看樣子其中一個被槍打爆了,另一個被刀給刺穿。」老頭蹲下來檢查着幾個喪屍,他敲了敲那隻紅色喪屍手臂上的骨質刀鋒,「吉姆你看看,它的兩隻手臂都進化成了刀鋒,比牙齒都要堅硬。」

吉姆走到女人的屍體旁,說道:「這個女人是那傢伙的夥伴嗎?死得真是可憐,被喪屍啃得血肉模糊。」

老頭走過來仔細瞧了瞧,搖頭說:「我看她不是被喪屍咬死的,倒像是中毒死的。」

吉姆撿起地上的彈殼和槍,一把老式步槍、一把大口徑霰彈槍,他吃驚地喊道:「這把是M1891/30莫辛-納甘步槍,用的50口徑子彈,這個是溫徹斯特1887,哦天哪,那傢伙就是用這些老古董打趴了這麼多喪屍嗎?簡直太強了!」

「還有這個,這東西可是高科技,看樣子比溫博利公司的貨更先進,拿回去能賣個好價錢。」老頭拋給吉姆一把新式衝鋒槍。

吉姆接過槍仔細打量了一番,點頭說:「確實是更先進的槍,肯定是哪個大集團研究出來得高級產品。兩把老古董和一把這樣先進的衝鋒槍,我越來越好奇,昨晚究竟是哪個傢伙在這裡大開殺戒!」

「小夥子,好奇心會害死人的,那個傢伙的實力驚人,看樣子他已經逃走了,我們如果遇見他,最好還是繞道走。過來幫我把這傢伙的兩隻胳膊割下來,這東西拿回去也能賣點酒錢。」老頭拔出刀費力地切割着那隻紅色喪屍的手臂。

……

三天之後,在紐約城外的荒原上,狂風怒號黃沙飛舞。正午的太陽毒辣地炙烤着大地,地表的空氣都彷彿被烤沸騰了,四周的景物扭曲模糊,就像置身於大火爐。地球的臭氧層已經被核爆炸完全破壞,紫外線毫不留情地傾瀉在地表,如果是舊時代嬌嫩的人類和動物,現在早就死在這可怕的光線所引起的癌變下了,可是在這個時代,生命脆弱又頑強,他們極力變異着、進化着,以便適應這極端的環境,雖然很多變異根本談不上成功,甚至讓他們看起來醜陋萬分,但至少,來自星空的紫外線和地表微弱的放射線輻射,已經不再對他們構成威脅。

在光禿禿的荒原上,突兀地聳立着一塊高大的岩石,深褐色的花崗岩表面早已風化開裂,留下時間的刻痕,幾隻禿鷲在上方盤旋。

在岩石頂上坐着一個黑衣人,他戴着一定破爛的黃色牛仔圓帽,身上的黑色風衣沾滿了塵土,背上揹着一把叫不上名字的破步槍,右手提着一把巨大的左輪,左手拿着一本破爛發黃的本子。他的腳下踩着一隻腐狼的頭,正在「嗷嗷」叫喚,做最後的掙扎,但看起來已經時日無多。

黑衣人正聚精會神讀着手上的本子,那應該是某個人的日記,上面是這樣記載的:「

……

2020年,美俄之間因烏克蘭問題陷入外交僵局,兩國關係降至冰點,全球形勢也因此如同一張緊繃的弦,似乎大戰就要一觸即發。但誰也沒想到的是,全球的核彈頭幾乎在同一時間爆炸了,沒有人知道原因,也沒有人會去調查原因,因爲巨大的蘑菇雲在地球各個地方升起,恐怖的衝擊波和輻射摧毀了所有建築和生命,人類璀璨的文明瞬間化爲烏有,曾經讓無數人關注的國際爭端、種族鬥爭、經濟鬥爭、領土糾紛,在這地獄一般的廢墟景象裡,看起來如同小孩子過家家一樣幼稚……

