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羅馬天主教會的不滿來自三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是羅馬教會內部權力及利益的分配不均!
羅馬天主教由開始的選舉產生教主、主教、教使、牧師、神父等職位,逐漸演變成爲一些繼任職位的神職人員的地盤;
把持這些職位可以謀取好處,且在擁有權力和財富之後,其行爲墮落與其所宣傳的神聖性不符;
既然都是依照聖經來解讀,吃到肉的神職人員與沒有吃到肉的神職人員就產生了不平衡。
第二個方面,羅馬天主教及其派駐各部落的主教與部落世俗酋長及所謂貴族的矛盾!
羅馬天主教教會每年都從西歐各部落搜刮大量的錢財,而各部落主教及教使成爲羅馬天主教教會在各部落的斂財中間人;
各部落世俗酋長及貴族羨慕這些利益,同時也厭惡羅馬天主教派駐到當地主教對世俗部落的干涉。
第三個方面,無論是各地部落世俗酋長、貴族、天主教神職人員都是位於金字塔的中間一層,而處於底層的奴隸則是承受世俗和教會兩方面盤剝的最後一個環節;
世俗酋長及貴族的領地是可見的,而教會的盤剝卻是無處不在,從生到死。
在這一系列的環節中,由奴隸產生的不滿、世俗酋長及貴族的推動,逼迫羅馬天主教教會做出一些要改變的姿態。
然而從法蘭西部落南部的奴隸反抗,到波西米亞奴隸、貴族神職人員的聯合反抗,都可以看到羅馬教會只是口頭上做出表示,然而現實的情況是沒有改變其本質的教義基礎。
在應對法蘭西南部奴隸反抗時,採取的方式是教會教士與世俗酋長貴族結合組成十字軍聯合鎮壓。
面對如此局面,引入了托鉢僧這一外來的宗教形式,雖然托鉢僧比較清苦修行,然而其頻繁乞討被部落民衆視爲盜賊。
這是一種緩和矛盾的做法,但是這並沒有改變這種吸血的體系。
直到波西米亞酋長、貴族、教士、奴隸聯合起來反抗時,其實力碾壓了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日耳曼部落大汗所組織起來的十字軍,促使波西米亞所信仰的新教及西歐其它地區的新教能夠保留了下來。
在這一過程中,撼動了羅馬天主教教會的根基。
在日耳曼部落所召開的宗教大會,西歐世俗酋長貴族同當地教士聯合,向羅馬天主教會及教主發難,以宗教大會的權威置於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之上。
這應該是波西米亞及胡斯撼動了羅馬天主教教會的根基,而西歐各部落又削減了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的權威。
此後纔有路德及茲溫利、加爾文等教士的基督教教派出現,也纔有了世俗酋長貴族內部的分裂,爲奴隸的反抗提供了合法性依據。
面對世俗酋長貴族、奴隸、教會內部的權力鬥爭,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同樣要做出應對以緩解壓力。
如何應對呢?
只能夠在不改變教義的情況下,做出表面性的姿態,以顯示與昔日的不同。
面對各部落的不滿,這樣的讓步只能夠延緩其敗亡的時間,不作出徹底的改革只能夠滅亡。
日耳曼大汗查理五世作爲羅馬天主教受封的西歐地區名義上的大汗,自然是向着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
爲了應對羅馬天主教教會所稱的異端即新教,認爲召開宗教大會天主教和新教互相討論,或許能夠消除彼此的分歧。
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認爲,有鑑於巴塞爾宗教大會的行動,宗教大會不能夠在日耳曼部落召開;
而新教認爲,如果在意大利半島召開宗教大會,勢必受到羅馬天主教教會的影響。
經過多年的起伏,公元1545年,在路德將死之際,在日耳曼部落及意大利半島接壤的特蘭託召開宗教大會。
當時日耳曼部落的新教徒要同日耳曼大汗開戰,認爲參加宗教大會對自身也沒有什麼利益。
所以結果是宗教大會是羅馬天主教代表及日耳曼天主教教士的主場,想怎麼開就怎麼開。
這也從另一點反映出,在當日的西歐地區,也只有日耳曼部落中的新教有一定的實力,而其它地區的新教發展只能說是剛剛開始。
這也印證了一點,就是這種思想的傳播是從東向西開始的。
基督教本來是一家,歐洲西部的基督教爲東部基督教的分支。
