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現在手上的證據鏈是不是已經閉合了,但至少現在要將方景林牢牢的控制在手裡,不然稍有不慎被他發現了這邊的目的,很有可能會轉身跑掉。
所以現在牛隊長還要費心在多看守一段時間,至少這兩天時間,他恐怕就連睡覺都做不到了,輪班叫人看守着,這個時候可不能在出什麼意外了。
除非丁凡這邊的證據能儘快弄出來,有了完善的證據,他那邊就可以着手抓人了。
所以不只是丁凡對這一點比較着急,就連牛隊長也十分急切的等着,爲此他連睡覺的心情都沒有。
一雙有點發紅的眼睛時刻都在看着自己桌上的手機電話,心中有點不安的期盼着,電話什麼時候響,就等着丁凡那邊的消息抓人了。
其實丁凡這邊也很着急,劉健已經將這兩個人的資料調出來了,鄧麗琴的資料稍微慢一點,暫時還沒有送過來,畢竟她不是本地人,大部分的資料還不會這麼快就送過來。
對於這一點,丁凡也沒有什麼好辦法,也只能先將方景林的資料拿在手上看了一下。
“老大,你不會是覺得,這個方景林就是這一次案子的兇手吧?”
劉健爲了這份資料,可真是累壞了不過說話的時候,似乎並不是想要詢問什麼而是有點擔心。
前後一共跑了六個派出所,將他們手上的所有消息全都調了出來,這纔將一份詳細的資料放在了丁凡的面前。
不是因爲別的,主要是這個方景林以前住的地方實在有點太多了,聽說是因爲他母親有點孟母三遷的意思,帶着他搬家搬的太貧乏了。
方景林的家庭,屬於是重組家庭,一般人結婚之後,很少有離婚的,就算是有離婚的,也是被破無奈。
可方景林的母親就有點奇葩了,當年跟方景林的父親結婚之後,纔剛剛生下了孩子,這個男人就失蹤了,直到現在都不知道人去了什麼地方。
基本上可以說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那種,走的時候沒有一聲交代就不見了,家裡的所有東西都留給了這對母子兩個。
方景林的母親嫁給他父親,本身就是家裡不同意的,爲了嫁給一個自己喜歡的人,跟家裡人鬧得十分不愉快,甚至被家裡趕了出去。
這一下丈夫不見了,只有一個母親帶着一個孩子,相依爲命艱難度日。
爲了孩子,方母也是強忍着身上的壓力,一個人呆着方景林賣了家裡的房子,帶着他換了一個住處,拉扯着孩子還在想着自己失蹤的丈夫。
每天上班下班照顧孩子,這幾乎就是她全部的生活。
幾年之後,方景林終於長大了一點,而方母的身邊也多了一個能依靠的人,這個人叫周大康。
不在意方母曾經結過婚,也不在意有一個孩子,反正當時方景林也不大,今後也不會有什麼隔閡。
按說這也算是一件好事,可好景不長,周大康的家裡知道這件事之後,竟然死活不同意,兩人就算是結了婚,他家裡依舊找上門來,在家裡鬧了一場,逼着他們兩個人離婚。
萬般無奈之下,周大康也只能答應了家裡的要求,不過在離婚之前,他還算是有點良心的將房子留給了這對母子兩個。
只是方母這個人性格十分倔強,根本就沒有接受這個房子,而是帶着方景林離開了這裡,打算重新開始。
當年的方母長得也算是十分標誌了,想要追求她的人還真是挺多的,離開了周大康之後,她可以自己受苦,可孩子不行,所以這一次他根本就沒有多做選擇,隨便找了一個人就嫁了。
不過這一次她找的人就有點不合適了,名叫劉明,長得算是人五人六的,可做出來的事情,就有點見不得光了,開了一家錄像廳,專門打點擦邊球,賺點小錢。
白天方母上班,孩子就在家裡跟着劉明,想着過兩年到了年紀就送學校去。
可這個劉明本身也不是方景林的親生父親,對於這個孩子,也不可能太上心,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將孩子丟在錄像廳裡面,跟着那些客人一起在錄像廳裡可能那些錄像。
雖然對於孩子來說,可想而知會有多大的影響,可當時也沒有人在意這點,就連方母都沒有很在意,只是想着等孩子長大了,送他上學就好了。
可她終究對於劉明還是不瞭解,剛結婚的時候這個劉明還好一點,平常也就是跟一些狐朋狗友一起喝點酒,算不上什麼大事。
誰知道,劉明喝酒之後,回到家裡就動手打人那?
有一次方母加班回家,剛好看到劉明在對方景林動手,甚至將孩子吊起來打,當時方母就爆發了,當場就跟劉明打了起來。
不過一個女人,終究還是打不過一個大男人,被喝醉酒的劉明打的頭破血流。
要不是有鄰居聽到了他家的聲音報警了,那天晚上,方母很有可能會被打死。
而醒酒之後的劉明竟然說自己什麼都不知道,喝斷片了!
