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夜裡,他做了一個夢,他夢見自己居住在一座低矮的平房,房門前有一顆歪脖子樹。佝僂的老人和隔壁家的少女和他作伴,偶爾,少女會從那顆歪脖子樹爬上來,然後順着樹枝跳進他的窗戶。
老東西就算看見了,也不會說什麼。
他知道,花小扇之所以爬那棵樹是因爲習慣。再更小的時候,兩個孩子總是喜歡坐在這棵樹上玩兒,似乎對於花小扇來說,這顆歪脖子樹纔是自己家的正門。
不過,就算如此,老東西還是提醒花小扇小心一些,不要摔着。
屋內的男孩兒正在做功課,他認真而且努力。
養父老東西是個窮鬼,而且好酒,所以日子過得很不寬裕,但是好在還能填飽肚子。
老東西並非一無是處,恰恰相反,他懂很多東西。
首先,他很能打。
十里街口的混子,但凡看到老東西沒有不嚇得哆嗦的。這些混子早都被揍怕了,但凡敢在老東西面前爲非作歹的,都給揍了個媽都不認識。
其次,他寫得一手好字。
前兩年有個商人見了老東西隨手的墨法,頓時驚爲天人,出高價要收他的字畫。
但是,老東西卻不賣。
這讓一個星期都沒吃上肉的孩童很不滿意,於是向他提出抗議。
“你怎麼這麼蠢?就隨手寫幾個字兒,就能賣大錢,這比你開彩票站有搞頭。只要有了錢,我們就能住上好房子,頓頓都吃肉。”
老東西笑呵呵道:“我不蠢,是你蠢。”
孩童板着臉道:“爲什麼是我蠢?”
老東西道:“你想一想,你爲什麼覺得肉好吃?”
孩童道:“別東拉西扯的,肉本來就好吃,難道還有個爲什麼?”
老東西指了指他的心口,道:“肉好吃是因爲你吃不到,你吃不到它纔好吃,等你頓頓都吃上了肉,它就不好吃了。塵世間的事情就是如此,你追求但是卻無法得到的東西,是最美好的。所以,任何時候人要學會節制。賺錢固然好,但是沒有駕馭物慾的意志,那你最終什麼也得不到。一個星期吃一次肉,那樣的肉纔是最好吃的肉,爲什麼你放着最好吃的肉不吃,非要去吃那味同嚼蠟的肉呢?”
老東西的話很有道理,但是道理歸道理,生活卻又是另外一回事兒。
於是,孩童倒在地上,撒起潑來。
“我要吃肉,我就要吃肉!我不管,我一定要吃肉。”
老東西被他弄得沒有辦法,終於拗不過他,只能嘆氣道:“好吧,我這就給你買肉去。”
說着,老頭慈愛地摸了摸他的腦袋,然後出門買肉去了。
和老東西在一起的日子雖然算不上大富大貴,但是好歹一週還能吃上一次肉。又過了幾年,有一位美麗可愛的少女成了他的女朋友,正是花小扇。
或許,這樣的日子就要這麼一直延續下去纔好。
那時候的他並不明白,將來,他要面對的可能是無比漫長的人生。如果不會節制,人是無法在長久的歲月中保持自我的。就如同今日的一條靜鷹司一樣,逐漸失去活着的感覺,對一切都充滿倦怠。
沒多久,花小扇轉了學,之後的十來年都沒與他再見過。
沒說過分手,但是再見的時候已經是普通朋友。
當然,最重要的是,老東西死了。
老東西死的時候他才十六歲,變賣了家裡所有的東西,去給他安排後事,還欠了一筆債。
於是,他開始過上自己養育自己的生活。
幸運的是,他的身子骨還算健壯。在工地上打打零工,送幾分外賣,勉強還能付得起學費,也能養活自己。
上了大學之後,又兼職一些文案工作,還清欠款之後,自己還有一筆小小的積蓄。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地好起來,直到遇上了那場浩劫,仗着生物能結晶買賣,他一夜暴富。
雖然已經有了很多錢,但是他並沒有過上紙醉金迷的日子,節制和普通的生活已經滲入他的骨髓,制約着驕奢淫逸。
不過不管怎麼說,他的確有了一個好的開始。有了喜歡的人,有了很多很多的朋友,有了自己的圈子和人脈。
直到某日,他發現自己是個克隆人。
他站在雨中,手持着刀刃,但是最終沒有揮向面前那個人的脖子。
直到此刻,初生賀蘭才明白,這也不是自己的記憶,而是初生演替的。
於是,他開始變得憤恨起來。
爲什麼,爲什麼同樣的是克隆人,初生演替生來就被初生正和周莉莉愛着。而自己,卻要遭受所有人的唾棄。
爲什麼他發現自己的身世,有那麼多人來替他打抱不平,安慰他,而自己只能一個人與病毒和喪屍爲伍。
就在這個時候,艾克曼走了進來,將手機遞給了他,道:“接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