但是當阿拉伯教勢力不斷入侵東部基督教勢力範圍,在強大實力的碾壓下嘲笑東部基督教進行偶像崇拜,促使東部基督教放棄偶像崇拜。
自此東部基督教與西部基督教產生信仰及教義上的差別,最後西部基督教自立,東部基督教成爲東正教,西部基督教成爲天主教。
兩者的本質是東正教服從的是世俗酋長,天主教服從的是天主教教主。
如果按照現代術語來講,東部是政教合一,而西部是神權政權。
所謂新教的革命,就是要回歸世俗政權,即政教合一。
這就是本質的差距,西方現在的強大,並不能夠掩飾過去的落後。
與其掩飾過去的落後,不如思考爲什麼過去如此落後,現在變得如此強大並主導國際秩序。
最基本的一點就是解決了權力家族化世襲(選舉),且還是先走出了一步。
如果要超越西方並主導國際秩序,那不僅要解決權力家族化世襲(選舉),還要解決財富家族化世襲(推恩令)。
特蘭託宗教大會成爲了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日耳曼天主教的地盤,對於羅馬天主教的教義禮儀做了再次確認;
且作出天主教原理無論對錯,任何人都不得質疑的決議,且不得出版與羅馬天主教教會主張不同的《聖經》解釋;
羅馬天主教教主頒發禁書書目,後續屢有增加。
特蘭託宗教大會認爲,羅馬天主教與新教徒不能夠妥協,於是着手改良新教徒所針對的流弊。
但是形式大於內容,特蘭託宗教大會決議凡主教應駐於自己的教區之內,不能夠亂跑,應該時常的露一下面,講幾句聖經,且應該嚴密監視本教區的教士是否有信仰新教的嫌疑。
此外,還加強教育,要求寺廟、教堂、神學院都應誦讀學習《聖經》。
特蘭託宗教大會開會一年多時間,公元1562年又復開,明確羅馬天主教原理及教義,並完全否定所謂異端新教的主張。
大會最終的結果是通過《特蘭託宗教大會之法律及議案》,明確了羅馬天主教原理及教會教規,成爲研究歷史的重要材料。
這份教規及議案爲羅馬天主教爲唯一完全正確的說明書,但是顯然如何重複完全正確,在新教的攻勢下已不足以給各部落民衆洗腦。
當特蘭託宗教大會前,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支持了半秘密的組織耶穌社。
其公開活動爲支持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其背後則以各種手段消滅新教,只求達到目的,不擇手段。
耶穌社名義上是西班牙部落的洛約拉(1491-1556)所創立,但是根據洛約拉的經歷可以看出其背後是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在支持他。
洛約拉年幼時就加入部落軍隊,公元1521年被炮彈擊傷。
在三十三歲的時候與兒童一起學習拉丁文,兩年之後進入西班牙某神學院(大學),不久到巴黎研究神學。
從這一點可以看到,在當時西歐地區的通用文字是拉丁文,也就有了路德翻譯聖經的行爲,也有了亨利八世翻譯聖經的行爲。
這也可以理解,在歷史相當長一段時間內,西歐各部落是隻有各地方言,而沒有文字的。
也可以理解西歐各國語言出自拉丁文,且現在有時候聽說一個人可以懂七八國語言。
這位洛約拉在巴黎鼓動其他學院的同學一起前往耶路撒冷,然而沒有成功,隨後洛約拉便專心爲羅馬天主教教主服務。
公元1534年,有七名追隨者,得到教皇的允許在威尼斯附近的定居點講道。
當其他人問及他們屬於哪裡,回答是耶穌社。
公元1538年,洛約拉召集其門徒趕赴羅馬,規定耶穌社原理並獲得羅馬天主教教會教主的同意及承認。
耶穌社組織設大將一位,由全社中人選舉產生,任期終身。
洛約拉成爲耶穌社第一任大將,因其軍人出身,特別重視服從主義。
耶穌社成員宣誓所有成員均應服從羅馬天主教教主,視教主爲上帝的代表。
若教主讓其遠行,雖遠必遵其命令。
耶穌社中成員均應服從社中的大將,視若上帝代表的傳令者。
耶穌社中成員不能夠有自己的主張,只能夠成爲他人的手杖。
耶穌社是一個組織嚴密的羅馬天主教教主的私人半秘密組織,其公開活動爲傳教,暗地活動比較邪惡。
耶穌社成立的目的是羅馬天主教教主豢養的一隻打手機構,其表面以傳教來掩飾其背後的目的。
耶穌社提倡信仰天主教及信仰上帝,而關鍵的一點是要信仰天主教教主爲上帝的代理人。
耶穌社中公開活動於各部落天主教教區,吸引年輕牧師,以詞色感動他人,表面做出清貧及篤信上帝模樣。
確實也欺騙了一大批人,一些新教徒還將子女送到耶穌社控制的神學院學習。
耶穌社開始規定社中成員60人爲限,然不久人數增加,便不再做出限制。
