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撒開,撒開,快點撒開……”司依然衝到了王勇潮和張耀武扭打在一起的面前,死命要把王勇潮拖開,可王勇潮足足180斤,力大如牛,這時,王依然也、胡忠建、王敬亭也紛紛衝過來幫忙,大家合力才把王勇潮給拉開。

而這時,教導主任和王春來老師也趕到了現場。

“大家都散了,散了,都散了。”教導主任吆喝大家快回教室。轉頭對王勇潮和張耀武說:“你們兩個,跟我去辦公室。”

“你們兩快去教導處吧,”王春來一臉氣憤,“都這麼大的人了,還能在大庭廣衆之下打起來了?”

其實,王勇潮早就想打張耀武,張耀武在班上完全就是一個另類的存在。

所有人正上晚自習呢,張耀武會莫名其妙來一聲咳嗽,那種根本不需要咳嗽的故意之咳。只一聲,所有人都會被驚擾。當大家側目於他的時候,他會嘿嘿兩聲,然後哼短暫的小調,他以挑釁爲樂。

上學期的期末考試,司依然成績滑坡,晚自習後的黑板上,有人寫了這樣一句話:“曾經滄海難爲水,還不下臺更待何時?”司依然看得出那筆跡是張耀武的,但是他沒有說。王勇潮也看出來了,就在走廊裡攔住張耀武責問:“黑板上的是你寫的嗎?”張耀武當時反問了一句:“你哪隻眼睛看到我寫的了?”王勇潮說:“全世界都知道是你寫的。”而張耀武卻得意地跳着說:“證據,你拿證據啊!”王勇潮說:“證據?你別讓我抓到你什麼證據,落我手裡,我弄死你!”

雖然王勇潮早就不住宿舍,可他的行李還留在牀鋪上,而張耀武見王勇潮不來住,沒有任何招呼,直接就搬下來住了王勇潮的鋪位,把王勇潮的物品一團,扔在原先自己的上鋪。支部書記王依然提醒過張耀武先打個招呼,王依然被張耀武罵了一頓:“你就是看他是縣長公子就拍馬屁唄,關你啥事?”一肚子委屈的王依然找王勇潮訴苦,於是,今晚王勇潮趁晚自習,去了宿舍,見到自己物品被扔在一邊,氣不打一處來,直接在樓下衛生間逼着張耀武回宿舍把鋪位換了回來。

本來換完了就沒事了,可一起回教室的路上,感覺受了欺負的張耀武,對王勇潮說:“你呀,就是仗着你爸爸的面子,哪天你爸下臺了,我看你還狂?”這句話可把王勇潮氣壞了。立即就吵了起來。

“我狂?到底是我狂還是你狂?”王勇潮掰着手指給張耀武上課,“但凡表揚哪個同學,你都不服,陰陽怪氣,是不是你?但凡同學有人犯了錯誤,喝倒彩是不是你?但凡司依然做的一切事情,只要他說往東,你就必須往西,是不是你?“王勇潮越說越來勁。可還沒有等他說完,張耀武說:“司依然是你爹呀?你這麼護着他?”這可徹底激怒了王勇潮,上去就是一個嘴巴子,扇得張耀武眼冒金星,張耀武看到大梧桐下,有一根木棒,立即跑過去拿在手裡,向王勇潮揮舞着。王勇潮也順勢就拿了半截磚頭,做着要砸他的樣子。直到兩人靠近,王勇潮扔了磚頭,只順勢一趴,就把比他矮了半個頭的張耀武壓在身下,拳頭雨點一樣打在張耀武的臉上,沒幾下,張耀武的眉骨就打出了血口子,鮮血直流。

兩個打架當事人被帶到教導處,張耀武被命令立即去醫務室包紮,王勇潮被留下寫事情經過。不用張耀武指證,王勇潮自己就認了自己先動手打的人。等趙耀武包紮玩回到教導處,已經十點多了,教導主任對王春來說:“事情經過基本清楚了,王勇潮打人不對,但是,張耀武有錯在先,也不是沒有一點責任。王老師,你看怎麼處理好些?”王春來說:“無論什麼原因,都不是打人的理由。王勇潮違反學校紀律,必須嚴肅處理,至於怎麼處理,請學校領導決定吧。”看着並沒有給處理意見的王春來,教導主任說:“那先回去,等明天我彙報給校長室,給處理意見後,再說吧。”

校長室,一幫校領導可犯了難。

按照學校規定,發生打架鬥毆事件,只要出現流血,就算是嚴重事件,而動用兇器的打架最低是開除處理。

“這件事性質很嚴重,影響很壞,嚴重違反了學校規定,應當做開除處理。”這是教導副主任的意見。

“我們也不能一棒子把學生打死嘛,都是年輕人,一時衝動,只不過是拳頭造成的傷害,沒有到開除那麼嚴重的程度吧?”教導主任發表了意見。

“我覺得,我們還是以教育爲主,讓他們深刻反省,認識錯誤,以治病救人爲目的,儘可能不適用開除的辦法。”校長說着又起身倒了點熱水,回過頭來坐下,問其他領導的意見。

其實,當校長聽到報告,說學生在操場用木棒與磚頭打架,造成流血的事件。第一時間,就給教導處下了命令,無論是誰,無論什麼原因,在我們這百年名校,絕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後,還能繼續在這讀書。

可昨天下午,縣長親自來了學校,過問了這件事,縣長是當場表了態,縣長說:“家有家規,國有國法,校有校規,無論是誰,犯了錯,就應當接受懲罰。請學校務必放下包袱,認真處理好這件事。”

縣長表態之後,興致勃勃地參觀了學校園區,並當場吩咐秘書,將學校還存在的哪些亟待解決的困難,報到他那裡去。

“我是一縣之長,縣中有百年光榮歷史,是培養人才的地方。不遺餘力幫助與協調縣中的各項需求,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縣長一番話,說得校長感動得熱血沸騰。

縣長離開的時候,縣長秘書附在校長的耳朵邊,說了幾句。

所以,現在校長的意見與他最初的表態完全不同。最終學校除了一個處理通告,交到了廣播室,由司依然播了出去:

“現在播送處理通告,1986年3月13日晚九時十分,我校初三(七)班學生王勇潮、張耀武,因爲個人原因,在操場上發生打鬥……

現針對本次事件做出以下處理決定:王勇潮,記大過處分一次。張耀武,警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