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計:“客人住店,五十文錢。客狗住店,兩百文錢。”
“什麼?”鳳歌以爲自己的耳朵出了問題,狗比人貴?這還有沒有天理了?
夥計解釋道:“客人,自然都是懂規矩,識大體的,但是狗就不一樣了,萬一咬着其他客人,嚇着其他客人,或是其他客人原本就怕狗,多收的錢,是做爲賠償基金的,放心,不該收的錢,店絕不會多收一文錢!”
一本正經的保證,鳳歌卻是皺着眉頭,完全不想相信他。
“這個報價,有夏國的戶部審覈記錄嗎?”鳳歌問道。
夥計一臉驕傲的揚着頭:“我們這可是夏國大王的親姑姑的大外甥的三姐夫的二姨丈開的,絕合理合法,如果您需要回去向老闆報帳,店還可以提供正經官府蓋印的住店憑證。”
“走吧。”高真北示意不要再多了。
夥計在前引路,鳳歌則跟在後面,惡狠狠地看着虎:“你住一晚,跟我住四晚一樣,你什麼竟然比我還要尊貴了?”
虎假裝看風景的樣,嘴裡還咕嚕咕嚕的發出幸福的聲音。
“到了。”夥計停下腳步。
到個鬼啊,周圍還是一片黃沙萬仞山的戈壁灘,鳳歌默默的看着那個夥計彎下腰,從地上一塊木板,露出了一隻巨大的鐵環。
夥計又拉動鐵環,鳳歌只感覺到整個地面都在顫抖,從地下發出了“咔咔咔”的齒輪轉動之聲,然後停住,一塊巨大的鋼板,從黃土地下擡了起來,露出向下延伸的臺階。
“尊貴的客人,這邊請。”夥計十分客氣。
怎麼,這旅店還是在地下?鳳歌有些疑惑,現在她可明白了,夥計爲什麼要站在那裡當指路牌,不然的話,誰會知道這個鬼地方竟然還藏着一個旅店?
“別家的旅店恨不得隔着八百里就能看見他們家的招牌,怎麼你們家這麼隱秘?是不想賺錢嗎?”
“呵呵,客官笑了,開店哪有不想賺錢的呢,這裡一到晚上,就會起怪風,地上的什麼東西都留不住,因此,也只得將旅店建在下面。”夥計笑着,引着兩人往下走。
不是第一次走地道,不過這條地道,可比荒村那條軍隊修建的質量要高出太多了,那裡連個照明都沒有,在一條黑道上要一路往下走好久,簡直是挑戰人類的心理極限。
而這裡就不同了,臺階上似乎有什麼腳步感應的裝置,每隔五步的牆面上,就會有兩隻壁燈,人還沒靠近,壁燈就會亮起來,照亮前方的路。
等人走過之後,壁燈又會自動熄滅,簡直是太省事了,如果這個技術能用在皇宮之中,那麼那些宮女太監也不用趕着時間掌燈,以及趕着時間熄燈了。
“這個燈,它爲什麼自己會亮?”鳳歌問道。
前方引路的夥計:“這個麼,我也不是很清楚,是在旅館建成的時候,老闆找了國都裡的甘大師做的統一裝修。”
“甘大師?現在還能找他嗎?”
“哎,,甘大師去年已經仙逝了,我們這黃沙旅店,是他最後的作品。”夥計在惋惜間,還透着一股的驕傲。
“那,甘大師還有徒弟嗎?”鳳歌追問道。
“有的,在國都裡打聽甘南館,都知道。”
話間,眼前已是豁然開朗,嘈雜的聲音也同時如風浪一般涌入耳朵,鳳歌環視着周圍,許多衣着各異的人在廳裡坐着,高談闊論,多數是西夏國的服色與北燕國的服色,在牆角一處的陰影裡,還坐着一個人,看不清面目,只能看出穿着的衣服倒像是大恆國民常見的青布衣衫。
高真北辦完手續以後,將鳳歌的房間牌遞給她:“在看什麼?”
