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順現在對A貨贗品服飾包包不感興趣,卻對爽口的冰激凌炸雞腿興趣濃重。
在一家炸雞腿店咪西了一桶香脆可口的炸雞腿之後,金三順和金喜雲又一人握着一支冰激凌,美滋滋地在大街上舔着。
當然,因爲三順姐是“大款”的緣故,這雞腿錢和冰激凌錢都是金三順出的。
“怎麼樣,三順姐,這冰激凌好吃吧?別看我們這地方小,卻有很多好吃的東西!”金喜雲嘴上沾着奶油,笑嘻嘻道。
金三順:“嘖嘖,不錯哦,這草莓冰激凌的味道還可以!”
金三順伸出小舌頭,姿態優雅地舔了冰激凌一口。
她在宋會長家工作久了,連千萬韓元的白酒,百萬韓元的紅酒都有偷喝過,也可以說是見過世面的人物,現在言行舉止都很端着,吃東西更是拿捏得不要不要。
金三順這種姿態,放在上流社會人士眼裡就是笑話,可是看在金喜雲眼裡,卻是“高貴”。
“怪不得我比不過三順姐!看看,三順姐連吃東西都這麼講究,哪像我---呃,搞得滿嘴奶油。”金喜雲再次崇拜金三順。
“諾,三順姐,那家店就是我經常光顧的,等會兒你先不要說話,老闆很警惕的,見你面生,又是外地口音,怕不會把好東西拿出來!”金喜雲指着前面一個不大不小的店面,小聲說道。
金三順現在自認是“上流社會”的人了,就有些瞧不起這些賣假貨的小店面,不過爲了不讓金喜雲寒心,就點頭道:“去看看也行---只是這店面也太小了點,我以前可是從不光顧這種小店的!”
經營這家店鋪的老闆,是個打扮很豔俗的女人,留着很時髦的波浪發,濃妝紅脣,一看見金喜雲就笑眯眯地打招呼,“妹子你來了,我們這裡可是進了不少新貨……”說話間,一雙市儈的小眼卻在打量金喜雲旁邊的金三順。
“這是我姐姐,過來瞧瞧。”金喜雲介紹道。
女老闆就嘿嘿一笑衝金三順說:“怪不得看着面生,不過……長得挺漂亮,跟瓷娃娃似得。”
女人都喜歡被誇讚長得漂亮,金三順也不例外,雖然對這賣假貨的瞧不上眼,卻覺得她看人的眼光還不錯。
“你這裡有什麼好東西,拿出來瞧瞧!”
隨便掃了幾眼,金喜雲就對女老闆說。
女老闆會意一笑,“也就丫頭你,要是別人說這話我絕對說沒有。”
說話間,就見女老闆從店鋪裡面鬼鬼祟祟地搬出來一箱子東西,打開一看,全是A貨女包。
……
“看看,這些可都是好東西!什麼牌子的都有,不管是手工還是質量都是頂尖的,就算拿到專賣店去驗貨,也驗不出來!”女老闆拿出那些女包對着金喜雲和金三順推銷道。
韓國的服裝工業正處於發展時期,尤其在亞洲已經初具規模,相比以前的服裝龍頭老大香港和日本,韓國服飾已經靠着逐漸熱炒起來的韓流,慢慢開始走俏全球。
再加上韓國人那種天生的虛榮心作祟,不管男女都喜歡在穿着打扮上花錢。
男的必須要有一套高級西裝,女的不必說,也必須要有名牌包包。
也正因爲如此,韓國的假貨市場氾濫,並且競爭也很激烈,促使韓國對假貨的掃蕩極其嚴厲,逮到這種買賣銷售假貨服飾包包的,不僅罰款,還要坐牢。
但是買賣假貨的利潤極其龐大,打比方來說,一個“香奈兒”女包成本價是十萬韓幣,賣掉的價碼則是三十萬,甚至七八十萬,直接翻了好幾倍。
相比那些動輒數百萬韓元的珍品,韓國很多愛慕虛榮,追趕時髦和潮流的女性,就對這種A貨情有獨鍾---試想,只需要花費三分之一,甚至更少的錢,就能買一個和真品差不多的女包,別人除了羨慕也看不出來真假,何樂而不爲呢?
