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昨晚確實是打了阮晴,沒有想到以前一直忍耐的阮晴會自己砸開門來逃跑。
也是看到家裡變成這裡,張旭一時慌了。
如果他先看看監控,或者先問問人,也不會是現在這樣的結果。
警察帶着鄙夷的眼神看着張旭。
對於張旭這種男人,警察是見多了。但是這種家暴的案件,一般都是以協調爲主。
實在是國家的法律還不健全。
這種人家家裡面的事情,在以前,那都是關起門來,不關別人的事情。
即使社會進步了,還是有很多改不了。
沒有弄出人命什麼的,經常一般都不會介入。
只要家暴的一方認錯態度良好,教育幾句教育就過去了。
但是往往這樣的家庭,是不可能重歸於好的。
家暴,有第一次,就會又第二次,跟出軌是一個性質。
人的劣根性,就是這樣。
家暴和出軌,都是會成癮的。
女人的縱容和忍讓,只會讓對方更加肆無忌憚,變本加厲。
曾經的阮晴,就是這樣的一個女人。也確實沒有得到好下場。
張旭一直以好男人出現的形象,在這一次事件中開始有了裂痕。
警察將張旭帶到警局做了筆錄,又因爲接到電話,說是找到了失蹤的阮晴。
於是,張旭被警察很好心的帶到了阮家別墅。
見到顧箏和阮爸爸站在院子裡面等着他們進來的樣子,張旭猜到這件事情沒有這麼簡單。
但是,張旭也不是那麼簡單的。
門一打開,張旭就跑到顧箏面前,撲的一聲跪在顧箏和阮爸爸跟前。
“晴晴,是我錯了,是我不對,我不該打你,我錯了,對不起。爸爸,是我混蛋,我心情不好,才錯手打了晴晴,爸爸,我以後再也不會了,我以後一定會好好照顧晴晴的!”
張旭說的是真情意切,眼淚都不要錢的往外流。
不知道真相的,都要感動一把,男人有淚不輕彈,膝下有黃金。
可是這麼一個好男人居然下跪流淚。
難道不是太愛這個女人了嗎?
呵呵!
顧箏冷冷的看着一把鼻涕一把淚的張旭,理都不理他。而是直接走到警察面前。
“你們好,我要告張旭家暴,我要起訴離婚,我身上的傷痕還在,這都是證據,希望你們幫忙做個人證。”
“好,現在一起去警局做個筆錄吧。”
帶着律師,顧箏和阮爸爸一起到了警察局,而張旭作爲被告人,一直被無視了。
在警察局裡,張旭對自己家暴阮晴,供認不諱,但是堅決不離婚。
他深刻的明白,現在公司還不在他的手中,離婚之後,他就一朝回到解放前了,不,比之前還要慘,他的名聲全毀了。
在這個圈子裡,他可能待不下去了。
再要重頭開始,還要奮鬥多少年呢?
他堅決不同意離婚!在張旭的認知裡,這只是家庭矛盾,家暴這種事情太普遍了,又沒有出人命,只要認錯態度好,求求阮晴就好了。
阮晴那麼喜歡他,又那麼心軟,她不會這麼狠心的。
張旭一找到機會,就在阮晴面前下跪,哭着求她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