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軼回到別墅,車還停在前面,等着電動閘門開啓,院門口一隻小黃狗已經早早地跑到那兒,興奮地蹦來跳去,尾巴搖着,歡迎楊軼的回來。
包子繼承了它祖先的優良傳統,這個敏銳的聽覺和嗅覺可不是白給的。
“粑粑!”這個時候,週末沒有去幼兒園的曦曦才姍姍地出現在了別墅的窗口,她看到了爸爸的車,高興地叫了一聲,“麻麻,真的是粑粑回來了!”
她剛纔還對包子的判斷將信將疑呢!
一會兒,楊軼將車停好,從車上下來,小姑娘已經迫不及待地投入了爸爸的懷抱。
楊軼要蹲下來抱曦曦,包子就在旁邊拼命搖着尾巴,前後左右地跳着,試圖吸引兩個主人的注意力:“看我,快看我,我來歡迎你了!”
楊軼心裡一樂,右手伸出去,在包子腦袋上撓了撓,小奶狗都歡快地吐出了舌頭、眯上了眼睛。
“你回來了?事情辦得怎麼樣?”墨菲也從屋子裡走了出來,手上輕輕撫摸着還沒有特別突出的孕肚,溫柔地看着楊軼,笑着問道。
“還行,不過有別的事情,待會再跟你商量。”楊軼抱着曦曦站起來,伸手去攬着墨菲的腰,一起走回房子裡。
“粑粑,是包子先發現的,它跑得超級快!”曦曦摟着爸爸的脖子,迫不及待地告訴爸爸自己的發現。
似乎是聽到了自己的名字,包子在地上又興奮地跳了跳,可惜,它終究太小,小短腿跳起來也夠不着楊軼的膝蓋,更別說被大主人抱起來的小主人。
“爸爸知道啊!因爲狗的聽覺是人的十六倍,而嗅覺也比人高出四十多倍,也就是耳朵和鼻子比人更好使!”楊軼給女兒科普着,“所以它可以比曦曦更早地發現爸爸回來了。”
曦曦恍然大悟,她說道:“粑粑,那小乖、小灰還有哆哆是不是耳朵和鼻子不好呀?它們都不知道粑粑回來的。”
楊軼轉頭看了一眼貓窩那邊,貓爬架上就只有哆哆一隻貓在趴着,其他兩隻不知道又到哪裡皮了。不過也不用擔心,去勢後的小乖和小灰比較戀家,基本上只會在別墅範圍內玩耍。
“貓啊,貓的情況不一樣。”楊軼有些苦笑着說道,“貓的耳朵和鼻子雖然比不上狗的,但它們還是比我們人類厲害,只是……它們的性格比較高冷,想和你玩了,它就回來找你玩,不想和你玩了,它看都不看你一眼。”
“爸爸打個比方!假如包子發現爸爸回來了,它會這樣想。”楊軼把曦曦放下來,然後用奇怪的聲調叫道,“哇,你回來了,你回來了!哈哈哈,哈哈哈,我好高興你回來了,你回來跟我玩,我好高興!”
楊軼極力地還原了包子的內心OS,還用上了表情模仿,瞧他睜着大眼、抖着眉頭,一股興奮若狂的樣子,別說曦曦,墨菲都忍不住噗嗤一聲笑了起來。
曦曦咯咯地笑着,說道:“包子不會說話的,粑粑你怪怪的!”
“但,你知道小乖它們是怎麼想的嗎?”楊軼恢復了正常的語氣,伸出一根手指頭停止了前面對包子的模仿,問道。
“不知道。”曦曦眉開眼笑地說道。
墨菲找了個沙發坐下來,她剛纔笑得不行,擔心待會還會笑到腳軟。
只見楊軼擺出了一副高冷的模樣,用上了奇怪的聲調,說道:“回來了啊……嗯,知道了……我不care……有事別找我,我還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楊軼揮着手,好像趕蒼蠅一樣,然後一臉嫌棄地,一步一步地踱開,活脫脫得就像一隻瞥了你一眼就走開的貓一樣。
可以說很形象了!