核爆炸讓地球上六十多億人喪生,倖存者散佈在各處,已無法統計。總共一萬多枚核彈頭的爆炸,讓地球在軌道上翻了幾個滾,南北磁極完全顛倒了過來。同時,大陸板塊發生了巨大的位移,亞歐大陸幾乎完全沉沒,只有喜馬拉雅山脈依然矗立在海面以上,珠穆朗瑪峰仍然是地球最高峰,被稱作世界之巔,這是大地上最後一片淨土,超級DOOM病毒都難以在那樣的海拔存活,於是亞洲的倖存者全部遷徙到山脈腳下。而太平洋板塊從海底崛起,形成一片新的大陸,將澳洲和南北美洲連接到一起……

核爆後的地球,環境極端惡劣,輻射雲升到平流層,將地球完全包裹住,放射性污染已無處不在,它們隨着雨水擴散到所有地方,進入河流、土壤、地下,倖存的人類和動物不可避免地開始癌變,長出腫瘤一般醜陋的變異組織,抗不過去的,就早早死掉了。然而,死亡也不是他們最終的解脫,因爲『D病毒』也在這時候散播開來,它們感染死去的屍體,將它們變成活死人……

這個時代,倖存者稱它爲『末世』,不知是因爲核輻射還是病毒的影響,生物的基因似乎擺脫了上帝的限制,就像脫繮野馬一樣,開始以比從前快上萬倍的速度發生變異,它們大部分變成了怪物,只有少數人進化出了強大的能力,他們建立軍隊勢力,他們使人類在荒原上重新獲得了立足之地,但他們不是守護者,他們已經不把我們這些普通人當做同類……

我的記載似乎要到此爲止了,喪屍已經包圍了我們的營地。歷史不會給人類正確的評判,因爲人類已經沒有了歷史。我已經活得夠久夠累了,如果有人看到我的這本日記,希望能給你帶來啓示。

2031年3月12日,費爾蒙·D·拉斐爾德!」

黑衣人長嘆一口氣將日記放進了口袋,他撥開帽子看了看頭頂的太陽,然後低下頭木然地注視着腳下那頭腐狼,它已經不太動彈了。黑衣人用皮靴踢了踢它的頭,說道:「嘿,我說狼,算了,我還是叫你沃爾夫吧,你也像我一樣獨自在這荒原上游蕩嗎?你有同伴嗎?」

腐狼的掙扎越來越弱,呼吸幾不可聞。

黑衣人搖了搖頭,「沃爾夫,偷襲我,真的是一個愚蠢的決定,你用生命的代價換來了這個教訓,希望其他的傢伙們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

黑衣人跳下岩石,向遠方走去。那是東方,是他的故鄉,在他身後,紐約城的高樓大廈與他做最後的告別,漸行漸遠。

獨自行走在荒原上的黑衣人,正是之前從紐約闖出來的雷蒙。那夜的大戰中,他殺死了一百零八隻普通喪屍和七隻進化喪屍,大部分是死在那棟古典別墅裡,還有一些在他逃出來的路上,可以說是九死一生,他幾乎是從地獄硬生生殺回了人間。

但是那些和喪屍大戰的驚險場面,並沒有在他腦海中多停留哪怕一秒,他始終難以忘懷的,是醒過來時映入眼中的,瑪麗那具殘缺的身體。

雷蒙隱約能猜到在他昏迷的那段時間,究竟發生了什麼。這種情況,在他之前餓暈在荒原上的時候,已經發生過了一次,那一次之後,他進化出了三種能力。

「那不是我的本意,我討厭那樣,那只是求生的本能!」在此之前,雷蒙一直是這樣安慰自己的,但這樣並不能讓他釋懷,「如果人類的本能是這樣,那與野獸有何分別?我是人,我不想做野獸!」

雷蒙茫然地在荒原上行走,直到前面出現了一條路。廢棄的道路在荒原上有很多,但這條有些不同,它上面有卡車傾軋過的痕跡,時間就在不久之前。雷蒙決定跟着這痕跡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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