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傑一愣,繼而淡然一笑,“從前是搞科研的,項目成功後,就開始享受退休生活了。”
“享受退休生活?”晨佳感覺難以置信,“你這麼年輕就退休了?”
遠傑笑道:“對啊,有時間幹自己想幹的事情,有時間吃好吃的東西,這樣的生活才叫‘真生活’。”
晨佳本來想問他,是不是在蘇州待過。
但是又不想暴露過往,便繞了一個圈兒,道:“大哥哥,享受生活,就應該去蘇州啊!那纔是個好地方。”
遠傑淡淡道:“蘇州的確是個好地方,但我是北方人,吃不慣那裡的飯菜。我喜歡西安的美食,而且西安離我的老家很近。”
說到這裡,遠傑停頓了一下,“關鍵,西安現在還有了你。”
“哦,原來是這樣!”聽到遠傑的回答,晨佳總算暗暗鬆了一口氣兒。
遠傑道:“回民街的最正宗,我們去那裡吃吧。”
“好啊!”晨佳愉快的點點頭。
說實話,這久負盛名的老孫家泡饃,晨佳父母活着的時候,她也經常吃。
父母被殺害後,晨佳這個孤兒,由於生活拮据,便再也沒捨得吃過。
今天,既然是心上人想吃,她也就陪着吃一次。
他們出了德福巷,沿着粉巷,往回民街方向走去。
晨佳和遠傑彷彿有說不完的話,聊得很投機。
路上,看到賣潼關肉夾饃的店鋪,遠傑先去買了兩個,又買了兩瓶可樂。
晨佳也餓了,便接過肉夾饃吃起來。
但是卻不喝可樂,說對牙不好,遠傑便爲她買了礦泉水。
晨佳陶醉地享受着,這種樸實的溫暖和感動。
兩個人一路上走着,吃着,聊着,邊走邊玩兒,甜蜜的就像戀人。
遠傑只要遇見好吃的,就給晨佳買。
自從離開父母之後,她很久沒有享受過類似的關懷了。
特別是在,看到遠傑手裡拿着糖葫蘆,一臉開心的走過來時。
晨佳恍惚之間,從他身上看到了父親的影子。
那一瞬間,晨佳突然明白,自己爲何這麼喜歡遠傑了
因爲他和自己的父親很像。
晨佳盯着遠傑手裡的冰糖葫蘆:可口的山楂裹上一層甜甜的糖漿,撒上芝麻,酸酸甜甜的超級好吃。
她開心地接過來一串。
“先幫我把糖葫蘆咬一口。”晨佳還沒來得及吃,遠傑卻遞過來了自己的糖葫蘆。
“爲什麼?”晨佳不解的瞪大迷人星眸。
她嗅着糖葫蘆的味道,此刻,口水都要流出來。
“因爲你咬過之後,冰糖葫蘆就變浪漫了呀。”遠傑滿含期待的望着她,“我沒別的要求,一會兒凡是我吃的東西,你都先幫我咬一口,好不好。”
晨佳囧囧一笑,“大哥哥,你的要求可真奇怪。我咬過後,沾了口水就弄髒了,你還怎麼吃?”
遠傑道:“不髒不髒,你咬過之後更香。”
“豬傻有人殺,人傻沒辦法。”晨佳心裡想着,幫他咬了一口。
嚼着冰糖葫蘆還在說,“不過你的要求,可真奇怪。”
遠傑馬上也咬了一口,享受的閉上眼睛,津津有味兒的嚼着,“果然呢,你咬過之後變得更好吃了。”
“你胡說吧,我嘴巴里又沒有調料。”
“不信你再咬一口,嚐嚐,糖葫蘆真的變好吃了?”
“真的嗎?”晨佳不敢相信的,看了他一眼,湊上去,對着遠傑的冰糖葫蘆,又咬了一口。
學着遠傑的樣子,閉上眼嚼了一會兒,臉上露出幸福笑容,“果然呀,冰糖葫蘆好像真的變好吃了!”
遠傑馬上又咬了一口,感受着冰糖葫蘆上,多出來的淡淡清香味道,心道:這肯定就是晨佳的味道。
“啊,大哥哥,讓我再吃一口,你的冰糖葫蘆,好像比我的冰糖葫蘆好吃。”說着,晨佳又拿過遠傑的冰糖葫蘆,咬了一口。
看着晨佳咬一口,遠傑就接過來咬一口,然後晨佳再接過去,吃完自己再咬。
沒過幾分鐘,兩個人便把這一串糖葫蘆分享完了。
遠傑閉上眼,咂咂嘴,道:“爲什麼呀,你咬過的糖葫蘆,吃起來好像多了點兒清香的味道 。”
“有嗎?你胡說。”晨佳用芊美玉手,擋着性感秀美的小嘴,哈了一口氣,自己嗅了嗅。
表情立刻變得可愛,“果然呢,我的口氣今天好香啊。”
遠傑逗她道:“我聽說,戀愛中的女孩,口氣都會變香啊!你的口氣變香,說明你戀愛了。”
晨佳的臉紅了,害羞的擡不起頭,“你又胡說,我纔不會和別人談戀愛。”
她內心裡,對男人們更多的是厭惡,更別說和他們談戀愛了。
其實,多少年來,她一直想要尋找一個能讓自己依靠的溫暖臂膀。
可是,由於童年的陰影,她和男孩們談一次戀愛,就失敗一次。
因爲,她根本無法接受,他們進一步的要求。
想起來就會吐。
這也是,她做夜總會女郎賺學費時,常被打罵的原因。
“哇,快看,那裡有墨西哥捲餅。”遠傑發現了新大陸,主動拉着陳佳的手跑過去。
誘人的味道馬上將兩個人俘虜。
墨西哥捲餅,是墨西哥的特色美食。
在墨西哥,幾乎每個餐廳都會有。
粉巷這家墨西哥捲餅店,是地道的墨西哥人在經營,味道非常的正宗。
西安現在成了國際大都市,無數外國人來這兒做生意,大有盛唐之時,萬國來朝的氣派。
捲餅中的醬料和食材很豐富,看着就讓人口水橫流,一口咬下去層次感十足。
老規矩,依然是晨佳先吃,遠傑再接着吃,“真的好好吃呀,味道太奇妙了!”
