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算時間,大概是五年多前,秋冬季節。
那時程赫去京城打工已經有兩年,當然,年齡還很輕。
他剛剛去京城時,是奔着一個老鄉去的,但是去了幾個月才知道,原來老鄉陷入了傳銷組織。
老鄉將他手頭的最後一點錢騙去後,就消失了蹤影。那是程赫人生裡最黑暗的一段時間。
家沒了,來到京城舉目無親,身上又沒錢,學歷也不高,只有高中程度,找不到好工作。
他幾乎什麼都幹過,從不嫌棄髒活累活,當然,只要一有機會,他都會拼命的努力向上爬。
兩年後,他在某個小公司任銷售職位。銷售的職位薪資不高,一切都看提成說話。
某個週末的晚上九點多鐘,他和一幫同事們剛發了工資,去外面聚了個餐,然後走回公司。
半路上,要經過一條有些偏僻的黑不隆咚的巷子,他們一邊高聲吹牛一邊走着,倒還挺熱鬧。
程赫走在後面,注意到腳下有個影子,總是那麼跟着自己這一幫人,不近也不遠。
偶爾一回頭間,看到身後兩三米開外,跟着一個單獨走着的女孩子。
可能是巷子很黑暗,女孩子的神色透着害怕。
程赫想,這女孩子可能是怕這巷子不安全,而自己和這夥人穿着廠裡發的制服,顯然是正經人,相對來說還算安全,所以她便跟在了隊伍後面。
這麼想着,他就稍微放慢了一兩步,把他們之間的距離稍微拉近了些。
前面有個拐彎,他們回廠就走這條路,很快就要到了。
已經有人快要開始拐彎了,程赫回頭一看,跟着的女孩子眉頭皺了起來,顯得有些着急。
程赫便猜想,想必這女孩子還要直着走吧。但是前面還是黑不隆咚的,等自己和同事們都拐彎走了後,她就要一個人繼續走了。
於是程赫大喊一聲:“這麼早回去幹什麼,走,去那邊看看,那邊好熱鬧的樣子。”
剛剛發了工資的人們,情緒還是比較高的,聽程赫這一喊,就都繼續直着走去。
走完這條黑不隆咚的巷子,前面是個熱鬧的夜市街,幾乎是燈火通明,有夜宵場所,也有很多店面還在亮着燈經營着。
走到燈火通明的地方後,跟在後面的女孩子便大步向前走去,到了某個小超市的門口,開了門走進去。
打開門後,那女孩子又朝這邊一行人望了過來,衝着這邊笑了一下。
當然,程赫的這夥同事們都沒有覺察到這件事情,此時沒有誰望向了那女孩子,也不知道她對着這邊笑了一下。
但是程赫卻看到了。
不知道爲什麼,那樣的一笑突然讓他的心頭顫了一下。
他永遠都忘不掉,那天她穿着一身呢料的粉色連衣裙,身材苗條,一頭又黑又直的長髮,被秋風吹得有些凌亂,讓她顯得那樣明豔照人。
從那以後,程赫經常到這間超市的門口坐一坐,玩一下。超市的門口有讓人歇腳的椅子,或者吃點小東西什麼的。
程赫也很少買東西,因爲他不想花錢。而窮成狗的他,也很難鼓起勇氣向人搭訕。
不過,在那期間,他也幫她解決過幾次小麻煩。
她是在那間小超市上班的,超市一直營業到晚上12點。太晚的時候,又看到店裡只有她一個人,偶爾就會有些人想要調戲她什麼的。
程赫這時候就跑進店裡去,裝模作樣的想要買點東西,在那裡翻翻揀揀的就是不走,想出聲調戲的人也就只得離開。
不過,他們之間依舊沒有什麼交流,他甚至連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只是突然有一次,他在店外面坐着的時候,天突然下起雨來,那個漂亮女孩子就撐起了一把巨傘,夏天防太陽的那種,支在外面的椅子旁邊。
當時程赫的心跳得很快,他感到嗓子有些發澀,醞釀了好幾句搭訕的開場白,但是都沒有敢說出口。
他就那麼眼睜睜的看着她的身影又走進了店裡。
再後來,等他又發工資的時候,終於在店裡消費了一次,他們纔有了第一次交流,而女孩子還對他笑了一下。
慢慢的,他們由相視一笑,到有了些話題,而時間也到了快要過年的時候。
程赫記得很清楚,那年大年初四是情人節,他沒有回去過年,而公司有年假,是不用上班的。無所事事的他就在外面四處浪蕩着。
外來人口最多的大都市,過年卻是那樣的冷清,彷彿整個城都空了一般,馬路都寬了很多。這是程赫一個人在外面過的第三個年。
因爲是過年,程赫給自己多留了些開支的錢,打算吃點好的,四處去逛逛。但是大年初四的,開着的店並不是很多。