墨菲笑得前俯後仰,都直接趴到了沙發上。
曦曦也是在一邊樂不開交,她還跟着爸爸學他那奇怪的貓步,覺得跟跳舞一樣,好玩極了。
倒是包子不知道自己主人們在調侃着自己和那三隻貓祖宗,它以爲曦曦在跟它玩耍,興奮地在曦曦腳邊跑來跑去,一點也不知道疲倦。
……
晚餐過後,楊軼和墨菲,還有曦曦、包子在別墅區的湖邊綠道上悠閒地散步,曦曦跟包子走到了前面,小姑娘嘰嘰喳喳地不知道在跟包子說什麼,說得正起勁兒。
楊軼則是跟墨菲聊起了今天下午發生的事情。
“杜導說,我的形象和氣質都比較適合這個角色,說白了,就是夠酷!”楊軼哭笑不得地跟墨菲說道。
“所以你是自己不想演魯迪,還是不想曦曦去演王小麥。”墨菲懷孕之後,整個人變得耐心許多,她完整地聽完楊軼的敘述,再慢慢地問道。
楊軼微微皺了皺眉頭,說道:“都有吧,我不太希望曦曦過早地接觸娛樂圈,娛樂圈的環境比較複雜,我怕她受委屈。”
墨菲卻好像前言不搭後語地說起了自己的經歷:“我很小的時候,就跟我母親學習音樂,然後六歲的時候,因爲那個時候我們家還住在大城市裡,有幸登上米國當時一個比較有影響力的兒童節目,演唱歌劇,後來連續被邀請參加了一些節目……”
接着墨菲說的是她長大一些之後回到港城當練習生,然後在母親朋友推動下出道的故事。
“雖然我受到母親的影響比較大,也是過早地踏入了這個圈子,但我覺得這條路我走得並沒有錯,我喜歡音樂,所以堅持地走了下來。”墨菲似乎有些感慨地說道,“然後我有時候會想,如果不是母親當時早早地給我打好底子,並且利用她的人脈關係爲我鋪了一條道路,我還會踏入這個行當嗎?”
“我覺得這個答案是肯定的,因爲我喜歡。但如果沒有早期的那些資源,我沒有辦法這麼順利,相比其他練習生更加順利地走到現在這一步!或許,我需要經歷更多的挫折,需要放棄更多東西,才能實現自己的夢想。或許也因爲不願意放棄,從而碌碌無爲,夢想遙不可及……”
“現實其實是很殘酷的,儘管你和我都想極力地保護曦曦。”墨菲輕輕地說道,“但有時候,過分的保護並不是好事。”
“當然,在你我都有能力的時候,肯定不能讓曦曦受到傷害,可是,我們可以說爲了保護曦曦,也不讓她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嗎?就好像我父親如果爲了保護我,是否可以說不讓我去唱歌,不讓我走入這個娛樂圈呢?”墨菲問道。
“你是說曦曦喜歡演戲?”楊軼有些驚訝地問道。
“我不知道,或許是,因爲她平時都很喜歡錶演節目,也喜歡參加之前幼兒園那個表演,演得醜小鴨可好了!也或許不是,小孩子做事情三分熱度,我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喜歡演戲。”墨菲沒有給出一個準確的答案。
“但是,不試過,怎麼會知道她喜不喜歡,怎麼會知道她在這方面是否有天賦?”墨菲說道。
有一大羣人噴杜媛蕾,又有一大羣人拿着棄坑來逼我寫你們想要的劇情。首先,杜媛蕾做的沒錯,她作爲導演,勸說適合的演員來演戲本身就沒錯,你說你不喜歡,但我覺得你有潛力,作爲朋友,我想幫你,作爲導演,我想挖掘潛力新人,有什麼問題?別說什麼楊軼是編劇、是老闆就不能演戲了,馬雲還去演功守道了呢!誰知道有沒有一個膽大包天的導演在慫恿?當然,馬雲演得好不好另說。然後是故事的劇情,想要讓曦曦繼續有着不錯的戲份,就要讓她和爸爸媽媽的發展有着相同的步調。並不是曦曦去演戲了,就會變得不再是那個單純天真可愛的小姑娘,她去演戲,在父母的保護之下,完全不用受到其他的影響,從而可以開開心心地體驗角色扮演的好玩。同樣,小寒寫也只會寫這些趣事,而不是水電影的劇情。另外,誰跟你們說,曦曦去演這部電影,接着就不斷地拍電影的?這本書就好像一個體驗之旅,拍完電影,還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等着曦曦和爸爸去體驗呢!重複單調的劇情,一直寫着,大家也會討厭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