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答應了那人“把槍扔掉”的條件,轉身面向寬大的鐵門,扣下扳機。
對方只說仍槍,沒有具體事項,以其冒着將一把裝着子彈的槍扔出去,被對方撿起來使用的險,不如先把子彈打光,順便看看門外什麼情況,一舉兩得。
十一顆子彈全部擊中了鐵門,門被打得嗡嗡直響,上面多了十一個彈孔。
門外是一個向上的斜坡,寬度和這扇大門的寬度一樣,坡道兩側的牆壁上有燈,把坡道照得很亮,沒有人,也沒有車。
孫安這才滿意的沒子彈的槍扔到一旁,說道:“好了,我就這麼一把槍,已經打寬了。”
“爲什麼不把槍扔給我?這又不算違背諾言,他又沒說不許扔給我。”區凱壓低聲音對孫安說道。
“得了吧,你要是拿着槍,第一時間就會被殺了,躲到角落裡去,別參與到戰鬥中來。”孫安擡手指了指大房間的一角。
區凱不知道原因,但是聽孫安的話,灰溜溜的走到角落裡,蹲下,繼續尋找着那個人。
“名不虛傳。”那人聲音裡帶着笑意。
“那就出來吧,順便做個自我介紹。”孫安轉頭看了區凱一眼,二人分開了,視線覆蓋的區域更廣,對方可以躲藏的角度更小,可區凱什麼反應也沒有,說明還是沒有看到那個人。
“無處不在”這個說明和隱身一點關係都沒有,肯定不會是隱身能力,也不會是幻覺類的,因爲幻覺本來就是無處不在的,用這四個字來說明是沒有絲毫意義的。
提示太隱晦不好猜,太直白也不好猜,地上那張紙牌已經消失了,回到了孤兒身上,孫安又回憶了一下黑桃7的牌面圖案,也想不出來有什麼特殊之處,數字7和無處不在也沒有任何關係。
“那就……”
那人終柱子後面走了出來。
孫安和區凱同時擡起頭看向天花板,微微驚愕。
那是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看起來比孫安大不了幾歲,赤着腳,下身穿的是小褲的彈性牛仔褲,上身穿的是件緊身t恤,倒着站在天花板上,頭髮全部垂下來,指着地面,隨着他的動作一晃一晃的。
難怪找不到人,孫安和區凱看的都是柱子下方,人站的地方,而沒有去看柱子上方,人眼視度是有限的,通常是120度,但不是120度都有效,真正能看清的範圍平時是60度,其餘的都是模糊的,也就是“餘光”的部分,當集中注意力時,視度就只剩下25到30度,之外的區域看不清,這還只是指水平視度,垂直視度就更小了——單從眼睛的形狀就可以看出來。
二人盯着立柱的下方,就忽略了立柱的上方,畢竟他們都沒有遇到過將天花板當作地面的人。
“我叫史文英,終於見到你了,我們來分個高下吧。”那人微笑着朝孫安點了點頭。
“無處不在,原來如此。”孫安忽然笑了起來,這麼明顯的提示他居然給岔了,宇宙裡有什麼東西是無處不在的?那就是引力,萬有引力,任何物質都逃不過這個法則,引力是無處不在的。
再加上指着七個方向的箭頭,可以推測出來,史文英的能力就是改變引力方向,難怪他願意把紙牌亮出來,見到他站在天花板上之後,孫安自己也能猜到和引力相關的東西,而且就算知道了他的能力是什麼也無計可施,他根本不怕被人知道。
天花板高三米左右,二人一正一反,如果站直了,下巴剛好能碰到下巴,而要攻擊對方,攻擊的目標就是頭部,也就是最致命的部位。
“唔……”孫安知道這架不打是不行的,這是最終**,專門在這裡等他的,不把**dǎ dǎo恐怕是出不去的,而對方的目標是他的紙盒,也不會輕易放他離開。
支援還沒到,只能打,可他又不知道該怎麼打,平時沒事會在腦海中模擬戰鬥,想過很多特殊的情景,可主濁沒想過要怎麼和一個站在天花板上的人打,學過、用過的一切戰鬥技能都派不上用場,“戰鬥”和史文英一樣,被顛覆了。
“既然能躲在天花板上,爲什麼我們進來之後不偷襲我?明明一槍就能把我崩掉的。”孫安想要爭取一些思考時間,向史文英問道。
“理由有三,第一是偷襲可恥,我不想做那麼丟臉的事;第二是偷襲也殺不死你,反而會導致你警惕起來,提前發現我,那就不能欣賞你見到我出場時的表情了;第三是我想和你較量,不是比槍法,我想看看世上最難殺死的男人,到底有多厲害。”史文英挺起胸膛,大義凜然的說道。
孫安撇了撇嘴,說道:“那你先下地面來,我就能讓你知道我有多厲害,你在天花板上怎麼看?我根本沒辦法發揮,要知道我連天花板上的蚊子都沒辦法打死。”
“你這麼聰明,總會有辦法的。”史文英用食指敲了敲自己的太陽穴,“而且根本不用打天花板,你擡手就可以攻擊到我的腦袋。”
“那我沒得選嘍?”孫安無奈的說道。
“你沒得選。”史文英微笑起來,雙手背向身後,抽出來兩把巨大的戰術bǐ shǒu,跟短劍差不多。
“呃……你等等。”孫安看了一眼扔在旁邊的槍,取下防毒面具扔給角落裡的區凱,朝着木條箱所在的角落跑去。
那麼大的bǐ shǒu,砍起人來不比西瓜刀差不多少,又是倒吊在天花板上的,攻擊與常人不同,全部來自上方,他就算帶着茶刀也不敢用,得找長一點的武器。
史文英習慣了倒着打,遊刃有餘,也不急着攻擊孫安,耐心的等待着。
“在了。”孫安從木條箱裡翻出一根撬棍,也就是傳說中的物理學聖劍,又拿了一根很長的梅花扳手,一頭是叉一頭是圈那種,輕輕揮舞着,習慣着這兩把武器的重量。
撬棍其實是很輕的,又可以合法擁有,堅硬而有穿刺力,是居家旅行的必備武器,放幾把在家裡,就算殭屍末日來臨,也能有些不錯的工具兼武器,唯一的缺點是不方便攜帶,孫安拿在右手,當作主武器使用。
梅花板手則死沉死沉的,比撬棍堅固許多,用來格擋對方的武器是最合適的,而且重量在,敲起腦袋來毫不含糊,一端的圓圈還能避免脫手,是十分好的鈍器,孫安拿在左手,用來防禦。
他經常雙持武器,雖然兩把東西都比茶刀大,但拿在手上一點也不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