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說有機會,衆人也也來不及在收拾什麼了,飯也不吃了,趕忙出去開車子準備出去找人。
但是丁凡卻冷靜了下來,對閆立秋說了兩句什麼,叫她和里昂兩個人留守。
畢竟這裡是大本營,任何時候要有留下一定的防禦力量,不能所有人都出去。
何況這一次的事,閆立秋留在家裡或許能幫上跟大的忙,說不準丁寧自己都會回來也不不準,城市裡面找人這種事情,他還可以發動手下的人幫忙找找。
而里昂就簡單的多了,閆立秋一個人留下或許會有危險,自然需要他留下保護一下了。
剩下的人,兵分三路出發,沿着進城的三個交通要道仔細的尋找。
只是丁凡沒有跟他們一起走,而是一個人開車去了最近的海邊。
他知道丁寧在心情不好的時候,應該回去海邊,將自己的心裡話都對着大海大聲的喊出來。
興許這一次能在海邊將她找回來,可事實證明,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
距離清雨山莊最近的一處海邊都被丁凡找遍了,根本就沒有她的影子,短時間之內也不像是有人來過的樣子。
這樣一來,丁凡也只能將這件事跟孔傑說一聲了,動用一點警隊的力量幫忙查找一下了。
當然了,他這個電話打過去之後,也少不了被孔傑埋怨一頓。
但也沒有說太多,而是給下面的各個派出所打了招呼,叫他們幫忙注意一下有沒有這樣的一個女孩的消息。
還真別說,有了這些無所不在的片警幫忙,很快就有了消息傳回來。
龍崗區派出所的一個民警,之前在外面執勤的時候,確實見到過一個穿着粉紅色小風衣的女孩,手上也拿着一個熊仔娃娃。
不過這已經是一個多小時之前的事情了,現在去了什麼地方就沒有人知道了。
當然也是以爲當時看到丁寧腳上只是穿了一雙拖鞋,民警當時有點好奇這纔看了一眼。
一個小時的時間,穿着一雙拖鞋一定走不快,加上這丫頭身上也沒有帶錢,一個小時能走出三公里就算是比較多了。
三公里的情況下,想要細化一下就不是難事了,要是丁凡手上現在就有一份地圖,還真不難找出幾個方位。
因爲吳志剛的家就住在龍崗區,這個時候,丁寧也很有可能會到他舅舅家裡走一趟,就算不是跟他舅舅見一面,只是遠遠看看她弟弟也是有可能的。
只是可惜了,他手上現在什麼都沒有,只好開着車子先到龍崗區看看情況在說。
至於小蔭等人這會兒還在別的地方找,收到位置以後,隨後也趕了過去。
等丁凡到了地方之後,頓時明白了什麼,趕忙駕車直奔吳志剛家裡去,可還沒有等到他趕到吳志剛家裡那條街,就看到不遠處酒吧街那邊有不少的警察圍在那裡,似乎是發生了什麼事情。
現在丁凡的神經異常敏*感,發現那邊似乎是出了什麼事情,當即將車子丟在了路邊,匆忙趕了過去。
走進之後才發現,這裡剛剛似乎發生了打鬥,這會兒有兩個人正在地上不斷打滾兒哀嚎着。
一看只是打架而已,丁凡也就沒有太在意了,可就在他打算要走的時候,卻發現地上有一直拖鞋丟在地上,粉紅色的小拖鞋,上面還帶着一個小絨毛球,看上去還挺可愛的,可這東西一下就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要是沒有記錯的話,這拖鞋就是之前丁寧腳上穿的那雙。
原本給她買了鞋子的,但是丁凡以前沒有給孩子買過鞋,鞋號稍微大了一點,丁寧又捨不得丟,在家的時候乾脆就穿着拖鞋了。
想不到今天丟在了這裡,一看到這隻拖鞋,在看看地上兩個打滾的小混混,丁凡頓時在腦子裡面想到了一些不太好的畫面。
只是這會兒警察還在勸說這兩個無賴,丁凡也不好現在就上去問什麼。
但這裡既然是酒吧街,那自然是要找一個管事的人出來了。
別人他不認識,可楊天碩不就是酒吧街的老大嗎?
