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7、烈馬
格斯家人都起得很早,長孫凝一夜淺眠,被驚動了,也早早起身。走出氈帳,竟然看到了草原上的日出美景。她還沒看過草原日出,雖然已經在來草原七八天,但每天不是睡過頭就是睡過頭,縷縷錯過。
與海上日出不同,草原上的日出線條清晰,色彩分明,給人淨爽的感覺。起初,金芒幾縷劃破天邊薄雲,拉開光明序幕。漸漸的,滿身金光的小太陽探出頭來,十分調皮的偷看清晨忙碌的人們。趁着大傢伙不注意,眨眼兒的功夫迸出地平線,推開礙事的雲朵,一點一點往上爬。三下五除二爬到半空,直到金霞滿天,光芒萬丈,山河大地都染上它的色彩,臭美的揮揮手,哈嘍!孩兒們早上好,爺準時到崗。
格斯家的早餐也準備得十分豐盛,長孫凝覺得有些不好意思,心裡也打定主意跟狄龍談完買賣立刻就走,不再麻煩人家。前一晚,格斯就跟他母親說了今天要帶長孫凝旗裡找場主,所以她早早都給打點好了。
“小凝,該出發了,晚了的話就趕不上看比賽了。”格斯換了身衣服出來,招呼道。
“來了。”長孫凝應道,回氈帳裡把還在熟睡的小金抱上。
格斯看到,笑了笑,好心建議道:“還要帶着它嗎?不如留下讓阿媽照看吧。”到哪都抱着走路還不太穩的小狗崽,真的不太方便,而且這一路並不平坦。
“謝謝,不用麻煩了。”雖是拒絕的話,但聽着一點不讓人反感,好像一道自然的風,能被任何人接受。
“呃,我知道它很貴重,不過阿媽很會照顧小動物,肯定能照顧好的,你不用擔心。”格斯以爲長孫凝是不放心,方纔又說道。
“不,它是我老公送我的,我要時刻帶着。”如果不是華子昂送的,再名貴的狗,她也捨得交給別人照看。
“哦,那好吧。”格斯撓撓頭,笑了笑,不再堅持,但是很詫異。長孫凝看起來實在不像已經結婚的人,不過沒追問,他們沒熟到那種程度,卻是忍不住問了另外一個問題。“那他怎麼沒陪你來?”這裡離最近的城市t市將近三百公里,後半程的路還不好走,草原氣候又瞬息萬變,居然讓她自己長途跋涉,也太不知道體貼人了。
“他是軍人。”不想讓人對華子昂有任何一絲一毫的誤解,長孫凝解釋道。如果華子昂不知道她有幾把刷子,怎敢放她獨自出來?更何況,她也不是做沒把握事情的人。再者,區區入草原談點生意罷了,沒風險又沒難度,頂多就是生意談不成換下家。“我們怎麼去?”問格斯。
“哦。”格斯有點不好意思,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搔搔頭說道:“去旗裡的路不好走,騎馬比開車好點。”
“騎馬?”
長孫凝只是想確定一下,語調稍有些上揚,格斯以爲她不會騎馬,忙着說道:“那個,我可以帶着你騎,要是你不願意的話開車也行,就是比騎馬去慢點。”
媽呀!比騎馬還慢,那路得難路成什麼樣?慢是小事,關鍵她捨不得車,於是果斷決定,“那就騎馬吧。”
“嗯,阿媽都已經準備好了,在那邊,走吧!”說着,格斯在前邊帶路。“看見前面山坡那匹黑色的馬了嗎,就是它。它叫黑風,是我十八歲的時候場主送的生日禮物。”
“就一匹?”還是匹老馬,長孫凝疑惑看向格斯,朝陽下,清澈眸子灼灼閃耀。
格斯驚訝不已,張着嘴,眼睛瞪挺大。若說草原上男女老少都會騎馬,沒什麼稀罕,不會騎才奇怪,一看長孫凝細皮嫩肉就像沒吃過苦的,會騎馬實在太令他感到意外。“你會騎馬!?”