跟這樣的人一起生活,不說方景林能不能有未來,就是能不能活着長大都是一個問題。
方母當時想都沒有多想,死活就要離婚,可是劉明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跪下請求,希望方母在給他一個機會。
要是隻有方母一個人,她其實根本就不需要在忍着,不過看看自己身後的孩子,馬上就要到上學的年齡了,在跟着她四處漂泊,明顯不太可能了。
爲了孩子,方母忍下了這一次。
可沒想到,她這一次的退讓之後,換來的竟然是劉明的變本加厲,每次喝酒之後,都會對她動手毆打,包括還不懂事的方景林,從小身上就遍佈傷痕。
在這樣的重壓之下,方母的精神終於扛不住了,就在一個夏天的午後,方景林母子兩個在一次被家暴之後,趁着劉明睡着的時候,方母用牀上的枕頭,狠狠的按在了劉健的臉上,將人活活悶死了。
劉明死了,同時方母緊繃多年的神經,也終於堅持不下去了,在最後一刻崩斷了。
警察很快就發現了劉明家裡的異常,帶走了已經瘋癲的方母,當時還年幼的方景林親眼看着自己的母親被人帶走,竟然一點都不哭鬧,就眼神淡然的看着一切的發生。
方景林因爲沒有父親,一直都是母親在帶着,從來沒有見過其他的親戚,警察帶走了方母,他一個人還不到六歲,根本就沒有辦法生活,只能聯繫了方母的孃家人,希望可以協商收養這個孩子。
不過當時看他們家裡人的意思,似乎並沒有人願意接手這件事。
最後還是居委會不斷作工作之後,方景林的舅舅才勉強的同意將他收留在家裡,前提條件就是方景林父母留下來的錢和房子都歸他處理,當做是他的生活費。
不管怎麼樣,最後方景林也算是有了一個落腳的地方,也不用在東走西跑了,到了年紀也可以上學,回家還有口飯吃。
當然說是這樣說,可他後來的生活,經過劉健的細緻瞭解,事實卻並不是想象中樣子。
據說方景林在他舅舅家裡,並不受歡迎,雖然沒有打罵,但也沒有給過他一點好臉色,整天幾乎都被關在小房間裡面,就算是吃飯都不讓他出來,簡直就好像囚犯一樣的生活,至於學校的事情更是從來沒有管過。
就算是在學校裡面,方景林也是那個被人排斥的一個。
就因爲他的母親瘋了,並且親手殺了他養父,所以學校裡面的人沒有人願意跟他接觸,甚至當面說他是殺人犯的兒子。
這對一個孩子來說,傷害有多大,是可以想象的。
本來就是寄人籬下的生活,已經叫方景林心中十分難以接受了,在學校裡面就算他的學習成績在好,依舊不能改變別人對他的看法,更加叫他擡不起頭來了。
所謂的家人,看不起他,從來沒有給過他一點好臉色,學校裡面被人欺負,讓方景林的童年時代,幾乎完全生活在一片陰影當中。
在他十八歲的那一年,方景林終於離開了那個冰冷無情的家,或者說他從來沒有將那裡當成是他的家。
自己找了一份工作,並且在工作地點租了一個房子,直到今天爲止,方景林的檔案上面,幾乎沒有任何的污點,沒有案底也沒有跟社會不*良人士有過任何的交往。
要不是知道他有這樣的過去,很難將一個殺人瘋子,跟他聯繫起來。
就連劉健知道了方景林的過去之後,都有點爲他抱不平。
在知道丁凡懷疑方景林的時候,還有點爲他開脫的意思。
丁凡放下手上的資料,看了一眼坐在一邊沉默不語的於曉波,什麼都沒有說,反倒是在手錶上面看了一眼。
時間已經接近凌晨了,這個時間,整個警局裡面燈火通明,沒有人休息。
這都是爲了什麼?
還不是爲了那些無辜死去的人,爲了給他們的死亡,討回一個公道。
法律不會因爲任何人的過去受到不公對待,就對殺人兇手網開一面,這一點從他們穿上警服的那一天開始就應該明白。
“我知道你們兩個在想什麼,人非草木孰能無情?可我們代表的不只是個人,我們的背後代表的是國家法律,我希望你們能記住一點,任何時候,國法不可違。”
同樣的話,丁凡以前也說過,不過不是說給劉健他們兩個。
同情心,誰都會有,就是丁凡知道了這些之後,也會在心裡同情方景林的遭遇。
可這不是他犯罪的理由,不能因爲他曾今遭受過一些不公平的對待,現在他就可以爲所欲爲,將報復的手段用在一些無辜者的身上。
“可……對他是不是太不公平了,也有點殘忍吧!”
劉健也知道丁凡說的沒有錯,可他畢竟穿上警服的時間不長,對於這些事情也從沒有經歷過。
所以說出這話其實一點都不奇怪,丁凡以前也有想過這個問題,甚至很長一段時間他都在問自己,這樣做是不是正確的。
可後來他想通了,自己沒有做錯,任何人沒有權利殺死另外一個人,每個人都有活下去的權利,國家的法律就是爲了平衡這一點才存在的。
而他們這些身穿警服的人,就是法律的執行者,也是維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