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夢中,楊演替結識了一個女子。
天賜她火紅的長髮和明豔的瞳孔,一如她熱情而勇敢的心靈,寡毒的談吐之下卻有着完全不相稱的高潔的靈魂。聖人爲她鑄劍,兩代帝王爲她傾倒,赤色的晚霞是上帝爲她創造的專屬,用來謳歌她兩百多萬年的漫長人生。
他們在昏黃的路燈下宿醉,在酷熱的沙哈拉殺敵,在荒島上求生,相知,然後相戀。
樹葉在晚風中不斷搖曳,戳弄着他的鼻子,打了個噴氣後他慢慢醒來。支撐着樹枝坐起,藉着明亮的霞光,他開始繼續閱讀手中那本陳舊的《日月星辰大史詩》。
這是一本小說,至少楊演替自己是這樣認爲的。
因爲這個本子上記載的事情實在是太匪夷所思,根本不可能是現實生活中發生的事情。
不過故事沒有結尾,在故事的而結尾是一張白紙,上面什麼也沒有寫。
楊演替長長的出了一口氣,然後發出奇怪的懷疑:這些真的是夢嗎?爲什麼老是覺得書中的人就是自己,爲什麼老是覺得書中的那些人都是那麼熟悉,這一切都不過是夢境?
又或者現在自己纔是身在夢中吧!
十年前,這顆大樹在一夜之間拔地而起,科學也無法給出合理的解釋,很多人說這是通往天堂的階梯,是上帝給予人們的恩賜;也就是十年前,楊演替被發現在哈瓦那的一座公寓門口,醒來後什麼也不記得,身邊只留下了這麼一本《日月星辰大史詩》,市醫院裡的江湖郎中說是大在樹木拔地而起的時候腦受到了重擊,應該是短暫性失憶,應該過些日子就好。可是這日子一過就是十年,他仍然是什麼也不記得。所以現在居然開始懷疑這本書上記載的是不是真有其是,到底是他看到這顆大樹所以突發奇想寫了這本小說,還是因爲有這麼一段故事所以誕生了這顆大樹。
西天的殷紅漸漸暗淡下去,正當他在沉思的時候,一陣熟悉的歌聲從那即將散去的晚霞飄然而至。就好像她的耳語,親切溫柔,將沉睡在心中某樣東西突然喚醒:
allatonce...
ihaditall
butitdoesn’tmeananything
nowthatyou’regone
~~~~~~
ratherbeapoorwomanlivingonthestreet,
nofoodtoeat,
causeidon‘twantnobodyifihavetocry.
causeit‘sover
~~~~~~
在這一千多米的高空,是誰在高唱?
記憶早已死去,可是情感卻深埋在記憶的屍骸,發生了什麼事兒記不得了,可是事情發生時的感受依舊存在在靈魂的某處,等待着這十年未聞的歌聲,將之喚醒。
“《doesn‘tmeananything》!”
“我知道,這是我唯一還記得的。”
然後眼淚止不住的流了下來,其實他自己也不知道爲什麼要哭,只是覺得被一種堅強和強烈的感情所感染了。其實,很多時候人哭並不能說明什麼,不一定是傷心,也不一定是高興,只不過是一種情感的宣泄和自我緬懷的需要。
這些年來他早就什麼也不記得了,只有一種堅強和執着的感情一直保留在自己心中,這種感情支持着他度過了這些年所有的困難。但是他知道,這種感情不是屬於自己的,它屬於那個唱《doesn‘tmeananything》的女子,只有這個女子一定是真實存在的,只有這個,他敢充分的肯定。
那麼她現在在哪裡?
心情漸漸平復,他又重新坐了下來,也許是壯美的晚霞太過煽情吧?他如是想到,然後伸手擦乾臉上的眼淚。
塵世間總是有太多的事情無法解釋,無法預料。一如頭頂漸漸來臨的星空,一如腳下這顆忽而出現的大樹,一如生死,一如離合。
故事到了這裡,他的心情漸漸輕快起來。微熱的夜風如同戀人的吐息,大樹的枝葉在他臉上輕撫,像是以沉默表達着某種溫柔的寬慰。
手中的筆記厚實而且沉重,於是,他再次突發奇想,竟然這本小說沒有結局那就由自己來結尾吧!
他在筆記本上這樣寫道:
“那一年發生了很多大事兒,比如戰爭停止,哈爾威森伏法,一顆高兩千米的巨樹拔地而起。不過這一切和楊演替都沒有任何關係。現在楊演替三十七歲,由於不知名的原因以前的事情都不記得了,也不知道什麼原因,精通各個國家的語言,現在在一家翻譯社工作。他與一個叫做花小散的女人結了婚,有一個四歲的女兒,他非常幸福。————全書完。”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