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芒一閃,我在凌雲城裡重生,來不及查看自己丟了什麼裝備急忙在隊伍頻道里問道:“怎麼樣?”
許久沒有人回覆,沒有人回覆說明林孑然還在戰鬥,還在戰鬥就證明還有機會。
但是我心裡仍不輕鬆,如果林孑然只是要幹掉對方當然沒問題,但是對方的目的是要幹掉百花蜂王,而百花蜂王只是一級boss,現在隨便一個玩家都可以輕鬆將其秒殺。
我掛掉之前還沒來得及幹掉霸氣東哥,小黑倒是幹掉了其中一個,但是怎麼算對方都至少還有三人,林孑然想要同時對付三人的同時保證百花蜂王一次也不能被對方攻擊到,還是很有難度的。
……
足足過了一分鐘左右時間,隊伍頻道里林孑然終於如釋重負的說道:“終於幹掉他們了。”
“百花蜂王沒事吧?”誰關心他們有沒有被幹掉,我現在只關心百花蜂王啊。
“當然沒事,否則我現在有那麼平靜嗎?”林孑然笑着說道。
我心裡的一塊石頭終於落地,長長的舒了一口氣,說道:“那,趕緊封印吧。”
“等我好消息。”
接着又是長達兩分三十二秒的沉默,能夠把時間精確到秒,可見我這時候每一秒鐘對我來說都是多麼的漫長,簡直比終於鼓起勇氣像心儀的女生表白之後,等待對方回覆的時間還要難過。
終於,林孑然在隊伍頻道里共享了一張百花蜂王的圖鑑。
我一蹦三尺高:“成功了?”
“廢話,你都掛了一級了,難道還能失敗嗎?”
我有些不能理解她的邏輯,抓捕寵物能不能成功難道還跟我掛不掛掉一級有什麼必然聯繫嗎,難道我之前不掛掉的話她就可以失敗?
我立即打開圖鑑查看百花蜂王的屬性。
【百花蜂王】(暗金boss級寵物)類型:力量成長型攜帶等級:75攻擊:60防禦:45氣血:80敏捷:50命中:0閃避:0等級:1成長資質:卓越技能:連刺bn值達到235點,成長資質卓越,好傢伙比我的小黑還要極品,簡直是沒天理了,不過這是林孑然的寵物,而且理論上應該算是我送給她的,所以寵物的屬性越是極品,我心裡就越是高興。
下一刻,一個神采飛揚的美女劍士向復活石走來,一隻拳頭大小的金黃色蜜蜂嗡嗡嗡圍繞着她不停的飛上飛下,不是林孑然還能是誰。
見到我林孑然立即展露出迷死人不償命的微笑,從我一甩頭說道:“走,下線,我請你吃大餐去。”
我說:“好啊,我想吃金城的澳洲大龍蝦。”
這玩意我一直都只是聽過,還從來沒有機會嘗試,今天可算是逮着機會了。
林孑然伸手拍了一下顫巍巍的胸脯說道:“金城的大龍蝦是吧,沒問題姑奶奶今天豁出去了,咱們現在就去吃。”
我咕咚吞了一口口水,nnd林孑然的規模本來就不小,居然再我面前做出這麼有具有誘惑力的動作,真希望剛纔那隻手換成是我的手啊……
我身後幾個剛剛復活回城的小男生見到她這個動作,頓時鼻血狂噴。
林孑然白了我一眼,“瞧你那點出息,不就是大龍蝦嗎,又不是沒吃過。”
我想說大龍蝦我是真的沒吃過啊,但是我吞口水卻不是因爲這個。算了,這事我能跟她說嗎?除非我不想混了。
最後我說的是:“咱們還是趕緊下線吧,否則要出人命了。”
林孑然不知道究竟有沒有看到後面幾個小男生噴鼻血的畫面,喳喳眼睛問道:“有這麼嚴重嗎?”
“應該,可能真的很嚴重。”我說着立即召喚出系統精靈下線。
……
摘下頭盔,我匆匆洗了把臉,穿着t恤短褲跨上拖鞋這就要出門。
“站住!”林孑然在我身後說道。
我驚愕回頭:“幹什麼,你該不會是要反悔吧?”
林孑然氣笑了:“你穿成這樣,人家不會讓你進去的。”
“不會吧,我花錢吃飯又不是去乞討,別人還管我穿什麼?”
林孑然道:“你如果是在樓下小飯館吃炒麪,只要不是果着進去別人當然可以不管,但是我們這是要去金城那就不一樣了,高檔飯店都這樣,你不信可以去試試,吃不成可別怪我。”
我當然不信:“你別哄我,在上海的時候我也是穿成這樣,那人家爲什麼能讓我進去?”