反正也不要緊,他只是爲了打發時間而已。
後來不知怎地,他居然撞見了女孩子也一個人在街上走着。
大過年的,她一個人走在街上,怎麼看都有些孤單,於是程赫主動跟人打了招呼。那時候快到晚飯時間了,天又黑得快,他開玩笑似的邀請了女孩子吃個晚飯。
說真的,過年一個人吃飯太孤單了,又是在外面。
沒想到女孩子居然答應了,他們便一起去找營業的餐廳。這還是程赫第一次約女孩子吃飯,當時有點飄飄然。
以至於後面遇到一個賣花的小女孩,向他推銷玫瑰花時,他還很應景的買了一枝,說道:“這花沒有別的意思,純粹就是應個節,你收着吧。”
他哪敢向別人表白啊。
當時不管年齡大小,走過路過的情侶們,幾乎手裡都拿着花,對對都是甜蜜微笑。
女孩子倒是大大方方的收下了,也沒有嬌羞什麼的。可能是聽到他說沒別的意思,就收得沒有心理負擔吧。
後來他們就一起吃了飯,還點了酒。喝着喝着,話就多了起來。
程赫問:“你怎麼也不回家過年啊?”
“我沒有家人。”女孩子一臉平靜的回答。
當時程赫心裡就想着,咱們的情況一樣啊,真是太般配了。
大年在外面過,又都是孤單的一個人,湊在一桌的兩個人心情肯定也好不到哪裡去,酒就喝得多了些。
那時候程赫的酒量並不行,反正直到第二天醒來的時候,發現牀上有個姑娘,還沒穿衣服。
當時他整個人都懵了,昨晚是怎麼回來的?
說到底,當時他也只是個二十歲的小夥子,經歷不多,當時有點慌。醒來後的女孩子則更慌。
反正一來二去,兩個人就乾脆睡在一起了。
兩個毫無生活經驗的人,傻不拉幾的樂呵着,女孩子懷孕五個月時,都不知道懷孕了,還以爲是長胖了,還嚷嚷着要減肥!
反正,就這麼稀裡糊塗的,程赫有了個家。
孤單一個人那麼久,他終於有了個家,終於不用一個人過了。程赫很珍惜這份幸福。他覺得,這一定是在他受了那麼多苦後,老天爺給他的補償。
手忙腳亂的照顧着孕婦,又笨手笨腳的當了爸,程赫第一次抱着那個小小的孩子時,不知怎麼地就哭了。他的世界,不再只有他自己一個人了。
他有了一個家,真正的家。
總的來說,那真是一段甜蜜而又幸福的日子,看着孩子一天一天的長大着,他也開始對未來打算着。
他計劃着開一間餐廳,或者酒店,以前打工洗盤子時,他跟着學過廚,做菜很不錯,他有這個信心。孩子媽也很支持他。
當然,前提是要攢一些錢來。
有些迷信的人們常常說,生孩子時,孩子會給父母帶來一些財運,不知道是不是這樣,反正那兩年,程赫的財運似乎不錯,銷售提成拿得很可觀,他覺得離自己的計劃不是很遠了,餐廳已經看到一半了。
然而萬萬沒有想到,突然有一天,孩子媽就這麼離開,連一封信、一張紙條都沒有留下來。
以前,她曾經說過,她沒有家人,所以,他也很少去問這方面的事情。因爲他自己也不喜歡別人問他。所以她走了後,他甚至都不知道要去哪裡找她。
但他對她是付出了全部的心意的。
他沒了家,一個人孤零零的生活了那麼久,總算有了個填補空虛的人陪着,他真的是拿命在愛這個人。
可是一切都沒有了,像是沒有存在過一般。
他帶着孩子在京城等了兩年,四處找她,但她就像從來沒有存在在這個世上一般。
找不到,也等不到,他帶着心心回來了桃花村,一切從頭開始。
到現在才知道,她當時離開自己時,竟然是因爲她得了病,不想拖累自己。
程赫一個人在院牆邊上坐了很久,這些他曾刻意想忘記的事情,卻那樣清晰的浮現在腦海裡。
他要去把她接回來,無論她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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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心心在屋裡玩了一會兒,見爸爸還沒有回來,突然像是有點感應到什麼一般,她抱着她的熊貓玩具走了出去。
看到坐在院子外面的爸爸,她愣了愣神,有點怯怯的叫道:“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