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小秋走進了案發現場,短短的五分鐘之內,連續對兩個人下了殺手。
李強當時雖然沒有馬上就死亡,但是身上的鮮血幾乎不停的流出來,看着就叫人觸目驚心。
小秋什麼時候見過這樣的場面,就連他自己都沒有想到,一晃神的功夫,兩個人倒在了他的手上,似乎都死了一樣,這場面一下就叫他驚醒了。
他也知道張漢朝現在就在家裡,剛剛的聲音,想必也知道了,用不了多長時間就會出來,他必須馬上離開。
看到桌上的錢,小秋想都沒有多想,連着箱子一起抱在了懷裡,轉身就打算離開。
可就在他走到門口的時候,廁所裡面突然傳來了張漢朝的說話聲音,似乎是在問李強,錢都點好了沒有?
一聽到張漢朝的聲音,小秋第一時間就想到了自己的腿。
當時要不是這個鐵公雞一毛不拔,自己的腿也不會像現在這樣,本身就都是他害的。
想到這裡,小秋緩緩的放下了懷裡的箱子,自己今天來找張漢朝,他是知道的,就算是他不知道外面發生了什麼事情,等到他從裡面出來,看到地上的兩個死人,還有被搶走的錢,第一個懷疑的人,一定就是自己,到時候報警抓人,也是必然的。
要想這件事徹底隱瞞下去,最好的方法就是叫張漢朝永遠閉嘴。
想到這裡,小秋緩緩的將手上的箱子放在了一邊,一步步的走向了衛生間,順手抄起了廚房門口立着的一把斧頭。
而張漢朝根本就沒有想到,自己跟死神之間,竟然只有一門之隔。
原本今天將錢取出來,就打算回廠裡去的,自己的腸胃一直不好,今天早上因爲時間比較緊張,忘記了吃藥,回去的路上,剛好就經過自己的家,打算回家吃點藥,在回廠裡去,中間也不會耽擱太長的時間。
只是他就沒想到,這一次回家之後,反倒是害了所有人,也倉促的結束了自己的一生。
張漢朝這一生,有太多的來不及。
他來不及將手上的錢送回廠裡,也來不及再一次到學校給孩子開家長會,更加來不及跟小秋說明白,當初的事故,廠裡已經在商討賠償的問題了。
而小秋正是因爲太多的誤會,和心裡的不甘心, 最後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當他用手上的斧頭,將張漢朝砍的血肉模糊之後,燥熱的心才漸漸冷卻下來,看到面前血腥的一幕,他甚至不敢相信這一切都是自己做的。
驚慌失措的小秋,慌忙的轉身,抱起地上的箱子,第一時間離開了案發現場,躲在了家裡,連大氣都不敢喘一聲。
可是躲在家裡也終究不是辦法,而且警察要是調查的話,很快就會發現現場的錢被人帶走了,到時候要是挨家挨戶的搜查,這錢都在自己的手上,不是露餡了嗎?
當時小秋也想過,是不是現在就將錢都送到銀行去,先存起來,等過段時間,在將錢拿出來。
這個想法在小秋的腦海中只是一閃而過,就被放棄了,因爲這幾沓現金,很明顯都是銀行今天剛剛提出來的,在送回去,一定會有人注意到的,所以這些錢根本就沒有辦法在送到銀行去,最後權衡了一圈之後,小秋只能先找個地方藏起來,等到風聲過去了,在將錢都拿回來。
而這個位置,小秋就選了樓道里面的一個通風口中,將手上的錢裝進一個枕頭套裡面,出門帶在身上,拆開了外面的擋板就將小包裹塞了進去。
錢才藏好,轉而想起了之前自己作案的時候,會不會被人發現。
他也知道不想被人發現,最好的辦法,還是自己在案發的時候,出現在另外一個地方,還是有人看到的那種。
所以小秋在處理手上的箱子之後,直接從窗口的位置跳了下去,下面本身就是鬆軟的泥土,從三層樓的高度跳下去,並不會傷到自己的身體。
至於這個箱子,他根本就不知道應該怎麼處理,隨便找了一個小水溝丟了進去,匆忙的就跑去了菜市場。
從他離開案發現場的時候,看了一眼時間,他特地在外面逛了大概一個小時的時間,整個菜市場基本上都見到了他,爲了叫人記住自己,他還故意根本別人發生了一點口角,當場就吵了起來。
只是沒有想到,他的這個不在場證明根本就沒有用上。
從一開始,丁凡就在懷疑他,因爲時間上面的矛盾點,幾乎用不上調查他的不在場證明,一眼就看出來他在撒謊了。
回到小區的時候,小秋發現案發現場根本就沒有被人發現。
爲了降低自己的被懷疑程度,他只能自己裝作什麼都不知道,慌張的去報警,找了片警過來,將自己裝成是報案人。
一開始,看到警察這邊的調查已經基本結束了,並沒有人懷疑他就是殺人兇手,他還有點僥倖心理,認爲自己雖然是臨時計劃,但是警察根本就沒有發現任何證據,他還在暗暗慶幸。
可是當天晚上,丁凡再一次帶人來了現場,隨後就是一幫警員跟了過來,他的心就開始懸了起來,甚至都在想着,是不是自己有什麼遺漏的東西沒有清理乾淨,警察已經找上門了。
爲此他是從頭到尾都趴在門上聽着,就是想看看警察這邊都查到了什麼程度。
結果這一聽,差點把他嚇尿了!