“那你得看看帶你進去的是什麼人,我如果有人家一半牛b,你就是果着我也能帶你進去,當然我肯定丟不去那個臉。”
我無語:“那怎麼辦,我只有這種衣服。”
林孑然埋怨道:“早就叫你買兩身像樣的衣服了,你非不聽。”
說着她轉身回屋,不一會拿出一件白色的襯衣遞給我,“把這個穿上,再配一條牛仔褲就完美了,話說牛仔褲你應該有吧。”
我大驚:“你房間裡怎麼會有男人的衣服,你是不是……”
我已經悲憤得無法言語了。
林孑然狠狠踹了我一腳,“你腦子裡成天想的都是什麼東西,這分明是我的衣服,上次我還穿過你還見到過的。”
她這麼一說我想起來了,似乎林小妞確實偶爾也會穿着男式襯衫搭配牛仔褲出去外面亂逛。
於是我急忙承認錯誤,並且脫下t恤把她的白襯衫往身上套。
“有點小。”我說。
林孑然上下打量了一下,摸摸下巴:“沒事,配上你這一頭不修邊幅的亂髮,隱隱然居然還透出一絲藝術氣息。”
我顛顛的跑回房間一條皺巴巴的破洞牛仔褲,這還是以前搬磚時候穿着幹活用的,地攤零售價不超過50塊錢。
林孑然皺着眉頭拿熨斗幫我熨了一下,“湊合着穿吧。”
折騰了半天終於出門,林孑然似乎對我現在這身打扮還算滿意,但是我自己怎麼看怎麼覺得彆扭。林孑然的襯衫少說也要上千塊一件,居然跟我的地攤貨牛仔褲配在一起,能不彆扭嗎?
其實也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了,如果現在臨時出門去買一身商務休閒裝的話,爲了搭配服裝的效果估計還要做頭髮,那我們還吃不吃飯啊!
從我們住的公寓到金城最近的一家門店只有兩條街的距離,中間要經過一間阿迪的旗艦店。
“停車。”林孑然突然說道。
“又怎麼了?”我不耐煩道。
林孑然沒理我,徑直走進店內不一會提了一雙白色的運動鞋出來丟給我說:“穿上,記得先穿襪子。”
我無語:“我靠,我又不是沒穿過鞋子。”
終於到了金城,現在已經過了用餐的高峰期,停車不是問題,我們很快找到車位停車進去,找了個安靜的角落相對而坐。
服務員遞上菜單,林孑然也不問我意見點了兩份大龍蝦和一瓶白葡萄酒。
高檔飯店的效率就是高,很快酒菜就送上來了,林孑然伸手衝我一指對服務員說:“都給他,我已經吃過了。”
服務員先是悚然一驚,然後大概是認出了我身上的襯衣牌子,立即微笑着說:“你男朋友是搞藝術的吧?”
林孑然大大咧咧道:“你搞錯了,他不是我男朋友,是我的一個哥們。”
“對不起!”服務員啓開葡萄酒斟了兩杯,說了聲“請慢用。”然後轉身離開。
林孑然不以爲然道:“沒關係。”
“你真的吃過了?”我小聲問。
“嗯。”
“吃的什麼?”
“小炒肉。”
“我靠,你對我真好。”
“哼哼,你知道就好。”
……
兩隻超大的龍蝦擺在我面前,四隻眼睛等着我,我也拿眼睛瞪他們,卻無從下手。
“這東西怎麼吃啊?”我尷尬問道。
林孑然品着酒,很隨意的回答說:“直接拿起來啃吧。”
“人家會不會笑話我?”我不無擔心的問道。
林孑然不以爲然道:“如果你吃的是三五十塊一份的烤魚,別人當然會認爲你是哪個山洞裡跑出來未開化的野人,但是你吃的是澳洲大龍蝦所以肯定不會有人那麼認爲,別人只會覺得你不拘小節。”
“再說我都提前爲你鋪墊好了,說你是搞藝術的。”
我無語:“你就使勁黑人家搞藝術的吧。”
說着我雙手提起一隻大龍蝦像啃紅薯一樣的啃,那味道……其實也就那樣(好吧,其實作者是沒吃過的,我要是能吃得起澳洲大龍蝦,也就不用天天苦逼的碼子了)。
兩隻大龍蝦很快被我啃完,並且喝了半瓶葡萄酒,酒足飯飽一抹嘴,林孑然招來服務員劃卡結賬。
接着我們起身離開,即將走到飯店門口的時候,突然斜刺裡殺出一個滿身珠光寶氣,長着一張韓國明星臉的女人。那女人先是盯着我猛瞧了一陣,然後指着我的鼻子說:“這不是陳輝嗎,你怎麼會在這裡?”
我也盯着對方猛瞧了半天,無論怎麼努力都想不起來這人我到底在哪裡見過。
見我不說話,對方顯得有些生氣,“真是貴人多忘事,連老同學都記不得了,我是朱圓圓啊。”
我的高中同學裡面確實有這麼一號人物,原名朱一枝,後來改名叫朱圓圓,我心想都整成這樣了我哪能認得出啊,嘴裡卻說:“真不好意思,你穿得太漂亮我都不怎麼敢認了。”
朱同學眼高於頂從小就立志長大後要嫁個有錢人,所以在班裡對我們這些農村來的窮小子一直都不怎麼搭理,看她現在這身打扮應該是已經實現目標了。
接着,朱同學看了一眼我身邊的林孑然,眼裡頓時充滿妒火,故意說道:“我說老同學,你一個月才賺多少錢,就算要討好女朋友也不用非得上這種地方來吃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