“沒什麼,一路走來都沒有人,忽然發現這裡人頭濟濟,有點不太適應。”
高真北點點頭:“嗯,這是距離三國邊境,最近的一處下榻地點了,往前要走整整一天才能西夏的第一個鎮,錯過了這裡,就只能在外面等着被黑風暴吹上天。”
“放好東西就出來吃飯,這家的黃燜雞,還有酥魚兒做的不錯。”高真北的房間先到了,臨進門之前,他囑咐了一句。
再往前兩間房,纔是鳳歌的房間,推門,門裡的灰味薰得她差點沒睜開眼睛,實在是太驚悚了,她這輩都沒睡過這麼寒磣的房間。
不過,這也沒有辦法,她方纔聽見高真北對掌櫃的,要的是這裡最好的房間。
沒有看過其他的房間,也許這裡真的已經是最好的房間了吧。
起碼這房間的傢俱看起來還是齊全的,以及,也是她一個人單間睡的,剛纔從另一頭傳來吵鬧的聲音,那應該是大通鋪,一個房間裡睡着二十多個人,半夜三更打呼放屁的,各種攪人清夢,想想就更是可怕。
鳳歌放行李放好,擺着的牀單被看起來顏色有那麼一點可疑,她將被來抖一抖,果然不出所料,灰塵撲撲的飛滿天,這被原來可能是粉撲撲的嫩紅色,現在已經是黑灰黑灰還帶着一點陳舊的土黃色。
這樣的牀……實在是睡不下去啊,鳳歌深吸一口氣,決定今天晚上就穿着外衣睡覺。看着那枕頭,也實在是髒得嚇人,好在她帶出了四條布巾,原本計劃着一條洗臉,一條洗手,一條洗身上,一條洗腳,這樣差的住宿條件,實在是她始料未及,只好拿出一條布巾來,覆在枕頭上了,不然,誰能躺得下去啊,看着就覺得鼻裡全都是灰味兒。
好在她是那種好日過得,差日也過得的人,並不嬌氣,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內努力將住宿條件變好一點之後,也沒有太多的抱怨和不滿,便出去了。
高真北已經點了三個菜,還有一罈酒,坐在桌邊等着她,關林森想必還沒有吃飯,該怎麼樣才能從高真北的眼皮底下弄些飯菜回去給關林森吃呢?
偷幾個饅頭,自己晚上會餓?好像不太合適,而且,關林森也不能只吃饅頭不吃菜啊。
正在她猶豫的時候,忽然發現圍着長條桌擁擠的人中,有那麼一個熟悉的背影,原來關林森已經自己出來找吃的了,看來,自己是不用爲他操心的。
嘿嘿,想想也是,他又不傻,怎麼能把自己給餓死呢。
鳳歌的良心頓時不會覺得痛了,安安心心坐下,看着高真北給點的菜,雖然都是大鍋燉,但是聞着也是很香的。
“咦,你不這邊的酥魚兒很好吃嗎?沒有點?賣完了?”鳳歌看着桌上的三碗菜,一碗一看就是黃燜雞,一碗肉燉茄,還有一碗裡面是短短的,一根一根的白色物,看不出是什麼。
高真北指着那碗鳳歌沒看出是什麼的東西:“喏,就是它。”
“這是……魚?”鳳歌仔細看了半天,無論如何也看不出來這是什麼魚,這麼細細巧巧的,倒有幾分像太湖的銀魚,但是太湖銀魚是半透明狀的,還有黑色的眼睛,這魚總不能是天生就是瞎的,沒眼睛?或者是眼睛已經與身體化爲一體了?
鳳歌還在亂猜,高真北已經挾了一筷肉燉茄,就着饅頭吃:“嚐嚐不就知道了,實踐出真知。”
嗯,的很有道理。
鳳歌夾了一根,放進嘴裡,嗨,什麼酥魚兒,那就是面搓出來的東西啊,比尋常麪條粗一些,短很多,就是一碗麪須糊糊。
“來,澆上這邊特製的醬,特別好吃。”高真北將另一碗配着的醬推到她面前,雖然鳳歌對面食的感情一般,不過這醬聞着確實不錯,她盛了半碗酥魚兒,又澆了一勺醬,拌勻,醬裡還有一些切碎的毛豆丁、胡蘿蔔丁還有茄丁,仔細看看,還有些碎肉末,拌在面裡,將本來無味的面須,沾得滿是香氣。
鳳歌吃了一口,感覺比起宮裡吃過的東西,都要更加美味。
“看不出來這家沙漠裡的店這麼厲害,我以前可從來沒吃過這麼好吃的東西。”鳳歌看着醬沒了,還想再要一些。
“不是因爲這裡的東西好吃,是你餓了,早上出來以後,一路除了喝水,就沒吃過東西。”高真北又咬了一大口饅頭:“什麼最好吃,餓字最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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