遠傑每嚼一口,都要幸福的閉上眼享受一會兒。
“你太神奇了,你纔是真正的美食烹飪大師呀,只要是你咬過的食物,馬上就會好吃十倍。”
只要功夫深,裝傻也認真。
晨佳暗笑:“這個人已經瘋了,只能自己救自己了。”
這次不像吃冰糖葫蘆,晨佳只幫他咬了一口。
然後,便大口的吃自己的捲餅。
看着晨佳吃東西的樣子,那好看的嘴脣動來動去,遠傑就看的傻了。
晨佳是真的有點兒餓了,特別是先吃了糖葫蘆之後。
那糖葫蘆是幫助消化的,越吃越餓。
其實,晨佳這段時間,都沒有好好吃過飯。
現在遠傑在她身邊,她覺得好踏實,吃起什麼都香。
吃着吃着,眼角不知爲何竟有些溼潤。
接下來,遠傑又爲晨佳買了炸魚薯條、熱狗、烤肉、章魚小丸子、炸雞。
這些東西吃完,哪兒還能吃得進去泡饃?
看看天色已不早,晨佳便想回家了。
遠傑手裡拎着大包小包的吃食,一直把她送到家門口。
臨走,晨佳心中是一萬個不捨,遠傑也是不想離開。
但,今天總是要分別的。
這一刻,晨佳發覺自己,對遠傑產生了嚴重心理依戀。
希望投入全部的感情,與遠傑建立更親密的關係。
又擔心自己的心理疾病暴露後,遠傑不樂意杷關係發展到,如自己期望的那般親密。
最終,會像其他男人一樣甩掉自己。
她很喜歡遠傑,與他沒有更親密關係,讓她不安。
甚至還擔心,遠傑不會像她看重他一樣,看重自己。
可是,海歸家教的童年傷害,對她的心理造成了永久的嚴重創傷。
這導致她長大成人後,對男人的親密舉動產生了本能恐懼和強烈反感。
這個心理疾病,就像噩夢一樣一直纏着她。
連接吻都想吐,更何況其他的親密舉動?
這導致,她的戀愛一次又一次的失敗。
對遠傑,她已經非常的容忍了。
最令她開心的是,他吻自己的手,自己居然沒有嘔吐的感覺。
這本身就是一個奇蹟!
她也是第一次,和一個男人共同吃完一串冰糖葫蘆。
這在心理上是個巨大的突破。
因爲她知道,那冰糖葫蘆上沾有他的口水,但她居然沒有噁心,還很喜歡那種朦朧的味道。
然而剛纔,遠傑想吻她的時候,海歸家教的禽獸言行再次浮現眼前,她差一點嘔吐出來。
雖然進步已經很大,但是晨佳仍然無法接受,遠傑的吻。
嚴重的“恐吻症”。
結果似已註定,沒有男人喜歡接吻時嘔吐的女孩,哪怕她貌若天仙,也不能接受。
可是,她不想失去遠傑。
第一次約會,可以拒絕他接吻之類的更親密舉動。
甚至第二次,第三次,也可以拒絕。
但是,她不能永遠拒絕下去,那樣會傷了遠傑的心。
男人都是愛吃腥的貓。
吃不到腥,他就會像先前的那些男人一樣,慢慢地疏遠她,直至最後另覓新歡。
這樣的結局讓她害怕。
僅僅是現在,她就已經覺得,沒有了遠傑,自己將無法活下去。
如果對於遠傑的依賴進一步加碼,後果真的不堪設想。
假如某一天,遠傑因爲晨佳的心理疾病,甩了她。
她極有可能會選擇輕生。
甚至,腦子在一剎那間,已經想到了,用什麼辦法結束自己的生命……
晨佳打開房門,突然衝進去把門關上,背靠着房門,有種想哭的衝動。
遠傑愣了一下,默默地把大包小包的東西放在她的門口。
敲了敲門,說:“東西我放在門口了,明天晚上,我去接你下班。”
說完,轉身離開了。
聽着遠傑下樓梯的腳步聲,慢慢消失,晨佳再也控制不住情緒,放聲大哭起來……
然而,
單純的晨佳,哪裡知道遠傑人傻鬼大。
說什麼不敢看晨佳微笑,全是鬼話和套路 。都是爲親吻晨佳的手,尋找的藉口。
這傢伙算個什麼人呀!
爲了將心上人搞上手,居然裝瘋賣傻,真不地道。
不過,他自誇泡過一百多個妞,也不是吹牛,裝瘋賣傻就是他的手段之一。
晨佳被哄的一愣一愣的,竟不知道自己被套路了。
和高智商的人談戀愛,的確是件很危險的事。假如她某天被遠傑賣了,肯定會幫遠傑數錢吧。
好在,遠傑是真心喜歡晨佳,還喜歡到了癡狂的地步。
有時,連他自己也分不清,到底是在演戲,還是真被迷成了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