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碗湯(九)
孟大仙跟孟星枕齊齊看了鍾勳一眼, 目光滿是憐憫。
兩個死者身上搜集到的證據並不多,至少無法爲刑偵隊提供方向, 他們對死者生前比較親近的客人一一進行排查,最終熟客都被排除掉了。至於生客——老天,這是個大城市, 來來往往的人數不清,紅燈區的監控又有問題,完全沒有頭緒。
眼下唯一的希望, 就是兇手繼續作案。因爲如果他潛伏不動的話, 這樁案子就徹底沒希望了。
距離第二個死者被發現的第四天,出現了第三個死者。
死因相同, 年紀相似, 被發現地點也相同。
刑偵隊有人認爲兇手的拋屍地點並不是隨機的,而是有深意的。三名死者都被拋屍在垃圾場,再加上她們“小姐”的身份,兇手是不是在暗示她們是“垃圾”?既然是“垃圾”, 自然只能待在垃圾應該待的地方。
做皮肉生意的,自古至今都是被瞧不起的, 哪怕是孫潤潤的家人用孫潤潤出賣身體的錢蓋房子娶媳婦, 在村裡人詢問潤潤在大城市幹什麼工作的時候, 他們也羞於啓齒。
兇手第一次作案的時候對孫潤潤一刀斃命,說明他很果斷。可是到了第二個死者和第三個死者的時候,她們身上的刀傷多了很多,尤其是第三名死者, 孟星枕做了統計,她總共中了五十幾刀,比起孫潤潤的一刀,第二名死者的十幾刀,真可以說的上是個可怕的數字。
那麼這代表了什麼?
刑偵隊開會後得到的結論是:兇手對“小姐”充滿了怨恨,一開始他們以爲兇手是所謂的“義警”,目的是爲社會清除渣滓,可到了第三名死者的時候這個結論被徹底推翻,在一個“垃圾”身上捅了幾十刀最後才殺死她,不僅表明了兇手對於“小姐”是“垃圾”的態度,還體現出了他對“小姐”的憤恨。
如果不是有着深仇大恨,怎麼會捅幾十刀?這樣看來的話,孫潤潤之所以是一刀斃命,也許那個時候兇手能剋制住自己的怨恨,或是當時他還有恐懼。
但當他成功殺死孫潤潤卻沒有惹上任何麻煩之後,他就開始回想起這種快感了,也許他會在心裡後悔沒有多捅幾刀,所以到了第二名死者的時候,他放鬆多了,第三名死者時,他已經充滿了自信,甚至改變了拋屍地點,換了一所垃圾場。這種狂妄而略有炫耀的心理和行爲,更像是年輕人所爲,成熟的兇手是不會這麼做的。
三名死者除了都是“小姐”之外,還有其他的共同點,那就是她們都很警惕。孫潤潤出生在極度重男輕女的家庭,第二名死者是被親人性|侵後自甘墮落,第三名死者則是被夫家趕了出來,這樣的經歷導致她們對於陌生人都非常驚覺,不會讓對方輕易接近。這一點從平時的客人類別上能看得出來,三人的共同點都是會選擇看起來無害的客人。
也就是說,兇手的外表肯定是無害的,只有這樣才能讓三個警覺心很強的女人相信他,跟他離開發廊和足浴店。
那麼,還有什麼比一個憂鬱害羞的少年更有說服力呢?
因此,刑偵隊最終的分析結果認爲,兇手應該是二十歲上下,甚至極有可能未成年,曾經受過甚至現在依然在遭受來自“小姐”的傷害。但是某種原因導致他不能殺死真正傷害他的那個人,因此纔會選擇替代品。三名死者的身高相似髮型髮色相同,這不可能是巧合。
但只有這些線索是不夠的,還不足以讓警察鎖定兇手。
鍾勳跟隊裡的警察們快要把腿跑斷了,黃天不負有心人,第四名死者被發現的時候,鍾勳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滔天怒火。這個女人被捅爛了,軀幹上的血肉還沒有骨頭多。不僅如此,這一次死者的臉也被劃了個稀巴爛。
他氣得一腳踹上一塊大鐵皮。
鐵皮應聲而倒,誰知道背後躲着個流浪漢,被嚇了一跳立刻舉起手來:“救、救命!”
鍾勳收了長腿,“……你是誰,怎麼會在這兒?”
經過盤問,得知流浪漢剛跟人搶地盤打輸了,恰好走到這個垃圾場,看到外頭堆着許多鐵皮,乾脆鑽進來睡了一覺。他舉手表示自己什壞事都沒幹,還叫鍾勳不要冤枉好人。
鍾勳冷淡地看了一眼因爲被他踢了一腳摔倒在地從而掉出N個錢包的流浪漢,“不抓你也行,說說你昨天晚上看到什麼沒有?”