丁凡也來不及在想太多了,直接將電話打給了楊天碩,問他這邊的事情究竟誰說了算。
楊天碩一聽就知道丁凡這會兒不知道因爲什麼事情在發火,但是說道酒吧街,他這會兒比誰都尷尬。
之前他就已經找過疤臉了,這裡的生意他之前就交給了疤臉去處理,想不到這幾年的時間,疤臉就好像完全變了一個人,對於他的話,根本就聽不進去。
他找上疤臉談了兩次,最後都是不歡而散,搞的他現在也有點爲難了。
本來還在心裡祈禱着,這一次疤臉千萬不要惹到丁凡的頭上,不然就是他這個當大哥的也不好出面開這個口。
可現在看來,他還是將這件事想的有點太美好了。
聽丁凡的口氣就知道,這一次的事情恐怕是鬧大了,而且還是那種不可收拾的地步。
雖然還不知道是什麼事情,但丁凡已經開口了,他自然要想辦法給一個交代才行。
前一秒放下了電話,隨後就給酒吧街那邊自己的幾個店裡打了電話,叫了幾個靠得住的兄弟趕過去幫忙,隨時聽後調遣。
當然了,這幾個人也就是充個樣子,在酒吧街算是比較熟悉,真的叫他們辦點什麼事情,他們還是要打着楊天碩的旗號才能吃得開。
看着跑過來的幾個人,丁凡也沒有客氣,當即就叫他們現在過去,將地上兩個耍無賴的人解決一下,恢復這邊的秩序。
這幾個人一看,也不是什麼大事。
只是幾個小混混而已,三下五除二就將兩個小混混從地上脫了起來,順便陪着笑臉將幾個過來處理事情的警員都送走了。
看來這個酒吧街常年都是這樣亂糟糟的,就是警察都對這裡倍感無奈了。
當然這是在沒有證據的前提下,一旦真的掌握了切實的證據,也必然少不了對他們這幫人下手。
換做平時,丁凡只要有點時間,就一定會在這裡查上一下,好好整治一下這幫小混混,將這幫毒瘤都清理掉。
可這會兒他也沒有這個時間,看到警察已經開車走了,直接大步走上前去,伸手拖着兩個小混混就往後面的小巷子裡面走去隨手一丟就將兩個人丟在了地上,從口袋裡面掏出拖鞋對她們問道:“穿拖鞋的那個女孩那?”
這兩個小混混常年都混跡在這裡,背後還有點背景。
多少有點天不怕地不怕的意思,相互看了一眼,臉上還能流露出一臉的奸笑。
“拖鞋?這裡每天都有拖鞋,怎麼着大叔也愛好這口啊?”
“我知道一個,離這裡不遠,那小娘們兒的腳夠你玩一段時間的!”
兩人一邊嘴上還污言穢語的說着,臉上還帶着猥瑣的笑容,根本就沒有注意到這會兒丁凡的臉上已經變得多麼難看了。
就連楊天碩叫來的幾個人,一聽到丁凡問的這些東西,也有點新生好奇。
還以爲今天叫自己過來,就是爲了幫這個人找個女人那麼簡單的事情那!
可下一秒,他清楚的感覺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壓力,鼻尖竟然隱隱聞到了血腥味。
還沒等到他反應過來,丁凡已經將地上的一個小混混一把提了起來。
當然最關鍵的還是丁凡的此時的手法,不是拉着衣領將人提起來,也不是拉着頭髮,或者乾脆掐脖子,而是手指扣在了那個小混混的肋骨上面。
這可比掐脖子要有難度的多,這一下扣在肋骨上面,就是他們這幾個看着的人都下意識的感覺到有種牙酸的感覺。
之前還在一臉浪笑的小混混,這會兒已經臉色發青沒有辦法在發出聲響了,被丁凡就這樣提在手上,狠狠的撞在了牆壁上。
而那個剛剛還在跟同伴一起調侃丁凡的年輕人,這會兒也沒有好到哪裡去,看到同伴被人按在了牆上,他竟然還想掙扎着起身逃跑。
可惜丁凡能叫他就這麼跑了嗎?
伸手一把抓在他的頭髮上面,手上用力一揮,直接將他的臉按在了粗糙的牆壁上面,用力的一推,原本還是一片灰白色的牆壁,瞬間被畫出一條一指寬紅線出來。
看到這一目的人,頓時被丁凡這一手嚇得渾身一顫。
之前還真的沒有看出來,眼前的這個男人竟也是一個心狠手黑的主兒啊!
“我的話,你們應該聽的很清楚了,別在叫我重複,除非你想先斷一根肋骨!”
“那個穿着拖鞋的女孩到底去哪了?”
之前還有點輕視丁凡的幾個人,也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氣。
看來今天的事情恐怕不是容易了結的,這個男人一定是來這裡找什麼人的,而這個女人恐怕就是被這兩個混混粘上了。
“大叔,我不知道你說什麼呀!”
被丁凡扣着肋骨的小混混這會兒眼淚都下來了,兩隻腿不斷的蹬踢着,可就是沒有辦法接觸到地面,肋骨的位置疼得他冷汗都下來了。
可丁凡的手掌就好像磐石一樣,緊緊摳着他的肋骨位置,他自己已經聽到了肋骨似乎正在斷裂的聲音。
“我知道,剛剛被人帶走了。”
一聽這話,丁凡隨手就將兩人丟在了地上,順手拿起了牆角的一個酒瓶子,按在滿臉都是血的小混混臉上:“說清楚一點,被誰帶走了,去什麼地方了?”
小混混這會兒無比的委屈,跪在地上渾身顫抖的躲閃着丁凡手上的酒瓶子,生怕自己的話觸怒了眼前這個人,在被酒瓶子開了瓢。
至於另外一個,這會兒正趴在地上,好像一直蛆蟲一眼,一點點往外面爬着。
丁凡可不管那麼多,手上的就瓶子,對着他的大*腿就是一下,酒瓶子瞬間被震得粉碎。
緊接着就是這個小混混殺豬一樣的慘叫聲,另一邊的小混混也沒有好到什麼地方去,被這一下嚇得差點直接就尿了。
還是之前楊天碩叫來的人,站在一邊有點看不過去了,小聲在丁凡身邊提醒了一句:“這位大哥,我想他們是真的不知道什麼東西了,但是他們老大應該是知道的,這兩個人都是金蛤蟆的手下,這件事我看直接找他應該靠譜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