長孫凝淡定點頭,至於那麼驚訝嗎,又不是發現世界第九大奇蹟。想她堂堂特工之王,天上飛的,路上跑的,水裡潛的,哪一樣不會?騎馬這種小兒科,最簡單不過,她十歲的時候就能駕馭完全沒有被馴服的烈馬。雖然對特工而言,周身上下都是最先進的科技武器,又有駕駛各類交通工具的強悍實力,騎馬基本用不上,但也是必修課,否則就會被淘汰。特工被淘汰的命運通常只有一種結局,在那樣的高壓下,她能學不好嗎?顯然不能,不過她屬實太長時間沒騎了。
格斯被長孫凝冷傲自信的眼神征服了,好吧,世事無絕對,沒什麼是絕對不可能的,她來談生意,說不定家裡就是做這個行當的,是他大驚小怪了。“哦,那我再去牽一匹。”格斯的臉有點紅,他感覺自己像個沒見過大世面的土包子似的。
“就那匹吧。”
長孫凝指指離黑風不遠,正在悠閒吃草的棗紅色的馬。一般牧民家都會有幾匹已經馴服的馬供騎乘,那匹馬沒有馬鞍在身,顯然不是。
“那馬性子太烈,我還是去牽一匹吧,不遠,稍等會兒啊,哎……。”
沒等格斯說完,長孫凝已經往棗紅馬走去。馬是非常有靈氣的動物,你對它沒有敵意,它也不會無故隨便發難。當然,也不能表現得畏首畏尾,很懼怕它的樣子,那樣它可能會找‘軟柿子捏’,就像有些自命不凡的人喜歡恃強凌弱似的。長孫凝從容的正面迎上去,棗紅馬聽到腳步靠近,擡起桀驁的頭顱瞥了瞥,繼續吃草。
呵呵,被鄙視了。長孫凝自嘲一笑,試探着摸摸它的鬃毛,剛要摸它寬廣的額頭表示友好,哪料棗紅馬一個響鼻,甩頭躲開,差點弄她一身大鼻涕。長孫凝目光一凜,露出幾分冰冷,但氣息控制得很好,棗紅馬毫無察覺到危險。哼!馬是好馬,真是匹不識擡舉的烈馬,她素來喜歡治各種小爆脾氣,好久沒有碰到過這麼有挑戰的玩具了。
“它是匹烏珠穆沁馬和百岔鐵蹄馬的混血,烈得很,場主還沒來得及馴服,你還是別打它的主意了。”格斯跟上來忙解釋,怕長孫凝吃虧,它的鐵蹄可不是開玩笑的。
“難怪。”長孫凝勾脣一笑,非但沒有怯意,反而滿臉興趣。
匹烏珠穆沁馬和百岔鐵蹄馬都是蒙古馬的品種,前者體格較大,是蒙古馬裡最好的族類,而後者善走山路,步伐敏捷,蹄質堅硬,有“鐵蹄”之稱。他們結合的後代,又是優中選優,豈會錯得了?蒙古馬其貌不揚,不僅沒有高貴的血統和氣質,也沒有修長駿美的身條,而且生存條件艱苦,但就因惡劣的自然環境使它們沒有失去彪悍的本能。它們耐得了高溫,受得了嚴寒,捱得了蚊蟲,戰得了狐狼,如果馬連這些都失去,跟關在籠子裡的鳥有何區別,又何來千里馬?所以長孫凝最欣賞蒙古馬,它們在用生活演繹生命之頑強。
“把你的黑風騎過來,前面帶路。”長孫凝說道,今天她一定要騎這匹馬。
“你不會真要騎它吧?”要是換成熟人,格斯一定會說,你腦子讓馬踩了冒了吧!長孫凝默認,他還想說點什麼,“還是……。”
“別墨跡。”
長孫凝不耐煩,一派不容人再質疑的語氣,再烈的馬也還是馬,別人能馴服的,縱使她不會馴服也完全駕馭得了。格斯把拿來的馬鞍交給長孫凝,回頭去騎黑風,待他轉身打馬過來,再次膛目結舌。但見長孫凝以肉眼不可見的速度將馬鞍安放於馬背,猛的一拽鬃毛,輕身飛躍馬上,坐穩後棗紅馬才後知後覺背上多了人。高傲如它,怎麼受這等屈辱,撥腿開始狂奔,連踢帶踹外加蹦高。然,長孫凝就像長在它身上一樣,任它撒潑,伏着身子,夾緊馬腹,死攥住鬃毛就是不放手,同時釋放自身強大氣場,讓棗紅馬感到壓抑,窒息,直至臣服。折騰半個多小時,脖子上鬃毛被生生扯下大半,棗紅馬不再傲驕,意識到自己遇上了厲害較色,對長孫凝低眉順目,任她把繮繩帶好。任何動物,包括人在內,都不會覺得向強者低頭是懦弱,
格斯早就看傻眼了,天吶!整個過程居然都是單手,另隻手抱着小狗,沒被甩飛不說,亂奔中她竟還能控制馬的方向。要不要這麼牛逼,這騎術太精湛了,簡直可以和他們狄場主媲美,而他剛剛居然還爲她會騎馬吃驚半天,丟人吶!
“發什麼呆,還不帶路!”再耽誤下去,黃花菜都涼了。
“哦。”格斯打馬上前。
此地距離他們要去的旗裡並不遠,20公里的路程,在兩匹快馬蹄下不到半個小時趕到了。這裡的旗相當於縣級行政區劃,但因本就人口稀疏,所以看起來不十分繁華。
兩人趕到時,格斯所說的大會剛剛開始,寬闊的場地中央正在進行開場民族表演,左右兩側圍滿湊熱鬧的百姓,每個人臉上都洋溢着喜氣。場地另一頭,搭起座一米多高的小高臺,上鋪紅毯,桌椅美食,一羣人圍坐,二三十人左右,應該就是被邀請來的客人。
到旗裡來的人多數騎馬,所以有現成的馬樁,有專門人看管,不必擔心馬匹會丟失的問題。長孫凝和格斯來得晚,只能佔到會場後面的地方,但他還是一眼看見坐在小高臺上的狄龍。
“小凝,那個就是狄場主。”
長孫凝視力也是極好的,擡眼望去,‘咯噔’下心臟漏了一拍。
他?怎麼那麼像,簡直一模一樣。
------題外話------
不離不棄的親們五一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