“啊?”流浪漢撓撓頭,“沒有啊……”話雖然這麼說,眼珠子卻賊兮兮地朝鐘勳的口袋瞅,鍾勳給了他一張大鈔後,他才嘻嘻笑起來,“我昨晚就在這睡覺的,什麼也沒看見,什麼也沒聽見,不過不知道幾點鐘被手機鈴聲給吵醒了,接電話的是個男的,估計是個學生,打電話給他的估計是家長吧,我就聽見他說什麼剛下晚自習馬上就回家,還說什麼那不是我媽,我媽早死了……之類的話。其他的就沒有了,警察同志,要不……您再……嘿嘿?”
這消息提供的好啊,真是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鍾勳心情大好,於是又給了幾張鈔票,流浪漢嘿嘿嘿笑,連聲祝他生日快樂。
神經病,生日快樂個屁,他又不過生日。
流浪漢提供的消息非常有用,鍾勳幾乎是立刻就提取到了有用信息,晚自習,說明對方是初中生或是高中生,沒有母親就說明喪母,應該有後母,甚至後母的身份就是“小姐”!鍾勳有着極其強烈的第六感,他覺得流浪漢聽到的那通電話應該就是兇手!
第四名死者出現在第三個垃圾場,既然是下晚自習之後殺的人,肯定不能離學校太遠,學校應該在三個垃圾場都能到達的地方,這樣的話排查起來就方便多了!
有了重要線索,警察們高興極了。很快,他們就查出一個叫陳陽的高二學生,就讀於本市第三中學,父母在十年前離婚,母親去了遠方,父親很快再婚。
巧的事,再婚對象也是父親的出軌對象:一個“小姐”。
警察出現在教室門口的時候,陳陽正在黑板上寫着題目。他身高腿長,長得很清秀,成績也不錯,跟警察說話的時候甚至臉還會紅。可他卻承認了自己犯下的罪行,並且供認不諱。
甚至他臉上還帶着笑:“我不認爲自己做錯了,她們本來就是應該被毀滅的垃圾,如果不是有這樣的人在,我媽媽也不會離開我。”
然後他笑得更羞澀:“我知道我早晚都會被抓的,不過我還沒滿十八週歲,應該不會判太重吧?”
滿肚子的問題沒有問,陳陽已經招認了一切。他從始至終都不認爲自己殺人是錯的,他覺得那些女人該殺。他只是拿出了幾十塊錢而已,那些女人看到他就笑得花枝亂顫,還自以爲體貼的要跟他去個合適的地方——估計她們到死也沒想到,這個看起來內向害羞的男孩子,帶領她們去的是地獄吧。
不過有一點鐘勳一直很在意,從陳陽殺人來判斷,他對繼母充滿了恨。姑且不論繼母如何虐待他厭惡他,父親如何忽視他,新生的弟弟又如何嫌棄他,他在殺了四個人之後,似乎一直都沒有表示出對繼母的怨恨。
這是不可能的,除非……
“糟糕!快去陳家!”
晚了。
他們到的時候,陳家三口已經死了。陳陽在早上的稀飯裡倒了一包老鼠藥,三個人吃完後覺得不對勁,電話線被早上去學校的陳陽剪短,他們沒撐到找着手機,就全都死了。
鍾勳回來之後又見了陳陽一面,這個年紀輕輕的男孩子臉微微紅着,期待地問:“死了吧?他們都死了吧?”
鍾勳看着他不說話。
“好可惜啊……”陳陽嘆了口氣,但仍舊是笑嘻嘻的。“如果能親手殺了那個女人就好了。對了,你們找到我媽媽了嗎?她什麼時候來看我?”
鍾勳起身走了,剩下的女警看着男孩期待的臉色,嘆了口氣:“你母親不肯來。”
“你說什麼?”陳陽突然不笑了,他劇烈地砸起刑椅來,“我不相信!我要見我媽!”
他媽媽確實不肯來,即使知道了這個兒子殺人。她有了新的家庭新的兒女,早就不需要陳陽了。
這是個被世界拋棄的孩子。於是他也拋棄了世界。
鍾勳滿身疲憊進了辦公室,釦子扯開兩顆坐到椅子上,腳搭桌上,他想着陳陽那個笑,心裡說不出的難受。那男孩從始至終都不覺得殺人是錯的,甚至認爲自己做的正確,阻礙他的警察纔是錯誤,他甚至感慨警察來的太快,當天晚上他準備再殺一個的。
他毒死父親繼母和弟弟後,準備好了錢跟證件,如果不是流浪漢聽到了那通陳父打去的電話,他們想再找到陳陽就不容易了。
迷迷糊糊間鍾勳有些困了,正在他打瞌睡的時候,桌上的電話突然尖銳地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