金三順現在怎麼說等級也不一樣了,再不是青銅級別,所以對着些假貨看不上眼,只是隨便瞄着。
金喜雲就不一樣了,她連青銅級別都不如,兜裡還沒錢,拿起那些假貨女包激動的雙眼發光。
“這個挺好看的!”
“這個也不錯!”
“哎喲,這個是新款!”
金喜雲不斷地翻看這那些女包,心動不已。
“妹子你真是好眼光,這款可是今年最流行的新款,我進了十個,這可是最後一個了,如果你想要的話,我再給你打八折!怎麼樣,姐厚道吧?”女老闆笑眯眯地對金喜雲說。
金喜雲抱着那款女包,越看越覺得喜愛。
“這包要多少錢?”
“給別人是二十萬韓元,給你就十六萬韓元!”女老闆笑眯眯,模樣像極了“知心大姐姐”。
“這麼多錢啊,太貴了。”金喜雲猶豫了一下,搖搖頭。
女老闆就開導她:“這個價碼不貴了,這批貨剛來的時候,我可是賣過三十萬的!”
金喜雲還是搖頭,她主要是沒錢。
……
就在這時---
一個女孩子從外面走進來,一看見女老闆就開口問道:“老闆,那個新款包包還在嗎?”
女老闆一看樂了,就笑着對金喜雲說:“妹子啊,看起來你和這個包包真沒緣分,看看,有人主動來買!那我可就對不住了!”
然後就見女老闆拿了金喜雲挑中的那款女包,把那個上門的女孩子拉到一邊開始討價還價。
須臾---
女老闆回過頭,對金喜雲說道:“那個女孩也看中了這款包包,不過我對她說,這包是你先看中的,要先問問你的意見,你要是不要的話,我再賣給她---怎麼樣,你要不要?”
金喜雲心中掙扎着,最後還是搖搖頭,“不要了。”
“哎,那就太可惜了,我只好賣給那個女孩了。”女老闆說着,就拿了包包走了回去,再次與那個女孩交頭接耳。
很快,就見那女孩子付了錢,心滿意足地抱着那款女包離開了店鋪。
女老闆更是眉開眼笑地數着錢過來,對金喜雲說:“看到沒有妹子,這好東西不愁賣,你不要,有很多人搶着要!”
金喜雲尷尬地笑了笑,有些肉疼。
她不是不想要,是沒錢呀。
金三順見與她不開心,就碰碰她胳膊說道:“怎麼了,不高興?你要是喜歡就再挑一個,大不了我借錢給你!”
金三順這也是難得大方一次,一直以來她自己的薪水都不夠花,奈何這次出遠門,宋志超怕她麻煩,預先預支了她一個月的薪水,算下來差不多一百來萬韓幣,可以說眼前的金三順與金喜雲比起來就是地地道道的“小富婆”。
金喜雲原本真的想再挑一款包包的,可是最喜歡的已經被人買走,再挑也沒意思,有錢難買心頭愛,於是就對金三順說:“還是不買包包了,我們去KTV唱歌吧!”
“好!去唱歌!我請客!”金三順大方道。
金三順安撫着金喜雲剛離開這家店鋪,就見那個之前買了女包的女孩子鬼鬼祟祟地拐了回來,對女老闆說:“老闆,那個女的不上鉤我也沒辦法,我可是聽你的話假扮顧客跟她開搶來着。”
女老闆也是一臉不爽,盯着金喜雲的背影道:“窮丫頭就是窮丫頭!連個假的包包都買不起!---我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