洛約拉未死之前,已經有千人的成員,洛約拉死之後成員三倍增長。
耶穌社中人不僅在西歐地區發展其勢力,在印度、日本、美洲都有耶穌社的成員。
歐洲在開闢美洲之前,耶穌社中人已經瞭解美洲土著的內情,而西班牙、葡萄牙對美洲的探索筆者懷疑不僅有本地部落酋長的野心,背後同樣有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的支持。
同樣可以看到,當一批西歐海盜船隻登上一塊新發現的大陸時,教士是同船同行的。
其時歐洲新教徒還沒有邁出西歐之地,而所謂的舊教即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支持的耶穌社已經在各地四處活動了。
耶穌社本來就是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支持的一個半秘密組織,在西歐地區天主教面臨危機之時成立,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沒有能力武力對抗土耳其阿拉伯教,只能夠向其它地區擴張其影響力。
與其說所謂的大航海時代是因爲爲爭奪調料貿易所造成的結果,不如說是羅馬天主教爲尋求自身生存的一次探險,而耶穌社成爲探險的探路者。
耶穌社爲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支持成立,其宗旨就是爲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服務的。
所以耶穌社自始至終都是爲羅馬天主教教會和教主服務的,始終反對新教。
耶穌社成立後,就遣前成員赴日耳曼部落、尼德蘭部落、大不列顛部落活動。
其勢力在日耳曼部落南部及奧地利部落非常強大,耶穌受爲當地部落酋長及貴族支持與信任。
這樣的活動確實也阻止了新教的發展,同時也恢復了一部分叛離羅馬天主教教主的部落信仰。
新教徒不久就知道耶穌社實爲阻止新教發展的敵人,而這個敵人是羅馬天主教教主背後支持的。
耶穌社藉口爲增加耶穌之光榮起見,實行極其奸詐、極不道德的計劃。
耶穌社中成員絕對服從,無異於耶穌社大將的傀儡,而耶穌社大將又爲羅馬天主教教主的傀儡。
耶穌社以傳道來阻止新教的發展,但在歷史大勢面前,其宗教理論根基已經站不住腳了。
這不說羅馬天主教,就是對於新教,隨着科學技術的發展,對於宗教的認同已經變得很淡漠。
之後耶穌社衰落,其它宗教團體也是一個模樣。
但是耶穌社背後有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的支持,完成了華麗的轉身,從事商業活動,但是其商業行爲爲非作歹。
在十八世紀的時候,耶穌社中人從事大規模商業活動爲非作歹,加上一些原因筆者猜測可能是干涉各地政權,耶穌社信用大落,就是天主教教徒也懷疑其動機。
在16世紀到18世紀西歐地區海外殖民的過程中,筆者懷疑大規模的背後運作者爲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而其具體執行者爲耶穌社成員。
無論是大規模的奴隸販賣,還是毒品販賣,還是對新發現大陸當地人種的滅絕,有可能羅馬天主教教會都參與其中。
在十八世紀的時候,筆者懷疑耶穌社已經不滿足於大規模的商業活動,且對一些國家的政權進行干涉,導致葡萄牙國王驅逐耶穌會成員出葡萄牙。
公元1764年,法國對耶穌會成員下達驅逐的命令。
羅馬天主教教會及教主知道耶穌會聲名狼藉,公元1773年下令廢止耶穌會,事實上耶穌會可能轉到了地下活動。
不然1814年耶穌會又有恢復的事情,至民國時期其表面的會中成員還有數千人。
對於宗教信仰,任何人都可以相信任何信仰,但是這種信仰一定是基於沒有第三方獨立自主的信仰,而不是由某個人或者某個宗教團體爲以信仰神在人間代理人的方式而存在。
且一個國家的信仰團體必須自立,不能夠由某個宗教組織成爲宗教總壇,而這個國家內的宗教機構成爲分壇或分支。
當今世界的宗教問題,是所有人對宗教的認識不夠清晰。
例如,基督教是一種宗教,天主教只是基督教的一個分支,而天主教是爲西歐地區的舊教,新教要打破的就是天主教的原理。
各種宗教中都有邪門歪道,例如基督教中的邪門歪道就是天主教,阿拉伯教中也有許多流派,其中有一支就是極端派,同樣佛教也有邪門歪道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