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沒想到花殘雨把那件事調查的這樣詳細。想到那天在病房中騎在楚錚身上的那一幕,她心慌的更加厲害,吱吱唔唔的說:“也許,也許是因爲他出手太快的緣故吧……”
“哦?出腳很快嗎?”花殘雨好像也不願意在秦朝被佔了便宜這件事上墨跡什麼,反正他已經決定讓那個傢伙消失了。於是就直起腰板藉機轉變了話題:“能夠有多快?”
“很快。”秦朝認真的說:“當向風跳起,右腳離着他肩膀僅有十幾釐米時,他才擡腿,然後向風就飛出去了。”
“當時,”花殘雨說:“你有沒有記住他擡腿時踢向向風時的高度和角度?”
“不記得了。”秦朝微微皺着眉頭的想了片刻,然後搖搖頭。她從來沒有騙過從她六歲就愛上的男人,她說不記得了,就是不記得了。這點,花殘雨可以保證。
“那好,我給你示範一下,你瞧仔細了。”花殘雨說着站起來,繞過椅子來到南側的書架旁,用手比劃了一個高度:“以我對向風的瞭解,他在想小小的懲罰一個人時,如果跳起向對方進攻時的高度應該有兩米一三,出腳時的速度爲每秒四十六米,力度是他爆發力的三成。當時他在踢向楚錚時飛出的是右腿,那麼他的左肩要下沉到十五度角,左臂向外擺動二十七度左右,肋下第七根到第九根肋骨間是最大的破綻……”
聽着花殘雨對向風對楚錚進攻時的分析,秦朝眼裡又灌滿了崇拜的不住點頭:“是的,三哥,你說的一點也不錯,就像是親眼所見那樣。”
花殘雨微微一笑,向後退了三步,氣定神閒的望着他抽出半截
的一本書:“這本書,就是向風在半空中踢出右腳時,露出的左肋破綻。而我,就是那個楚錚!”說着,他攸地擡腿,穿着布鞋的右腳彷彿動了一下,又彷彿沒動,可那本書,卻啪的一聲從書架上飛了出去。
“當時的情況是不是這樣?依你的眼力,應該可以看出他出腳的速度。”看着落在地板上的那本書,花殘雨眼裡閃過一絲得意:“我快,還是他快?”
“他不如你快。”秦朝肯定的點頭:“當時他飛腿時,我可以看到他踢中向風的腳。而你剛纔在把那本書踢下書架時的動作,我卻沒有看清……哦,不是沒有看清,好像你根本沒有擡腿一樣。三哥,你太厲害了!”
男人,或多或少的都有些虛榮心的,就像是那些頂級美女被無數男人稱讚漂亮一樣。聽出秦朝發自內心的崇拜後,花殘雨很是雲淡風輕的笑笑,擺了下左手錶示這只是雕蟲小技。然後走到落在地板上的書前,彎腰伸出右手。就在他右手剛碰到書皮時,卻又聽到秦朝說:“不過,他踢的不是向風的左肋,而是小腹。”
小腹?花殘雨雙瞳猛地一縮,撿起書本時的右手稍微頓了一下。
依着花殘雨對向風的瞭解,他在做出那個動作時,唯一的破綻就是左肋第七根肋骨到第九根肋骨之間,萬萬不可能把身體最柔軟、最沒抵抗力的部位之一--小腹,暴露在對手的攻擊範圍。可那個人,竟然在一擡腿間,放過他的左肋踢中了他的小腹!
這說明了什麼?只能證明那個人出腿的速度的確很快,很快!快到可以在對手還沒有形成對自身的防禦之前,就已經擊中了對方!
花殘雨,他是銀鉤鐵劃中的鐵劃王,是大內第一高手,可他卻做不到這一點!哪怕他從擁有了傳宗接代功能那一年起,就從沒有近過女色,甚至連愛戀他21年的秦朝的手都沒有碰過……可他還是做不到這一點。
踢中向風的小腹,這怎麼可能呢?花殘雨慢慢的直起腰身,伸手在那本書上隨意的拍打了一下,眼睛盯着地毯的某個地方,腦子裡在極快的換算着那個人一腳踢出時,他身體各部位應顯示出的所有自然反應速度。
他是誰?
他真的和檔案上所說的一樣?花殘雨右手漸漸握緊。
“三哥,怎麼了,有什麼不對的地方?”秦朝見花殘雨站在那兒足有五幾分鐘的了卻一動不動,於是就有些納悶的說:“那天向風在向楚、那個人進攻時的動作,的確和你推算出的一模一樣,這點我可以肯定。”
“秦朝,你爲什麼要入伍,而不是利用秦家背景去經商或者當官?”花殘雨答非所問的轉過身,走到書架前將那本書放在原處。
“因爲你在軍中。”秦朝幾乎沒有任何猶豫的,就回答了他的問話:“所以我就去當兵。就像是我一直都在堅持喝茶那樣,這就是我說的愛屋及烏。我、我要找到我們之間的共同點。”
“可你到現在一直不懂得品茶,也不是一個合格的軍人。”花殘雨很煞風景的無視於秦朝的表白,只是說:“你只是在試着走進我的世界……其實,我對你這樣做,一點也不在乎。”
“三哥,你這樣說,”秦朝臉色一白,身子輕輕的顫抖了一下垂下頭:“我不知道應該算不算是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