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道:“進來吧,門沒栓。”
她剛剛準備睡,燈還沒有吹熄。
“坐吧。”丁香坐在牀上,楊志則坐在梳妝檯前的凳子上。
楊志告訴她:“今晚上我和幾個人上去魯草山看過,那些挖掘過的狐狸洞,全部都填埋好,還弄結實了。”
丁香問:“哦,他們是真的在找火靈狐?你知不知道他們是誰?”
楊志搖頭:“不知道,但他們還算是有良心的。”
丁香還以爲,楊志已經知道了他們是蕭大將軍,是特意過來告訴她。
“你沒有懷疑過是蕭大將軍他們嗎?”丁香看着他,蕭大將軍是他的偶像,看他會怎麼說。
楊志若有所思道:“我也猜測是他們,也只有蕭大將軍他們,纔會憑良心做事,將挖掘過的狐狸洞重新填埋好,弄結實恢復原樣。
如果來項山捉火靈狐的那些人,全部都能做到這樣,那該多好,可惜,這只是奢望,項山,註定要在劫難逃了。”
丁香好無語,在楊志表哥的心目中,蕭混蛋做什麼都是正確的。
她撇撇嘴不屑的道:“怎麼叫憑良心做事?他們的目的是要捉住火靈狐,天天喝它的血,練成百毒不侵之體,這是多麼殘忍的事!
爲了一己之私,不惜虐待動物,而且是珍稀動物,這就是極不人道的禽獸行爲!”
丁香說到最後,氣憤不已。
在前世,她可是保護珍稀動物的擁護者!
要不然,她也不會那麼多事的救了火靈狐兩次。
楊志失笑,他從丁香的話語裡,聽出來她對蕭大將軍的不滿。
在這個世界裡,在他的認知裡,人就是人,動物就是動物,他是分得很清楚的,除了他家那條獵狗是個例外。
所以,他對丁香解釋道:“火靈狐並不是人,它只是動物,我只聽過虐待人,可沒聽說過虐待動物的,照你這麼說,我和我爹爹上山去捉狐狸,還將狐狸皮剝下來賣,那我們算是十惡不赦的人了?”
伶牙俐齒的丁香,被楊志的話噎住了。
楊志說的話,無疑是有道理的,丁香無從反駁。
因爲她不可能告訴他,火靈狐不是一般的狐狸。
火靈狐能聽懂人話,還會寫字,在她心目中,她早已經把他當成了一個人,一個可愛的小孩子。
無論如何,丁香都會盡自己的努力幫助火靈狐,讓它不會被那些混蛋抓走,被天天放血受盡折磨。
見丁香被沒回答他的話,顯然是被他的話噎住了,楊志又補充道:“更何況火靈狐還會偷雞吃,要是早點被他們抓走,也是好事一樁,從此以後,就不會再有那麼多人來項山搞破壞了。”
丁香再度無語,不過,楊志表哥的話,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是非常有道理的。
他的想法,只怕是所有村民們的想法。
所以,丁香告誡自己以後要更加的小心。
她要給火靈狐染色的事,任何人都不能告訴,包括她的阿弟。
她想象着給火靈狐染色後,項山上再也見不到火紅色狐狸的身影,是不是那些人就會提前撤退呢?
如果是這樣,她也算是爲村民們做了一件好事,爲保護項山做了一個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