丁凡從頭到尾的一通分析下來,幾乎將他的整個犯案的過程都重複了一遍,就好像當初他在殺人的時候,這個警察就在一邊看着一樣。
甚至有很多的東西,他自己都不記得了,可是丁凡卻對這些瞭如指掌。
丁凡沒說一句話,他的心都會狂跳不止。
要是丁凡在說下去,他甚至都懷疑,自己的心臟會不會直接炸掉。
好在丁凡在現場也沒有說太多,很快就帶人離開了這裡。
可是小秋卻覺得,面對丁凡這樣的警員,恐怕自己犯下的案子,根本就經不住推敲,用不了多長時間,他就要被發現了。
第二天整整一天的時間,他都在內心無限的煎熬中度過,晚上的時候,他還特意找了趙隊長,打探了一下情況,或許能問道點什麼東西,看看案子進行到什麼地步了。
結果趙隊長跟他說,人已經抓到了,具體的情況還不知道,但是聽說這個搶劫犯已經認罪了,就差將錢追回來就能結案了。
聽了趙隊長這麼一說,小秋纔算是徹底放心了,長長的鬆了一口氣,打算晚上帶錢離開了。
誰知道他回家之後好不容易熬到半夜了,想要帶錢離開的時候,卻被一幫警察圍了起來。
小秋就這樣稀裡糊塗的落網了,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到底什麼地方露出了馬腳,就這樣被人抓了起來。
其實不只是小秋不明白,就連趙武都不是很清楚,明明手上沒有什麼證據,爲什麼丁凡就認定了是他,直接將人抓了回來那?
“其實這一點並不難,他在現場留下了致命的東西。”丁凡端着水杯,拿在嘴裡灌了一大口,笑着說道:“還記得我之前跟你們說的門鎖嗎?”
趙武點點頭,認真的聽着丁凡的話,回想了一下說道:“我記得,隊長說上面會留下兇手的指紋,所以我就馬上叫人在上面提取了指紋,然後送到痕檢科做檢查了。”
丁凡點點頭,開口說道:“那你還記得,小秋在筆錄中說道的話嗎?其實裡面是有漏洞的,他之前說自己是伸手扣着門邊打開的房門,這一點你還記得嗎?”
說實話,這個點,趙武還真的沒有太注意到,只是恍惚記得,小秋說自己看到門沒有關嚴實,敲了門也沒有人開,這纔打開了門,看到地上有人已經倒在了血泊中。
“如果只是門沒有關嚴實,他必須要用手指在門邊上扣開,而不會將指紋留在了門鎖上面。”丁凡一臉顏肅的對衆人說道:“只有兇手在裡面殺人之後,從裡面開門離去的時候,將指紋留在上面,除了兇手之外,留下指紋的,基本上也就是房子的主人和兩個重傷人員,偏偏上面的指紋,就有小秋的。”
趙武恍然大悟的說道:“對呀,我之前怎麼就沒有想到那!就這一點完全可以叫我們注意到他了。”
趙武一臉恍然的樣子,似乎又學到了新東西,正在興奮的關頭,丁凡卻搖了搖頭,打斷了他的興奮狀態。
“其實,從一開始,我就已經在懷疑他了。”丁凡搖頭對趙武說道:“因爲從一開始的筆錄上面,就存在着很嚴重的一個失誤點,只是你們一直都沒有注意到。”
一開始?
難道是從一開始丁凡沒有到現場之前,就已經發現了關鍵的證據嗎?
剛剛還覺得破了案子,有點興奮的趙武,瞬間就有點打蔫兒了,眼神中卻帶着不敢相信。
丁凡將之前的筆錄文件拿了出來擺在桌上,對衆人說道:“這就是小秋的筆錄,看看上面的時間,他說發現有人死亡的時間,是在不到十一點的時間,而樓下幾個下棋曬太陽的老人,給出的時間,卻是在十一點半的時候,纔看到小秋從外面回來,這兩個人的口供衝突,已經很明顯了吧!”
“我知道了。”聽到這裡,趙武用力的拍了一下自己的頭,大聲的說道:“我知道是怎麼回事了,小秋從一開始就在撒謊,他想要矇騙我們。”
在趙武看來,這個小秋簡直就是滿嘴跑火車的那種人,嘴裡的話就沒有一句能相信的。
可是丁凡卻在一次搖頭了,伸手指了一下辦公室裡面的一個掛鐘,開口說道:“其實,這兩個人都沒有撒謊,樓下的大爺說的時間,是因爲他手上的帶着手錶,時間想對準確一點,而小秋的家裡,根本就沒有看時間的東西,沒有手錶,也沒有掛錶,他看時間的時候,看的還是張漢朝家裡的掛鐘。而張漢朝家裡的掛鐘本身就慢了很多,所以兩個人之間的時間是根本就對不上的,偏偏這兩個人還都覺得自己的時間纔是正確的。我在現場的時候,當時就看過牆上的那個掛鐘,時間比正常的時間要慢上半多小時,你也可以理解爲,現場的時間,跟外面的時間,是兩個時間,而小秋看到的是現場時間,他以這個時間爲準,這就足以證明,他在案發現場停留過。”
“會不會是發現死人了之後,特意看了時間那?”趙武有點不敢相信的問道。
只是這個問題問了之後,突然自己都覺得不可能。
什麼人會發現有死人之後,不馬上報警,還要到屋裡看看時間那?